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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11-060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1-08-03 [ 发布日期 ] 2011-08-03

关于拟命名南川区兴隆镇金花村和大观镇金龙村为重庆市生态村的公示

经南川区环保局申请,经重庆市环保局组织专家现场考核兴隆镇金花村和大观镇金龙村,两村基本达到市级生态村标准。现拟命名金花村和金龙村为重庆市生态村。为体现公开、公正原则,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并监督重庆市生态村创建工作,现对拟命名为市级生态村的金花村和金龙村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183日-89日。

二、公示期间,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南川区环境保护局接受反映金花村和金龙村创建市级生态村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

(一)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市环保局生态处

邮编:401147

电话:(02389181963  传真:89181983

联系人:肖芸香

(二)南川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南川区东城城北支路11号 南川区环保局

邮编:408400

电话:(02371432708

联系人:陈勇

 

                                      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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