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1-0110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1-04-28 |
质量目标
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文件编号:CQEMC-ZS-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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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手册 | 第8版 第0次修订 |
主题:2质量方针、目标与承诺 2.2 质量目标 | 实施日期:2020-12-30 |
2 质量方针、目标与承诺
2.2 质量目标
2.2.1 中长期目标
生态环境监测“支撑、引领、服务”基本定位,系统提升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实现“构建大格局、优化一张网、守住生命线、用活大数据、打造先锋队”奠定坚实基础,建设“中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监测科研铁军队伍。
2.2.2 质量体系目标
实现实验室环境和技术装备现代化,监测、监控、办公自动化,数据处理信息化,拓展与强化应急监测,建成要素统筹、规范统一、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立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运行体系,使本中心监测能力和管理水平在国内同级环境监测中心(站)中处于领先地位。
2.2.3 监测质量目标
(1)贯彻质量方针,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
(2)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员工道德和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技术水平,保证所有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3)遵循现行、有效的标准、技术规范;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执行率100%;
(4)确保各项监测任务完成的质量,控制质量事故低于0.5%;
(5)服务热忱高效,报告及时率99%,报告一次合格率99%,客户投诉解决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