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环境管理 > 环境监测 > 环境监测管理  >  监测制度文件
[ 索引号 ] /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4-12-20 [ 发布日期 ] 2024-12-20

关于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等4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361-2024)

  二、《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362-2024)

  三、《水质 苯甲醚和甲基叔丁基醚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363-2024)

  四、《水质 阿维菌素B1a和阿维菌素B1b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364-2024)

  以上标准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转自生态环境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