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新闻发布

重庆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6-02-28

重庆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新闻发布会方案

一、时  间

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二、地  点

市生态环境局新闻发布厅(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4楼)

三、发布主题

重庆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新闻发布会

四、发布人(7人)

刘  芹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刘  明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发布)

许  辉  市人大环资委专职副主任委员

董  浩  市公安局环境资源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

王慎川  市住房城乡建委总工程师

骆凤玲  市农业农村委总农艺师

孙  华  重庆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五、主持人

刘  芹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六、发布议程

(一)刘芹同志通报2月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情况;

(二)刘明同志介绍重庆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情况;

(三)记者提问。


2月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情况通报

一、2026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

2月3日,2026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传达贯彻2026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全市两会等会议精神,总结“十四五”时期和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谋划“十五五”时期工作,安排布置2026年重点任务。

“十四五”时期是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历程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过去五年,美丽重庆建设迈出新步伐,重点问题整改交出新答卷,纵深推进“九治”攻坚实现新突破,川渝联建联治形成新格局。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连续11年保持100%;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45.6%;在全国率先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高于全国15个百分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较“十三五”末提高近60个百分点,稳居全国第一梯队,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2026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重点抓好9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贯到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以加快建设省域美丽中国先行区统领“十五五”生态环保工作。三是坚持为推进美丽重庆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四是以“九治”为牵引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五是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六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七是持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八是进一步汇聚形成美丽重庆建设强大合力。九是全力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二、重庆市明确2026年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2月24日上午,春节假期后第一个工作日,市委召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推进大会,会议围绕全面落实“十五五”规划,持续迭代“六区一高地”建设作了系统部署。会议特别强调,要纵深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取得新突破,并进一步明确了 2026 年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

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到2026年年底,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稳定保持Ⅱ类,调整后的63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93.6%、保持长江流域省市前列,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7.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3.8%,纳入市级美丽城市培育区县占比达30%、美丽乡村整区县建成比例达40%、美丽河湖建成比例达20%。

部署五大重点任务:一是聚焦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二是聚焦治山治岸,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三是聚焦治城治乡,系统塑造全市域整体大美风貌。四是聚焦碳排放双控,纵深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五是聚焦“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赋能,着力打破部门壁垒、整合资源力量、实现高效协同,加快形成超大城市生态治理新范式。

三、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推进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五大赛道”重点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部署,重庆作为全国唯一省域全覆盖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市政府制定了行动方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自然资源、人力社保、人行、大数据、生态环境等部门细化出台了包括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行动方案在内的6个子方案。近日,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化落实好市政府行动方案及资源环境要素子方案,聚焦重点工作,细化任务分工,统筹谋划生态环境板块“五大赛道”,形成“46+3+19+4”“四重清单”(重大改革任务46项、重大标志性成果3项、重大政策制度19项、重大平台系统4个)体系,挂图作战、打表推进,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一是推动碳市场发展。重庆将率先建成温室气体全品类交易地方碳市场,逐步将数据中心、公路货运、公共机构(机关单位、医院、学校等)等非工业领域纳入地方碳市场管理,力争到2027年实现碳排放权累计成交额13.6亿元目标;同时,积极争取全国碳市场西部(重庆)服务中心落地,提升区域碳市场服务能力。

二是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加快建立基于排污许可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构建全市统一、配置高效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创新环境权益类资产登记制度,培育发展“排污权+绿色金融”服务模式,同步升级完善排污权交易监管数字化平台,提升交易监管效能。

三是创新产品碳足迹管理。聚焦外贸导向,推动与中欧、中新等外贸通道沿线国家达成出口产品碳足迹互认共识,探索与外方签署“出口产品碳足迹互认备忘录”。对应备忘录中产品清单,培育一批以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为建设标准的地方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形成一批重庆市典型出口产品碳足迹互认成果,助力外贸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四是培育环境权益金融市场。健全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金融业务政策体系,建设环境权益金融智慧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排污权抵质押、碳质押、碳回购等碳金融活动,盘活环境权益资产价值;探索“环境权益+”绿色转型金融模式,创新与降碳减污成效挂钩的环境权益融资产品与服务,拓宽绿色融资渠道。

