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5-0029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1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解除潼南区桂林街道、大佛街道、龙形镇、群力镇区域限批的公示
2024年,潼南区空气质量同比下降明显。依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潼南区桂林街道、大佛街道、龙形镇、群力镇实施了区域限批,限批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2月1日。在此期间,潼南区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潼南落实市生态环境局集中约谈反馈问题及区域限批整改方案》,加大“治气”攻坚力度,全面推进工业、生活、交通、扬尘等方面整治。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2月1日,潼南区PM2.5平均浓度的改善幅度为6.9%,高于全市同期改善幅度(1.1%),满足解除条件“潼南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2月1日的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4.4微克/立方米以下,或高于全市同期改善幅度”的要求。
现按程序对解除区域限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至24日(10个工作日)。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