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办、生态环境局、教委(教育局)、团委、妇联:
《重庆市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已经六部门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6月30日
重庆市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
(2021—2025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精神,进一步增强我市市民生态文明意识,引导自觉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理念,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构建生态文化体系和全民行动体系,努力推动高水平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坚实社会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治坚定,导向鲜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积极主动作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完善联动高效的协作机制和合作平台,整合优质宣传资源,用好用活社会资源,广泛凝聚生态文明共识,形成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
——改革创新,精准宣传。全面把握媒体融合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创新宣传手段,提升宣传品质,使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更加适应差异化、分众化的传播趋势,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全市各行各业牢固树立并广泛实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共识基本形成。公民生态文明意识普遍提高,自觉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把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进一步转化为行动自觉,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党政干部明责履职,企事业单位知法守法,社会组织和公众有序参与,导向鲜明、职责清晰、共建共享、创新高效、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市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主要任务集中体现为“十大行动”,按照整体谋划、分类实施、压茬推进、年度评估、务求实效的要求推进落实。2021年,在全社会广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其实践成果,完善生态文明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公众参与等相关工作机制;2022年,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集中推进生态文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建立生态文明志愿服务工作机制;2023年,推动和指导各区县各部门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文明宣传品牌,引导和带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积极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2024年,着力选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优秀典型,加强先进经验和模式推广;2025年,对《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一)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习行动。
1.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不定期在重庆日报、重庆社会科学、理论头条、重庆党校报等推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学习体会和交流文章。〔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牵头,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2.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广泛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庆实践路径研究。2022年底前,形成一批理论研究成果。〔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牵头,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3.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市委安排部署,聚焦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每年举办市级层面学术交流会、研习培训会不少于1次。各区县每年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研习培训会、座谈交流会不少于1次。〔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牵头,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二)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行动。
1.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组建市—区县两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团,注重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百姓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有机结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沉浸体验、互动交流等方式,深入推动生态文明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用好各类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宣传宣讲志愿服务,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基层落地生根。持续做好“发言人来了—环保微宣讲进园区”活动。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青年宣讲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在传播环保专业知识和生态文明理念中的力量。〔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2.做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紧紧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庆实践,在市属重点媒体推出重大措施、主要成效、重要进展和重点案例的专题访谈和深度报道,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懂、弄通、做实。征集并在主流媒体、大型商圈、公共交通等载体每年推出一批体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核心要义的公益广告。每年组织开展美丽中国建设重庆实践、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庆探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典型实践案例宣传交流活动不少于3次。〔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牵头,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3.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国际传播。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讲好重庆制造绿色故事。充分利用国际性会议、论坛、交流活动和项目合作等平台,向世界讲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庆实践的生动故事。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在重庆高校建设低碳学院。〔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牵头,有关市级部门(单位)配合〕
(三)开展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行动。
1.加强新闻宣传。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举措、进展成效的信息公开力度。在宣传部门指导下,精心策划重大主题宣传,鼓励各级媒体广泛参与,共同讲好重庆生态文明故事。开展体验式采访,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行进式采访活动,走进一线单位和现场,深度挖掘一批典型案例、先进人物,做好做实典型宣传报道。加强媒体合作和交流,每年召开1次媒体座谈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牵头,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2.做好新闻发布。健全新闻发布制度,规范新闻发布工作,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门适时联合其他部门(单位)共同发布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进展和成效,并对热点舆情问题进行回应。市生态环境局每月召开1次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会),每年至少到市新闻发布中心举行1次发布会。区级生态环境部门每季度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每半年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牵头,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3.做实舆论监督。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在主流媒体推出暗访专题,主动曝光阻碍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问题,通报典型负面案例和一些地区和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并对问题整改过程和结果进行反馈,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设“生态文明曝光台”。(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牵头,有关媒体单位,各区县配合)
4.强化舆情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舆情监测、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和引导处置。加强舆情应对能力建设,鼓励支持将舆情服务纳入政府采购事项。把政务新媒体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的重要平台,加强部门间和系统内政务新媒体互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统一发声、同频共振的宣传效果。〔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牵头,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四)开展社会宣传品牌创建行动。
