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1-021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17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7 |
我市召开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2021年联席会议
2021年6月7日,我市召开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2021年联席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联席会议召集人唐幸群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重庆海关等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生态环境总工程师曹永进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关于2020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职责执行和落实情况的汇报,讨论研究《重庆市辐射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建议稿)》《重庆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建议稿)》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研究解决核与辐射监管相关工作议题,谋划2021年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安排。
会议指出,2020年,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国核安全观的科学指引下,在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我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放射源安全“万无一失”,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持续加强,辐射应急演练扎实开展,放射性职业危害有效管控,重庆关区核辐射监测能力有效提升,核安全工作总体成效明显。
会议强调,高效运转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核安全治理格局的有力抓手,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分析核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保持斗争精神,深入排查整治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隐患。要进一步完善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协作意识,凝聚核安全工作合力。
会议指出,市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既要发挥务虚协调的“柔性”作用,还要解决长期困扰企业和群众的重点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会议对放射源运输单位急需解决的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资质办理以及运输人员培训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下一步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