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1-0177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15 | [ 发布日期 ] | 2021-07-15 |
重庆市2020年辐射环境状况公报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通过累积剂量监测换算出的环境地表伽玛空气吸收剂量率平均值为95.9纳戈瑞/小时(未扣除宇宙射线的响应值),处于重庆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现运行的4个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采集的气溶胶、沉降物、气碘、降水和水汽氚等样品的放射性水平均无异常;全市电磁监测点位的电磁环境水平年均值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全市土壤、“三江”(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地下水及饮用水中放射性指标均处于正常水平。
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共有2044家,共有在用放射源2448枚和射线装置4546台(套);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的使用单位451家,在用电磁辐射设备(设施)194259台(套);在用的110千伏以上的变电站595座,输电线路1914回,总长度26690.91公里。
措施与行动
加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圆满完成重庆市国控及市控点(174个)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监测点位区县覆盖率达100%。对35家市级监管核技术利用单位、2家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和5个重点辐射设施开展监督性监测。国家“2018年项目”建设的9个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点已经全部通过验收,同时我市建设的2个电磁环境自动监测站完成调试验收。
强化辐射环境准入。全年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821个,办证率100%,审批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110件,办理放射源转让审批及备案260件。
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豁免用于新冠肺炎诊断的医用X射线影像设备环保手续,全年累计豁免24家医疗机构的37台设备。统筹抓好辐射安全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组织对237家市管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线上线下全覆盖检查,对27个市级审批辐射类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情况开展现场核查,扎实开展辐射安全隐患三年排查、“两会一节”辐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风险源单位紧急排查等专项行动。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350余人次,发现问题316个,限期整改企业5家,约谈企业2家。组织开展辐射监管监测人员培训,核发辐射安全监督员证164个、辐射环境监测人员技术考核合格证211个。出台《重庆市辐射污染防治办法》、印发《重庆市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签订《放射源安全监管跨区域合作协议》。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加强核与辐射应急调度平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