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17-0609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17-08-25 | [ 发布日期 ] | 2017-08-25 |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璧山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现场核查情况的公示
应璧山区人民政府申请,受环保部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于8月25日牵头组织相关市级部门及专家对璧山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组认为:璧山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扎实、成效明显、亮点突出,档案资料规范详实,基本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要求,原则同意通过现场核查并向环保部推荐璧山区参与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7年8月25日—2017年8月31日
二、公示期间,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接受反映璧山区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生态处 李雪飞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邮 编:401147
联系电话:023-88567603
电子邮件:cqsh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