五是提档升级“碳惠通”平台。2026年,构建机制完善、系统智能、区域协同、场景多元、用户活跃的碳普惠体系。重点开发一批“碳惠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建成低碳应用场景40个以上,搭建区县分平台3个以上,社区综合场景覆盖6个街道以上,力争“碳惠通”平台注册用户突破600万人,让市民低碳行为获得实在收益。


重庆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关注与支持。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明确提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为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在这一重大理念指引下,我国首部流域专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过去五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持续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长江重庆段的保护修复取得显著成效。在这里,我给大家分享几组实实在在的数据:截至2025年年底,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连续9年保持Ⅱ类,长江出渝断面总磷浓度连续8年优于入境断面,全市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3年达100%。如今,长江重庆段水清岸绿、鱼翔浅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示范效应日益凸显。具体而言,我们重点推进了这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法治建设,筑牢依法治水“压舱石”。我们创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出台全国首部河长制条例,开展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川渝协同立法,颁布全国首部将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列为强制实施要求的地方性法规——《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制定页岩气开采、临江河流域工业污水等7个行业、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我们深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和“行刑衔接”,常态化推进长江、嘉陵江、乌江“三江”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暗查暗访,动态晾晒水质排名及问题整改情况,倒逼责任落实。

二是抓污染防治,打好精准治水“攻坚战”。我们在全国率先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长江、嘉陵江、乌江等8个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基本完成整治。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95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1630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均超过80%,城乡黑臭水体实现全域全面动态清零,建成国家级美丽河湖、幸福河湖5个。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11年保持100%。

三是抓生态修复,绘就系统护水“新画卷”。在水生资源保护方面,我们坚决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加强禁捕执法工作,动态实现退捕渔民应转尽转、应保尽保。加强长江上游水产种质资源库建设,开展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人工繁育,如今,长江干流重庆段监测到的土著鱼类较禁捕前增加52种,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提升2个等级。长江鲟、胭脂鱼、岩原鲤等珍稀濒危鱼类,从过去难觅踪迹、种群衰退,转变为现在重现水域、稳步恢复。在生态修复方面,全面完成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主体工程。累计营造“两岸青山·千里林带”201.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4216 公顷,实现三峡库区431 处存量危岩全面除险清患,累计整治提升“两江四岸”滨江风景线70 公里,三峡库区水清岸绿、生态秀美的画卷更加鲜明。

四是抓流域协同,凝聚共治共享“向心力”。长江保护从来不是孤军奋战,我们始终坚持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发力。健全落实长江流域川渝、渝鄂及乌江流域渝黔、酉水流域渝湘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化川渝跨界河流一体化治理,建立川渝联动督察等机制,累计实施6条跨界流域161个治理项目,共同守护巴山蜀水。同步强化协同防控支撑,建立渝、川、鄂、湘、黔五省市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市级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375 条重要河流实现 “一河一策一图” 全覆盖,连续 19 年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五是抓数智赋能,激活高效治水“新引擎”。我们以数智为牵引,提升“巴渝治水”实战实效,联动22个部门900余项数据,汇集感知点1.8万余个,问题发现、溯源和处置效率均提升80%以上,闭环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4000余个。同步推广“长江治渔”特色应用,实现自主巡江、自动预警,将禁渔违法行为核查处置时长从数天缩短至2小时以内;推进数字水利应用体系建设,实现水灾害防御、水供给保障、水生态治理、水资源管理、三峡库区综合管理能力整体跃升。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持续深入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各项工作,不断巩固和提升治理成效,坚决守护好一江碧水。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问答口径

问题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5年来,在执法监督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效?下一步有哪些打算?(市人大环资委专职副主任委员许辉答)

答:5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推动长江保护法在重庆的落地落实,组织开展多轮执法监督工作,持续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助推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取得新进展。

