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政策解读
2025年7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市 交通运输委员会 市商务委员会联合印发《重庆市国四国三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要求2025年底前全市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该文件精神,为更好开展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叉车、装载机和挖掘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便机械所有人进行申报,加力推进老旧机械淘汰更新,特制定《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重庆市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
二、主要内容
《补充通知》主要明确了报废机械回收拆解企业、报废回收操作程序、及强化监督管理要求。
(一)报废机械回收拆解企业。
报废机械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回收拆解企业”)应以具备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为主,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也可以在其他依法具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企业中选择确定报废机械回收拆解企业,与企业签订拆解承诺书,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报废回收操作程序。
报废回收操作程序分为回收确认、补贴申请、报废拆解、补贴兑现。
回收确认阶段: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核对机械所有人和机械的信息,记录包括铭牌或其他能体现机械身份的有关资料,拍摄并留存人机合影以及机械整体检查视频,盖章出具《报废非道路移动机械回收证明》(以下简称《回收证明》)。
补贴申请阶段:机械所有人凭身份证明或机械所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回收证明》、原购机发票(或者企业的固定资产证明)、机械身份信息图片或视频(铭牌或其他能证明机械身份信息的资料、机械需发动机等主要部件完整)等资料,到取得机械环保编码所在地的区县生态环境办事大厅或通过在线服务平台“渝快办”进行报废补贴申请,签署机械来历承诺书,录入补贴申报相关信息。需同时申请报废和购置新能源(仅包括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机械补贴的,还需提供新购新能源机械发票及完成在我市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的环保编码登记。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及时对相关申请信息进行核验。
报废拆解阶段:回收拆解企业应定期对回收的报废机械进行拆解,尤其是要对机械发动机进行破坏性处理。拆解过程应进行视频录像,包括机械拆解前外观情况、拆解过程中以及拆解后的状态情况。应逐台机械建立拆解档案,其中机械的电子信息和纸质档案(包括《回收证明》、机械所有人身份证明、发动机照片、机械整体照片等)应按重庆市报废回收拆解汽车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记录和保存,机械整体检查视频和拆解过程视频的保存期不少于2年。
补贴兑现阶段:市生态环境局收到区县局提交的信息后,负责兑付补贴资金,并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系统中注销报废机械环保编码。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求。
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完善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监管机制,防止机械假报废、流入二手机械市场。要加强风险防控措施,严格监管,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发现回收拆解企业存在违规行为或其他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要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核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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