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5-01476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08 | [ 发布日期 ] | 2025-12-08 |
关于发布《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 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污染物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HJ 212-2025)
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动态稀释嗅辨法》(HJ 1416-2025)
以上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转自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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