执法监督工作上,我们从四方面发力、做细做实:一是坚持立体多维监督,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于2022、2025年两次采取上下联动、实地检查与委托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全市38个区县《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全覆盖;协同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深入基层一线查找法律实施中的问题,积极吸纳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执法检查报告反映的问题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二是完善执法监管体系,凝聚各方合力,推动建立行刑衔接协作、联合执法常态、跨省打防合作三大机制,明确部门执法职责,凝聚上下游司法执法一体化保护合力,从源头解决执法推诿、监管缺位问题。三是强化数智赋能监督,推动打造 “长江治渔”“巴渝治水” 等智慧监管平台,实现非法捕捞自动预警、污染问题快速溯源,持续提高非现场执法、精准执法能力,大幅提升执法效率。四是紧盯问题闭环整改,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等线索,梳理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化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同时督促完善配套制度,让法律实施有章可循。

5年来,长江生态保护法治刚性持续彰显,违法行为得到有力震慑。截至2025年底,公安机关侦破非法捕捞、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2623件。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连续9年保持Ⅱ类,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3年达100%,“十年禁渔”成效凸显,长江干流监测到鱼类较禁捕前增加52种,水生生物多样性持续恢复。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监督,紧盯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检查和跟踪督办力度。同时深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完善智慧监管手段,提升基层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长江的良好氛围,以更实的法治监督举措守护母亲河。


问题二:据了解,“十五五”期间,在水生态环境目标设置上,将从单纯的“好Ⅲ类水比例”向综合的“优良水体比例”转变。请问,此次转变体现在哪些方面?下一步治水工作又将有哪些具体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明答)

答:简单来说,这个目标设置的转变,核心是从单一看重水质达标,转向水质与水生态并重的综合评价,评判标准更加全面、更贴合实际水生态状况。

2025年1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地表水优良水体评估技术规定(试行)》,明确了构建“水环境质量+水生态状况”双指标评估体系,在保留原有水质类别评价的基础上,新增水生态相关指标,实现从“只看水质好不好” 到 “既看水质,也看生态” 的转变。

具体体现在两个关键指标上。

第一个是针对河流的底栖动物状况评估(BQI)。所谓底栖动物,就是住在水底石头、泥沙或水草上,肉眼可见的没有脊椎的小动物,比如我们常见的水蚯蚓、螺、蚌,还有小虾、小蟹,以及蜉蝣、石蝇的幼虫等等。你可以想象只要拿筛子或网兜在水底泥沙里捞一下,那些没法钻过筛孔(通常为0.5毫米)能用肉眼直接看到的小家伙。这些小家伙对水质变化很敏感,我们通过观察他们的种类多少、健康状况,就能判断河流的生态好不好。

第二个是针对湖库的综合营养状态指数。这是用来判断湖库水体的营养程度、会不会容易出现水华的一个指标。它是结合了水中的叶绿素a、总磷、总氮、透明度、高锰酸盐指数等几个关键参数,计算出来的一个综合指标,能直观反映湖库的生态健康程度。

围绕这一转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加强全市水生态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市和区县两级监测人员水生生物采样和鉴定能力水平,推动水生生物采样持证上岗。

二是高质量开展全市162个水生态监测点位的采样调查工作,对河流水生态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加强对龙溪河、临江河等重点流域的水生态修复,积极探索研究大型底栖动物等水生态指标的修复方法和恢复路径。

四是充分衔接国家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情况,按照“先评价、后考核”的思路,推进水生态考核逐步向区县延伸。


问题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5年来,我市在打击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方面有哪些举措和成效?接下来还有哪些部署和打算?(市公安局环境资源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董浩答)

答:过去五年,重庆公安系统紧盯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污染环境等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坚持打防并举、系统治理,全力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持续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第一,重拳严打,保持“零容忍”震慑态势。纵深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昆仑”等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深挖彻查、断链破网。五年来,我们共侦破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43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700余人,19次获公安部嘉奖令和贺电表彰。尤其在打击非法捕捞领域,破案2200余起,成功打掉一批犯罪产业链,形成有力震慑。

第二,科技赋能,构建 “智慧化” 防控网络。针对重庆“山水环绕”的特殊地形,我们在自然保护区、重要水域等关键区域,打造“空中无人机巡航、江面巡逻艇巡防、岸边智能监控”三位一体防控网络,实现监控覆盖面积达1.3 万平方公里。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研发 “河湖智能预警模型”,精准预警涉水犯罪,协助破案40余起,推动警务模式从“被动接警”向“主动预警”转变。

