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无障碍 关怀版 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环境管理  >  生态环保督察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23-015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18 [ 发布日期 ] 2023-12-18

关于重庆市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作风纪律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关于重庆市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作风纪律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市委、市政府批准重庆市一、二、三、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02312181229分别对南区、合川区、云阳县、秀山县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现将《重庆市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公开欢迎社会参与监督。如发现督察组及其成员存在违反《重庆市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的情形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反映。信箱地址为: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邮编401122

附件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2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