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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20-185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及《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渝无废组〔2019〕1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和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提升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及时、规范收集处置,降低环境风险。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编制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局(电子件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18:00。

联系人:王嘉纤  周琼

联系电话:(023)89181879;(023)88521836

传真:(023)88521839  邮箱:cqhbgtc@163.com

附件: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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