第三,联动共治,凝聚 “一体化” 保护合力。我们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行刑衔接、水生态环境风险“防火墙”等机制,开展联合执法3000余次,排查涉渔涉砂重点水域、场所1.5万余处。启动长江中上游跨省生态警务协作,与四川、贵州、湖北等地警方签订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合作协议,构建起“行政+刑事”“上下游+左右岸”的联动治理闭环,全面提升保护效能。

第四,全民发动,营造 “齐参与” 浓厚氛围。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组织河库警长深入沿江村镇、码头、涉渔市场、餐馆等开展法治宣讲上千场。同时,协调媒体矩阵公布典型案例40余起,推送警示短信近1.6亿条,通过海报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广泛公布举报方式,凝聚“长江大保护、人人齐参与”的社会共识。

经过五年持续攻坚,长江重庆段生态资源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接下来,重庆公安将深入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严打新型犯罪与顶风作案;深化多跨协同治理,推动“行刑衔接”向“行刑共治”转变,助力“打击、整治、防范”一体化生态警务提质增效,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的公安力量。

问题四:这几年,在推进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与处理能力方面,重庆重点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还有哪些打算?(市住房城乡建委总工程师王慎川答)

答: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委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的决策部署,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全力推动排水管网建设改造攻坚,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城市建成区排水管网密度达15公里/平方公里、居西南地区第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大幅提升、跃居长江经济带省市前列。

第一,精准排查整治,畅通城市地下“血管”。通过机器人潜入探测、水质快检等新技术、新手段,精准定位排水管网破、漏、渗等病害问题,形成“一本账”闭环管理。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工作,“十四五”以来新建改造城镇排水管网超1万公里,修复管网病害约10万处,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

第二,强化设施建设,增强污水处理“心脏”。按照“集散结合、提升韧性、适度超前”的原则,持续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十四五”期间,完成西部最大规模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全市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超620万吨/天,唐家沱四期、肖家河四期等污水处理厂正加快建设,预计年内建成,污水处理韧性进一步加强。

第三,深化机制改革,激发运维管理“活力”。深入实施中心城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改革攻坚行动,建立健全中心城区排水设施一体化建设、运维、考核工作机制,推动中心城区污水治理由“厂网分离、按量计费”向“厂网一体、按效付费”转变,努力打造“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改革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聚焦系统化治理,推进“厂网一体”改革向“供排一体”试点迭代,聚焦韧性化提升,推进项目建设从“补短板”向“增韧性”升级,聚焦精细化监管,推进设施运维从“保运行”向“优绩效”跃升,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问题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明确提出“国家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严格捕捞管理”。今年是长江十年禁渔的第六年,我市在长江十年禁渔和水生生物保护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市农业农村委总农艺师骆凤玲答)

答:今年1月3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长江十年禁渔中期评估成果中指出,长江流域禁捕秩序总体稳定,长江特有鱼类总体呈现出“种类增加、资源增长、态势向好”的良好格局。各项积极指标,也让我们备受鼓舞。自2021年以来,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扛起“上游责任”,将实施长江十年禁渔作为践行“共抓大保护”方针的实际行动。总体来看,我们取得了退捕渔民安置稳定、禁捕秩序平稳、执法监管能力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明显提升的“两稳两提升”的阶段性成效。具体而言,我们重点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与转变:

一是建立健全禁渔长效机制,工作体系由“条块”向“协同”转变。构建“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将禁渔工作纳入河长制考核,压实属地责任和属事责任。2025年6月,市政府审议通过《深入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行动方案(2025—2027年)》,让禁渔工作有章可循、不断深化。

二是做实做细退捕安置保障,退捕渔民从“退得出”向“稳得住”转变。我们将退捕渔民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建立“一卡两账”(帮扶明白卡、渔民信息台账、帮扶工作台账),实现了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全部稳定就业、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参保的“双 100%”目标。

