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25-00495 [ 发文字号 ] 市生态环境局便函〔2025〕456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4 [ 发布日期 ] 2025-04-21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重庆宇领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函

重庆宇领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经研究,函复如下

鉴于你公司位于重庆市铜梁高新区的废包装桶处置设施已停止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经营活动,且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已处置完毕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同意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CQ5001510051经营设施地址: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祝英南路2号附2经营规模:3000/630000/,有效期20231262028125)予以注销。

此函。

重庆市生态环境

                               20254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