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生态环境部大力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重庆市〈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重庆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会议及局务会议的重点学习内容,全年共组织相关学习15次,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生态环保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一)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制定《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科学谋划我局“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自查暨督察迎检工作会议,印发工作方案,报送自查报告,圆满完成各项督察迎检工作。积极参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我局“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被市委依法治市办评为第一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中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规则》《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2021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切实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三)健全生态环保地方法规制度体系。配合出台《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修正《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立法调研起草。按要求对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清理,报备局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
(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动态调整市级行政权力清单,保留行政权力事项78项。持续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24类78项项目纳入环评豁免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均实现“网上办”“一次办”。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1年修订)》《重庆市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名录(2021年修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重庆市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方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有关事项的通知》《重庆市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实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从源头治理多头重复执法。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2239件,保持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1年1—7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均已依法办结,自2021年8月1日起我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统一由市政府集中办理。全年办理行政复议答复案件5件、行政应诉案件5件、司法建议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全年受理人民来信来访投诉788件,交办率、办结率均为100%。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被评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单位。
(七)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动态调整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局系统75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开展各类法治培训10期,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8次,谋划“发言人来了·环保微宣讲”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区、进网络活动近百场,开展“六讲”志愿服务活动77场。我局法规处被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司法局评为2016—2020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生态环保工作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尚需持续深化,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责任体系尚需进一步深化落实。二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尚需持续发力,公众生态环境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企业生态环境守法意识有待持续提升。
(二)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会议及局务会议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是推动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推进《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三是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环境行政执法行为。
四是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理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运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