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的解读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长江保护法及相关政策规划有关要求,2022年8月31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省级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编制了《行动方案》。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年底,全市水质总体保持优良,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为Ⅱ类,74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7.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2.2%;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农膜回收率稳定在90%以上;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基本可控;长江、嘉陵江、乌江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长江生物完整性持续改善。
三、主要任务
《行动方案》明确了持续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等5个方面任务。一是持续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涉及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以及工业、城镇污水垃圾、农业农村、船舶港口、尾矿库整治。二是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涉及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监管。三是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涉及用水管控、再生水循环利用、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地下水资源保障。四是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涉及饮水安全保障、化工风险防范、水上运输风险防范。五是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管控格局。涉及严格国控空间用途管控、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完善污染源管理体系。
四、保障措施
《行动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健全资金与补偿机制、加大科技支撑、严格监督执法、促进全民行动等6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