1.巩固提升六五环境日活动品牌。积极争取承办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每年联合一个区县开展六五环境日重庆市主场活动。以“最美生态文明践行者”“最美生态环保铁军”“重庆市美丽河湖”“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公布为主要内容,结合新闻发布、线上线下群众性宣传活动等,六五期间持续营造浓厚生态文明宣传氛围。建立川渝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协作机制,加强川渝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合作。鼓励支持学校、企业、社区、环保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各界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县配合)
2.深入推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继续推进新一轮“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全国土壤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面向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的生态环保宣传和实践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策划组织实施丰富多彩的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实践活动,提高活动参与性、互动性、体验性和实践性,将主题实践活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县配合)
3.创建地方特色宣传活动品牌。围绕长江大保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等主题,打造“渝见长江”“渝小环系列”等具有重庆特色的品牌宣传活动。每年至少组织1次特色品牌主题宣传活动,拓展活动新意,创新活动形式,推动各区县广泛参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牵头,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五)开展生态文化传播行动。
1.打造生态文化精品项目。充分发挥生态文化引领风尚、凝聚共识、精神支撑的重要作用,开展生态文化基础理论研究,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积极参与生态文化建设。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题材文学、影视、词曲、书画、摄影等作品创作的支持力度,每年面向全市征集一批生态文明主题摄影、书画等生态文化优秀作品。加大生态文化产品创作和传播力度,围绕工作重点打造一批承载生态价值理念、彰显巴渝地域特色,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生态文化精品。市级层面每年推出传播较广、影响较大的生态文化宣传产品不少于5件,各区县每年不少于1件。〔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牵头,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2.推动生态文化“五进”“六讲”。将生态文化纳入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城乡社区文化建设重要内容。采取志愿服务、委托服务等方式,以展览展播、演出演唱、宣传宣讲等多种形式,推动生态文化进机关、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区、进网络,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保法律和政策、环保科普知识、环境与健康、典型案例、生动故事讲清楚讲透彻,让生态价值观落地生根。〔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3.培育打造生态文化活动品牌。各区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要将生态文化传播作为重要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建立生态文明分中心。探索在电视台推出环保资讯、环保综艺、生态文化作品公益展播等宣传品牌栏目。开展川渝作家环保行活动,促进川渝两地生态文学交流发展,丰富生态文学作品。举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文化创意传播大赛,集中发掘展示一批传播生态价值观的生态文化艺术精品。举办全市高校“生态文化季”系列活动。持续开展“环保星主播”活动,将生态文化纳入“三下乡”重要内容。〔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委、团市委等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六)开展生态道德培育行动。
1.围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开展宣传教育。对标《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开展两次重庆市公众生态环境行为调查和专项分析研究,掌握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行为基本情况及变化趋势,瞄准问题,补齐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鼓励各级各单位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和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制定一批生态环保特色规约,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养成绿色健康习惯,褒奖优秀、约束不良。〔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2.引导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结合学雷锋纪念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绿色出行日等重要节点,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农村,整合各方资源开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线上线下宣传,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企业和公众的主动选择和道德自觉。支持相关市级部门持续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结合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探索建立和完善绿色生活激励回馈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3.加强典型宣传。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和典型人物宣传。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平台,加大对最美生态文明践行者、生态环保铁军、生态环保志愿者、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优秀典型的深度解读和宣传力度。〔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七)深化生态文明志愿服务行动。
1.加强体系建设。2021年底前,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文明办制定全市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方案;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和文明办参照市级工作方案制定当地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架构、队伍建设、项目拓展、交流培训、典型选树、经验推广、机制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明办牵头,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2.推动队伍建设。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市级总队+直属分队+区县分队+环保志愿服务组织”的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并进一步向乡镇(街道)等基层地区延伸。不断完善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制度,促进队伍发展壮大。加强交流培训,市级每年至少组织1次面向志愿服务工作者、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志愿者的培训。各区县要引导和培育本地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在项目开展、活动合作及活动场地、资金等方面有针对性地给予政策支持。〔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明办牵头,团市委、市妇联、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3.打造服务项目。持续深化“山水之城 美丽之地”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传播、守护绿水青山、城市提升、美丽乡村及垃圾分类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举办全市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市级层面重点打造一批具有重庆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各区县要结合所在地区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精心策划开展理论宣讲、政策宣传、科学普及、法律服务、实践体验等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流程化、机制化、可重复、能持续、易推广的志愿服务项目。支持指导企业、社会团体开展各类环境公益性活动,号召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与,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明办、团市委牵头,市妇联、有关社会组织、各区县配合)
4.搭建工作平台。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等平台,对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者登记注册、活动和项目发布、志愿者招募、志愿服务记录、效果评价等进行线上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明办牵头,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5.推广先进典型。表扬激励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优秀项目,并进行广泛宣传推广。继续开展“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推选活动,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百名生态环保志愿者”评选;优秀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项目推荐参加“全国十佳公众参与案例”和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等先进典型推送活动。(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明办牵头,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县、有关社会组织配合)
(八)加强生态文明全民教育行动。
1.推进生态文明学校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每学年各中小学校开展生态文明专题教育教学不少于12课时。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安排和“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中,推动生态文明理念融入课堂教学、家庭辅学、校外研学,影响和带动广大师生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行为习惯。组织、鼓励和支持大中小学生参与课外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活动,将环保课外实践内容纳入学生综合考评体系。充分发挥研学实践基地、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生态环保科普基地、符合向公众开放条件的环保设施等作用,为学生课外活动提供场所创造条件。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法律规范建设,有力推动全民生态文明教育工作。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学科建设,加大生态环保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职业教育发展。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特点和需求,每年围绕生态文明主题开展教研、赛课、征文、展演、探索体验等系列活动,打造一个生态文明教育领域品牌活动。将地方和学校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纳入教育督导指标体系。(市教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县配合)
