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14741U/2024-0009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8 | [ 发布日期 ] | 2024-01-18 |
2023年重庆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市级 督查考核情况的公示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 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021〕2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号)等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 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市级督查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共组织对巴南区、大足区、涪陵区、江津区、梁平区、铜梁区、潼南区、万盛经开区、渝北区、云阳县、长寿区、双桥经开区、两江新区、九龙坡区等14个区县20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63家重点产废单位和20家其他产废单位开展现场抽查。
抽查评估结果为:20家经营单位中,2家基本达标、18家达标,83家产废单位中13家基本达标、70家达标。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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