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环境管理 > 自然生态  >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15-0608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5-01-21 [ 发布日期 ] 2015-01-21

关于对璧山区大兴镇等21个乡镇(街道)创建重庆市生态乡镇的公示

 

关于对璧山区大兴镇等21个乡镇(街道)创建

重庆市生态乡镇的公示

 

根据创建单位申请,经市环保局组织专家现场审查考核,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正兴镇、七塘镇、健龙镇、河边镇、福禄镇、广普镇、三合镇,城口县复兴街道、岚天乡、高观镇、坪坝镇、巴山镇、修齐镇、明通镇、庙坝镇、东安镇、沿河乡、高楠乡、河鱼乡、北屏乡21个乡镇(街道)达到重庆市生态乡镇考核指标要求。为体现公开、公正原则,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并监督生态创建工作,现对以上21个乡镇(街道)申报重庆市生态乡镇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51212015127

二、公示期间,重庆市环保局和璧山区、城口县环保局接受反映以上21个乡镇(街道)创建重庆市生态乡镇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地址: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市环保局生态处

邮编:401147

电话:(02389188818   传真:89181897

联系人:谈赟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51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