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解读《关于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日期:2020-04-22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决策,进一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2018年5月18日,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渝环〔2018〕10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过了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持续推进环评改革,力度空前。一是约80%环评文件不再审批(仅保留对报告书和报告表的审批),实行网上备案,单个项目平均用时10分钟,2017年全市网上备案数达18997个。二是行政审批“串联”改“并联”,取消环评文件审批的前置(水土保持审批、行业预审等),环评审批也不作为其他行政审批的前置,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取得环评批准书即可。三是分类精准下放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国家和市级审批的环评文件数量占比已降至1%左右,其余99%的由区县审批。

环评改革持续推进,依然任重道远。一是环评法定公示时间偏长,国家要求环评审批自受理至出具批文必须开展两次公示。受理公示,报告表5个工作日,报告书10个工作日;拟批准(或不予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二是部分环评机构效率偏低,环评质量不高,不满足审批要求,环评文件修改时间偏长,影响项目进度。三是其他行政部门将环评文件审批当做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情形时有发生。四是部分社会公众对环评的认识存在偏差,将环评编制同环评审批视作一体,把环评编制时间算在环保部门头上,形成环评审批慢、时间长的错误认识。

二、主要内容

文件围绕改善营商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推进高质量发展,涵盖六个部分具体内容。第一部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包含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要求;巩固和深化环评改革成果;分类精细管理,抓好关键少数三个层次。第二部分“强化举措,提高效能”,针对环保部门提出四个方面具体措施。一是参照上海市做法,压缩审批时限,报告书、报告表分别压缩到20个工作日和10个工作日,法定公示期除外。二是严格并联审批,严格依法履职,进一步落实改革要求,释放改革活力。三是推进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进一步缩短环评工作时限,既是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有关管理规定的举措,也是减负担、提效率的重要途径。四是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同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多方协同,提前解决项目在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抓紧抓实,推进重点项目”,提出三个方面具体措施。一是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分类推进。二是优化服务,及时跟进,提高效率。三是定期调度,问责问效,保障效果。第四部分“创新监管,开放环评市场”,包含两条。一是强化智力引进,激发环评市场活力,吸纳优秀的机构和优秀的环评人才为我市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二是推进环评进程信息公开,促进形成公平市场,借鉴厦门、宁波等地做法,强化中介机构监管,从环评编制环节提高效率。统计结果显示,很多包含咨询环节的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事项中,中介机构的咨询环节往往耗费大量时间,相较于有明确时限规定的行政审批,中介咨询一般靠民事合同约定工作时限,缺乏监督,违约行为又难以界定往往成为项目推进的“堵点”,其深层次原因既有制度层面的不足,更是信息不对等的直观表现。因此,推进环评进程信息公开极为必要。第五部分“配套政策,制定负面清单”,按照国家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加快制定“三线一单”,为规划实施和项目落地划好“红线”,对招商引资和项目前期谈判提供一个快速查阅和判别的“手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项工作被生态环境部列进了2018年的“十大重点任务”之一。第六部分“廉洁从业,严守廉政底线”。

三、意义

《通知》以突出问题为导向,深化改革创新,强基础、补短板,狠抓提质增效,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