2.加强生态文明社会教育。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等不同群体编写生态文明知识读本,充分利用互联网网络资源,构建生态文明网络教育平台。加强生态环保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加大对各类党政领导干部、党员、企业员工、社区居民、农村村民、环保志愿者、生态环保从业者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各类人群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环保科学素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3.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场馆。积极引导基础好、有条件、有意愿的单位,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教育场馆,面向公众开放,发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社会服务功能。2025年底前,建成1个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场馆,每个区县建成1个生态文明教育场馆。〔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九)全面落实社会共建行动。
1.发挥党政机关作用。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优选绿色出行,落实垃圾分类,制定党政机关干部绿色行为准则,引导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大力支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并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充分彰显其示范带动作用,引领生态文明社会风尚。〔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明办牵头,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2.强化企业环境责任。推动“环保微宣讲”线上课程进园区进网络,编印《企业环保知识100问》,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和企业碳减排知识宣传,加强企业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强化企业环境主体责任意识,推动企业依法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相关信息、环境年报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每年组织开展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相关培训1次以上,不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履行环保义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深化环保设施开放、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开设环保讲座、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等形式,向公众提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服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3.推进青年参与。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在美丽中国建设中积极发挥青年力量,以推进“美丽中国·青春行动”为统揽,以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和青年环保社会组织成员、青少年环保志愿者为主体力量,以“保护母亲河”“三减一节”(减霾、减塑、减排和资源节约)、垃圾分类等为主要内容,依托“青少年之家”“四点半课堂”等平台,每年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实践项目3次以上。大力支持大学生参加绿色创新大赛,鼓励和支持青年环保社会组织和社团开展生态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教委、各区县配合)
4.发挥妇女作用。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领域作用,依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开展宣讲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绿色家庭”创建行动、农村妇女卫生习惯培训等主题活动,引导家庭成员提升生态文明素养、清洁生活环境、节约家庭资源、践行绿色消费、倡导绿色出行、开展垃圾分类等。(市妇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配合)
5.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鼓励支持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向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服务。推动环保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性服务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现代环境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生态环境志愿服务联合会,推动环保社会组织与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合作。生态环境部门每年组织开展环保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会、座谈会、交流会等3次以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宣传在各行各业广泛覆盖、常态长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各区县配合)
6.开放环保设施。按照“全市联动、双月开放”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适当拓展开放领域,提高开放频次,丰富开放方式,提升开放效果。各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界别公众走进设施单位,了解企业生产工艺流程、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控制情况等,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县、有关单位和组织配合)
(十)开展网络正能量宣传行动。
1.改进政务新媒体宣传。加强全市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完善新媒体内容发布、评估激励等机制。区县生态环境部门集中力量做优做强政务新媒体主账号,不断提升信息发布时效、发布频次、原创水平和内容质量,增强信息发布的形式多样性、内容可读性、公众阅读量、网络传播度和社会影响力,实现上下联动,重大信息传播同频共振的效果。鼓励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拓展信息服务形态,根据公众需求和行为进行内容定制与精准推送。〔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宣传部、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2.创新开展网络主题宣传活动。聚焦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围绕形势政策、进展成效、典型案例、优秀人物和其他专项工作,每年策划开展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影响深远的网络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创作一批将生态文化与流行文化相结合、更多网民喜闻乐见的融媒体产品和传播生态价值观的网络文学、动漫游戏、有声读物、短视频等。区县生态环境部门每年至少开展1次重大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围绕主题发布系列原创稿件不少于10篇,原创宣传品不少于1件。〔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宣传部、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各级媒体配合〕
3.拓展网络宣传载体平台。加强与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环境APP等全国性网络平台合作,建立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内容策划、生产分发的“中央厨房”。探索运用蓝牙音箱、智慧显示屏等载体,打造覆盖工业园区、城乡社区的宣传终端,并逐步扩大到重点排污企业,提高信息传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支持在生态文明主题教育场馆中灵活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新技术新产品,实现沉浸式、互动式交流体验。〔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宣传部、有关市级部门(单位)、有关媒体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市生态环境局、团市委、市妇联为核心成员的重庆市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其他部门(单位)〕。各区县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调推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大宣教”工作格局。〔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其他相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二)保障资金投入。按照市级和区县事权划分,分别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支出责任,加强项目统筹,加大资金投入,为贯彻落实《行动计划》提供必要经费支持和政策保障。积极动员和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支持《行动计划》落地并取得实效。〔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有关市级部门(单位)、各区县配合〕
(三)强化能力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充实专业力量。各区县各部门要定期对宣教干部、新闻发言人、志愿服务、新媒体人员等开展业务培训,组织部门间经验交流活动,着力提升对外宣传、志愿服务管理、环境教育、融媒体产品制作与传播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牵头,各区县配合)
(四)加强督导评估。组织对相关市级部门(单位)和各区县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履职情况开展例行督察和日常调度。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相关市级部门(单位)以及区县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效果评估,总结典型经验,推广亮点成效,为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明办、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县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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