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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气象局 关于开展生态康养监测与评价试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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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试点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文件精神,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我市森林康养、湖泊康养、避暑康养等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支撑美丽重庆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委和重庆气象局共同编制了《重庆市生态康养监测指标与评价方法(试行)》,并据此组织开展生态康养监测与评价试点工作,探索以监测结果客观反映生态康养适宜程度的路径方法,实现对优质生态环境价值转化的量化指导,为下一步在全市范围开展生态康养监测奠定基础。

二、试点依据

试点依据包括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委和重庆气象局共同编制的《重庆市生态康养监测指标与评价方法(试行)》,以及前期形成的《重庆市生态康养评价指标体系》《重庆市生态康养评价指标的监测技术标准体系》《重庆市生态康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报告》3项研究成果。

三、试点区域

经过实地踏勘与调研,选取北碚区缙云山和丰都县南天湖2个试点区域,率先探索生态康养监测与评价实现路径和方法,旨在科学有效推进重庆生态康养试点监测与评价工作。后续将逐步拓展,选择更多具备条件的区域开展试点。

四、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构成。一级指标包括清新空气、洁净水体、优质土壤、宜人气候、良好生态5项内容,一级指标下细分17项二级指标。根据指标类型,对各级指标设置不同权重分值。

1 重庆市生态康养监测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指标

内容

指标

权重

/

指标内容

指标

权重

指标

属性

清新

空气

0.25

1

细颗粒物(PM₂.₅)浓度

0.3

必选

2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0.2

必选

3

空气细菌含量

0.2

必选

4

负(氧)离子浓度

0.3

必选

5

森林精气浓度

0.4

可选

洁净

水体

0.20

6

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III类)比例

0.3

必选

7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0.3

必选

8

优水指数

0.4

必选

9

温泉泉质

0.5

可选

10

饮用水富锶浓度

0.5

可选

优质

土壤

0.10

11

土壤质量指数

1

必选

12

土壤硒浓度

1

可选

宜人

气候

0.25

13

气候舒适度达“舒适”日数占比

1

必选

14

农产品气候品质指数

0.3

可选

良好

生态

0.20

15

森林覆盖率

1

必选

16

生物多样性指数

0.5

可选

17

水生态健康指数

0.5

可选

注:指标属性中“必选”项为生态康养评价监测的基本要求,“可选”项为评价区域可根据实际挖掘的特色工作。

五、评价方法

划分等级:将生态康养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二级指标划分为IIIIII三个等级。所有必选二级指标需满足划定的II等级,且I等级项数大于或等于8项,即符合生态康养区域评价条件。

评价结果:生态康养监测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即综合评分值M为各分项指标得分总和。生态康养评价区域的生态康养监测综合评分值M≥110,则评价为优秀;95≤M<110,则评价为良好,M<95为一般。评价区域生态康养适宜状态采用雷达图或颜色计分卡的形式展示(见下图)。

图1 生态康养监测综合评估结果示意图

  

图2 生态康养监测综合评估颜色计分卡示意图

相关新闻:

开展生态康养监测与评价试点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生态康养监测指标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生态康养监测指标包含哪些方面?
评价结果有何应用场景?
有关区域如何参与试点?

政策原文: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气象局 关于开展生态康养监测与评价试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