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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14741U/2009-0589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09-02-20 [ 发布日期 ] 2009-02-20

重庆市永川区如渝再生铅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我局对申请《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经过组织专家评审和对申请资料审查,认为以下单位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可以发放《重庆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申请单位:重庆市永川区如渝再生铅厂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临江镇沙湾村二社

法人:邓武国

经营危险废物名称、类别:含铅废物 HW31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经营能力:12500 /

 

公示日期:2009220200931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函告我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401147

电话:89188750(吴忠),89188706(传真)

邮箱:hbwkc@126.com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二OO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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