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有关文件制度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持续提高,环境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为高水平建设美丽重庆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定出台《中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重点学习内容。局党组会专门听取生态环境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对推进法治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统筹推进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市级部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关工作任务。及时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和生态环境部报告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市生态环境局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闭环落实8个方面36项工作措施。组织开展“重庆市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和“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
(三)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认真落实《中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规则》《中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将4个文件纳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审议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有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四)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年度立法工作。协调推进《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论证修改和《重庆市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条例》调研起草。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开展《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调研。严格执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机制,组织开展有关涉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清理,出台《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向市司法局提请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及时报备率、合法合规率、备案通过率均为100%。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工作获生态环境部肯定,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制定《重庆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在全国首次以名录形式对规划环评类别进行细分。开展产业园区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豁免环评管理、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的行业类别数量和审批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排全国第1,累计惠及市场主体超6200余家。靠前服务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市级重大项目、百项重点关注项目均按市政府既定时限提前完成环评审批。优化升级“建设项目选线选址环境准入自助查询系统”APP3.0版本,使用用户达7.2万余人,累计服务“云研判”13.3万余次。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入驻“执法+监督”应用。迭代完善执法应急应用场景,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98.7%、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覆盖率达100%,及时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5起。实施“利剑执法”行动,推进“治气”交叉执法帮扶,连续5年组织川渝联合执法,“两法”衔接成效走在全国前列。全市作出环境行政处罚1532件,罚款金额10939万元,将3000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依法实施首违不罚或轻微免罚260件6762万元,依法同意缓缴罚款164件2485万元,免除加处罚款130件391万元,主动服务指导5871家次企业整改环境违法行为,帮助576家企业重塑环境信用。办理有奖举报1792件、发放奖励30余万元。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办理行政复议答复案件5件、行政应诉案件6件,案件按期答辩率、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案件维持胜诉率均为100%,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依法行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加大积案化解和信访办理力度,人民来信来访接待渠道受理投诉905件,交办率、办结率均达100%,受理环境投诉举报2.08万件、同比下降45.5%。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领域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加强对环境污染赔偿等争议的调解。全面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103件。
(八)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及法治宣传活动任务措施清单。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汇编,将12大类90部法律法规规章汇编成册,方便干部职工学习使用。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法治暨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举办“环保执法大讲堂”8期,培训人员4800余人次。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环境守法培训,培训相关企业1700余家次。召开新闻发布会9次,发布政策解读19篇。在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持续落实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八五”普法规划,打表落实重点任务,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协调推进地方立法不断取得新进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立法工作安排,结合《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进程,有序推进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改废”工作,持续健全具有重庆辨识度的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体系。
(三)规范环境监管行为不断取得新成效。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持续深化生态环保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四)持续深化普法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作为普法重点,坚持一体推进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着力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