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19-0618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19-05-13 | [ 发布日期 ] | 2019-05-13 |
市生态环境局整改落实信息(第四期)
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后,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起草了《统筹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专项小组关于中央第四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征求相关市级部门意见;二是摸清基础底数,完善工作机制。已发文函告林业、水利、交通等相关市级部门及涉及自然保护区扶贫项目的21个区县政府,请其在前期对自然保护区内涉及“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项目进行核实的基础上,再次进一步核准,并梳理涉及自然保护区扶贫项目的审批现状以及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请相关市级部门及区县政府报送联络员名单,完善整改工作的体制机制;三是深入现场调研。1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向霆同志率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石柱水磨溪县级自然保护区,对当地涉自然保护区扶贫项目进行现场指导。同日,我局召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扶贫办相关工作人员再次对彭水县凤升水库进行现场调研,召开现场会进行讨论和商议,形成初步意见,目前正制定整改建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