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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项目工作方案》等四个文件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6-04-09

一、起草背景

2020年、2021年两批试点工作中,南岸经开区、江津区EOD项目和北碚区、沙坪坝区EOD项目分别纳入了国家试点。2022EOD项目常态化申报后,我市向生态环境部科财司陆续成功推送了15EOD项目。2024年,沙坪坝区、永川区、铜梁区、万州区EOD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批,完成退库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在库EOD项目11个。2025 年《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工作的通知》提出不再新增国家级试点,由地方自主创新,要求各地完善配套制度。同年2月,科技处牵头组织市环科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开展我市EOD管理制度研究。

从国家层面看,EOD模式已进入地方自主推进、特色化落地新阶段;从重庆实际看,现有EOD项目推进需破解三大核心问题:一是机制协同不足,此前缺乏统一的全周期管理规则,部门间未形成管理闭环;二是风险防控待强化,个别项目存在隐性债务风险”“生态-产业反哺割裂等问题需通过制度明确红线;三是实操性支撑薄弱,区县在项目谋划、评审、调度中缺乏具体指引,如产业关联路径设计、评估指标设置等无规范参考。基于此,为统筹推进全市EOD项目规范实施、提质增效,需构建系统化制度体系。

二、主要内容

四个文件围绕 EOD 项目谋划储备-入库评选-实施调度-评估退出全周期,构建闭环管理体系,核心内容如下:

(一)《工作方案》作为统领性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责任-保障措施四部分,包括构建市级统筹协调机制、建立项目操作规则、建立项目评审管理规则、建立项目实施评估规则、联合示范推广。

(二)《操作指南》作为准入依据,指导申报单位如何策划包装运作管理,包括适用范围、主要规范性引用文件、入库申报基本要求、前期调查、方案逻辑分析框架、项目内容、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关联路径及目标指标、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估、项目调整、项目退库。

(三)《评选方案》作为评审标准,规范项目入库谁来评、怎么评,包括组织形式、评审专家构成、评审流程、评分标准。

(四)《调度评估导则》作为过程管控,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何评价项目质量,包括组织形式、评估主要依据、评估方式、评估指标、整改方式。

三、政策特点

(一)聚焦破解实际问题:针对此前项目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明确政府不得担保、不得直接投入财政资金,评选方案将债务合规性设为否决项;针对一体化实施断裂,入库指南要求生态与产业由同一主体实施,调度评估导则核查实施主体是否拆分

(二)衔接政策与实操:响应国家2025地方自主推进要求,四个文件未设试点名额限制,而是通过标准引导+示范培育推动项目提质;同时细化操作流程,如评选方案明确 专家抽取流程”“评分细则,方便区县和企业落地。

(三)确保文件协同闭环:四个文件各有侧重又相互衔接,工作方案定总纲,操作指南定准入,评选方案定标准,调度评估导则定管控,覆盖项目全周期。同时,操作指南的关联路径与评选方案的产业关联性评分呼应,调度评估导则退库条件与工作方案的风险防控衔接,避免重复或遗漏。

(四)调度评估导则系地方首次针对 EOD 模式量身定制的全周期过程管理文件,创新性借鉴我市成熟的市级重大项目调度机制与固定资产投资入统调度实践经验,既填补了我市EOD过程管控的制度空白,更通过本土经验+模式创新形成差异化管理路径,为生态环境部EOD管理制度提供了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实践补充,彰显了超大城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地方探索与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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