[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5-00698 | [ 发文字号 ] | 市生态环境局便函〔2025〕762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13 | [ 发布日期 ] | 2025-06-23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试点产业园区名单(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关于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产业园区名录以及《中共重庆市委改革办关于统筹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任务落实的通知》(渝委改办〔2024〕22号)相关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项目环评)联动改革,结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环规〔2022〕2号),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评估。经自主申报、评估、审查,将符合联动试点申报条件的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园区等6个产业园区(组团)作为2025年第一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产业园区(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试点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切实履行试点环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等要求,指导相关建设项目按照规定试行“两简一优”,一批项目免予环评管理、一批项目“打捆”审批、一批项目环评总量指标审核优化管理等系列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改革措施,并加强对产业园区内企业的日常管理。请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指导相关产业园区做好联动试点工作,及时组织总结试点情况和经验做法,并将有关情况报送我局,同时加强对试点产业园区环境管理,确保产业园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附件:重庆市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产业园区名单(2025年第一批)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
产业园区名单(2025年第一批)
序号 |
试点产业园区名称 |
所在区县 |
园区管理机构 |
1 |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园区 |
两江新区 |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 |
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开发区 |
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3 |
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 |
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4 |
万盛工业园区平山组团 |
万盛经开区 |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5 |
重庆奉节工业园 |
奉节县 |
奉节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6 |
重庆石柱工业园区 |
石柱县 |
重庆石柱工业园区 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