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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18-0599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8-11-19 [ 发布日期 ] 2018-11-19

关于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2016年第39号令),我局对申办《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可以发放《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申请单位: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

经营设施所在地: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区北区D19-5/02地块

法定代表人:彭树先

经营类别: HW21含铬废物261-043-21,仅限重庆民丰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含铬芒硝

经营规模:10万/年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范围: 收集、贮存、利用

公示日期:20181116日至201811月30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联系我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401147

    联系人:周琼

      电话:023-88521836023-88521839(传真)

邮箱:cqhbtrc@ 163.com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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