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1-00270 | [ 发文字号 ] | 渝环〔2021〕15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01 | [ 发布日期 ] | 2021-02-08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2021年重点任务,为更好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中和愿景为导向,充分发挥环评制度源头防控作用,规范和指导环境影响评价中碳排放评价工作,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1〕4号)精神,我局组织制定了《重庆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已经2021年第1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 重庆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
2: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碳排放评价(试行).doc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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