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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25-0029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1 [ 发布日期 ] 2025-03-11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解除潼南区桂林街道、大佛街道、龙形镇、群力镇区域限批的公示


2024年,潼南区空气质量同比下降明显。依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潼南区桂林街道、大佛街道、龙形镇、群力镇实施了区域限批,限批时间为2024111日至202521。在此期间,潼南区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潼南落实市生态环境局集中约谈反馈问题及区域限批整改方案》,加大“治气”攻坚力度,全面推进工业、生活、交通、扬尘等方面整治。

2024111日至202521,潼南区PM2.5平均浓度的改善幅度为6.9%,高于全市同期改善幅度1.1%,满足解除条件“潼南区2024111日至202521日的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4.4微克/立方米以下,或高于全市同期改善幅度”的要求。

现按程序对解除区域限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311日至2410个工作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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