三是联勤联动加强执法监管,江河水面从“禁得了”向“管得住”转变。我们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通过跨部门联合执法和“亮剑”“零点”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非法捕捞行政案件数量较禁捕前下降40%,刑事案件下降57%。

四是综合施策提升执法能力,禁渔管理从“人防技防”到“技防智防”转变。我们积极推广“数字政务·长江治渔”智能应用,对涉渔隐患实现智能预警和闭环处置。同时,我们在沿江设立了15个禁捕警务室,并将垂钓执法权赋权到近千个乡镇(街道),渔政执法力量和装备也得到显著加强。

五是聚焦聚力保护水生生态,水生生物从“休养生息”向“生生不息”转变。禁渔的最终目标是修复生态。发布首批49个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名录,实施了珍贵濒危鱼类保护计划,胭脂鱼、岩原鲤规模化繁育水平居全国前列。通过常态化监测发现,长江干流重庆段的土著鱼类种类比禁捕前增加了52种,水生生物完整性提升了两个等级,这是最令人欣喜的生态答卷。

成绩来之不易,但禁渔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强化上游担当,重点从四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健全长效机制,开展“一打两清两整治”行动,坚决消除各类非法捕捞隐患。二是纵深推进水生生物资源监测。构建“1+2+N”体系(1就是以重庆监测站为核心,2就是推行技术负责制与跟踪审计制,N就是统筹资源监测、生态评价、生态补偿等多个专业团队参与),凝聚合力,升级数据监管举措,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三是进一步规范增殖放流活动。科学制定增殖放流计划,落实“人防+技防”措施,加强增殖放流行为监管。四是提高外来水生生物管控能力。加强部门协同和科普宣传,共同防范外来物种入侵风险,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的生态屏障。

问题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规定的航运绿色发展要求,我市在推动船舶污水“零排放”治理过程中,采取了哪些针对性举措?取得了哪些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实践经验?(重庆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华答  )

答:近年来,重庆海事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委,在我市长江干支流水域,开创性提出并全面落实船舶污水“船上储存、交岸处置”“零排放”治理理念,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首先,推进船舶设施改造,切断污水直排通道。明确我市辖区内船舶实施污水“零排放”治理要求,推进4000余艘船舶完成污水收集设施改造,新建船舶全部按照“零排放”要求设计建造。

其次,推动接收设施建设,畅通转运处置渠道。建成200余座码头污水固定接收设施、16处专用转岸码头以及30余艘流动污水接收船,形成以码头固定接收为主、船舶流动接收为补充的污水转运处置体系,打通污水上岸“最后一公里”。

第三,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联合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建立污水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推动“船e行”长效应用,对船舶水污染物的交付、接收、转运和处置实施电子联单管理,各部门数据共享,实现污水来源可溯、去向可寻。

在实践探索中,我们形成了三大具有重庆辨识度的船舶污染治理特色做法:一是法治引领,筑牢长效治理根基。推动出台全国首部将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治理理念纳入强制实施要求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内河第一部覆盖干支流全水域的船舶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实现船舶污染治理从局部试点到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的历史性跨越。二是全域统筹,实现干支流一体监管。统一全市通航水域船舶污水治理标准与执法要求,构建全域覆盖、标准统一、监管协同的工作格局,有效破解干支流交汇水域监管盲区难题。三是流域协同,拓展区域治理成效。积极推动交通运输部在长江全线推行船舶污水“零排放”治理,实现常年航行长江干线3.6万余艘船舶污水“船上储存、交岸处置”全覆盖,有效破除区域治理壁垒。

自2016年起,我们在全国率先打破传统“达标排放”思维,创新提出船舶污水“船上储存、交岸处置”的“零排放”治理理念。经过持续探索实践,该模式于2020年基本成型,2022年在长江干线全线推广应用。五年来,长江重庆段船舶违法排放行为下降90%,企业污染防治成本降低70%,累计减排污水超100万吨,治理成效明显。如今,船舶污水“零排放”治理模式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庆经验”,逐步从长江流域推广至珠江等其他水系。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巩固船舶污水“零排放”治理成果,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优化接收处置网络,全力守护长江母亲河,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贡献重庆海事力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