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4-01418 | [ 发文字号 ] | 市生态环境局便函〔2024〕1349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4-10-29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重庆市适应气候变化领域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重庆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充分发挥相关领域高层次专家在国内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中的决策咨询作用,进一步提升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将建立适应气候变化领域专家库,公开征集适应气候变化相关专家入库。现将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总体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和政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扎实的学术精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二)专业领域
1.熟悉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适应气候变化重点领域的国内国际相关政策、标准、战略、行动等;熟悉适应气候变化相关政策、措施等。
2.从事气候变化监测预测预警、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适应气候变化政策行动规划、适应气候变化与国土空间规划、适应气候变化重大工程规划与建设、适应气候变化技术、适应气候变化投融资、适应气候变化国际形势与国际合作、气候传播与公众参与等重点方向相关研究和应用实务工作的。
(三)业务能力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国内外情况和动态,具有判别和把握重大战略、管理、技术等问题的能力。
(四)其他
1.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独立、廉洁地履行职责。
2.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截至2024年10月15日,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方式。本次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市内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可参与。
申请人填写《重庆市适应气候变化专家推荐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单位盖章后的电子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名单公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申请人的专业特长、背景经验进行审核遴选,公示拟入选专家库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入选专家库。
联系人:魏福云;
电话:023-86001912,13808342113;
邮箱:cqsjcxh@126.com;
邮编:401147;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山路252号。
附件:重庆市适应气候变化专家推荐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适应气候变化专家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电子照片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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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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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职级 |
评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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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职级 |
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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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详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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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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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电子信箱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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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1. |
2. |
3. |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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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或参与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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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可多选) | ||||||||||||||
重点领域: ○水资源○陆地生态系统○农业与粮食安全 ○健康与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城市与人居环境 ○敏感二三产业(注明具体行业)○其他(注明具体领域) 重点方向: ○气候变化监测预测预警 ○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 ○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 ○适应气候变化政策行动规划 ○适应气候变化与国土空间规划 ○适应气候变化重大工程规划与建设 ○适应气候变化技术 ○适应气候变化投融资 ○适应气候变化国际形势与国际合作 ○气候传播与公众参与 ○其他(注明具体方向) | ||||||||||||||
个人简介 |
(主要包括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不超过300字) | |||||||||||||
代表性 成果 |
序号 |
成果名称 |
成果(论文、著作、研究报告、专利等)名称及出版(发表)时间 |
本人贡献 | ||||||||||
项目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参与的生态环境监测项目或相关研究项目 |
项目等级 |
本人贡献 | |||||||||
获奖情况 |
序号 |
成果名称 |
获奖名称 |
奖项等级 |
本人排名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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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注:1.退休人员不需要推荐意见。
2.申请表中填列的代表性成果等据实填写,不限项数,申请人认为最具代表性的成果的位次应当靠前填写。提交的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一般限前三项,申请人应筛选本人最具代表性的成果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指公开出版的专著、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申请人应列署名作者的前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