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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22-0143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13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通报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有关情况的函

现将截止2022630日核发的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级核发情况

我市现持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89家,总能力152万吨,其中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22家)利用处置单位共64家,利用处置能力139.3万吨/年;综合收集贮存单位17家,收集贮存能力4.16万吨/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贮存点8家,收集贮存能力8.54万吨/(见附)。

另有15个许可证已到期,正在办理延期或注销中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不得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见附

二、区(县)级核发情况

我市现有区县核发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27家(仅限收集机动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总能力10.1/另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豁免清单确定的煤焦油、铝灰、含油金属屑的利用单位以及飞灰固化螯合物处置单位共15家,总能力72.5万吨/(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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