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整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能力短板。紧密结合合川区实际,着力解决当前固体废物产生量大、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个别类别的固体废物收运处置能力不足、智慧化综合管理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和难题,加快制度、机制和模式创新,推动实现重点突破,促进形成合川区“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分类施策,注重特色创新。重点识别工业源固体废物、农业源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在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制定固体废物专项实施任务。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将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衔接,推动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绿色化、循环化。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目标,细化任务,完善措施,精准发力,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坚持理念先行,倡导全民参与。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为“无废城市”建设重要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深化清洁生产理念,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提高固体废物利用效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积极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社区等开展“无废机关”、“无废医院”、“无废社区”等“无废城市细胞”的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结合合川区区域特色、产业特点与发展趋势,系统构建合川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持续推进合川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最终实现合川区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
(二)阶段目标
到2022年底,“无废城市”建设主要指标全面完成。初步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厂、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工程、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工程等项目,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全面提升,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带来的环境影响与风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主要农业源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绿色生活方式广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得以有效实施,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餐厨垃圾镇街分类收运处理覆盖率达到8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到2025年底,合川区基本形成协同高效的固体废物综合低碳管理体系。固体废物分类全面实施,技术可靠、环保达标、处置有序、结构合理、功能高效的固体废物处理系统基本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下降、综合利用率达到87%;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稳定在90%以上,主要农业源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绿色生活方式深入人心,绿色消费模式基本形成,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危险废物得到全面安全管控。
到2035年底,全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固体废物现代化、低碳化治理理念在各行业全面落实,“无废城市”理念深入贯彻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全区人民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城市品质全面提升,形成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三)指标、目标设置
在生态环境部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环办固体函〔2019〕467号)中选取42个指标(其中必选指标17项,可选指标25项),结合合川区实际情况,设立了2个自选指标,为“餐厨垃圾镇街分类收运处理覆盖率”和“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共计44个指标。其中,涉及工业领域指标共6个,农业领域指标共9个,生活领域指标共15个,危险废物领域指标共5个,其他指标共9个。
四、建设任务
(一)推动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1.推进工业园区绿色发展。淘汰各行业中的落后工艺,推广清洁化生产工艺,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和水平。严格对“双超双有”和能耗超标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应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必须100%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加大自愿清洁生产审核普及力度,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生产工艺优化与绿色工厂建设,鼓励和引导产废量大的企业优化生产工艺,制定工业固废减量化计划,从源头减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到2022年,选择2家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引导企业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开发生产绿色产品,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等,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到2025年,创建5家绿色工厂。
2.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结合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制度管理,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到2022年,推进冀东水泥建成5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线,进一步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推进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逐步摸清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以及处理情况,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以南溪组团为试点,探索开展政府监督、企业付费、第三方运营的园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运试点工作,其中,有价废弃物,按照企业现有出售渠道处理,但需完善收运处置手续,签订相关合同等;低价、无价部分,企业应按照合法渠道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完善相关手续。以典型固体废物为试点,完善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打造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链。
3.推进矿山绿色开采和生态修复。根据《重庆市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渝国土房管规发〔2018〕2号),持续推进合川区大中型生产矿山进行绿色矿山建设,因矿制宜采用充填采矿技术,推动利用矿业固体废物(例如煤矸石)生产建筑材料或治理采空区和塌陷区等,到2022年,大中型生产矿山100%建成绿色矿山;2025年,保持大中型生产矿山100%建成绿色矿山。按照“一矿一策”的思路,到2022年,以15公顷/年,完成30公顷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并将其纳入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等工作部署,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土地整治、园区建设等相结合,探索引导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实现“废弃矿山”向“绿水青山”、“金山银山”转变,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文化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提升。
(二)推行农业绿色生产。
1.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加强规划方案编制,成立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推动农作物秸秆信息化管理,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于2025年建成5个秸秆收储运平台,2个“六有”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因地制宜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开展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引导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产业化发展,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到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到2025年,稳定在91%以上。
2.提升畜禽养殖管理水平。落实《合川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严格执行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三区”管理规定,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扶持德康生猪养殖有限公司,从畜禽摄入品调控粪肥养分,制造新型特定的有机肥,实现畜禽粪肥类有机肥的高效安全利用,建设畜禽粪污全量利用技术示范。到2022年,建成1座年处理能力为4000吨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及相应的收贮系统,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专业规范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到2025年,在隆兴、龙市等镇街建成5个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配套建设相应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及还田管网,形成“规模养殖有设备,相关主体有衔接,区域集中有中心”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格局,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4%以上,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3.健全农膜回收处置体系。规范农膜回收、处置、监管流程,健全农膜回收和财政补贴制度。进一步摸清农膜和肥料包装物用量底数,建立健全农膜和肥料包装物使用台账。加快推进农膜回收村级网点建设,2022年建成“村、乡镇(街道)回收转运—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的有偿回收利用体系,示范推广可降解地膜,探索地膜使用量控制机制,推进减量替代。加大对市场销售的农膜抽检力度,将厚度小于0.01mm的聚乙烯农用地膜、违规用于农田覆盖的包装类塑料薄膜等纳入农资打假行动。到2022年,农膜回收率达到90%,2025年稳定在90%以上。
4.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按照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属地管理的原则,探索建立押金回收制度,建立以“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专业机构处置、市场主体承担、公共财政补充”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可追溯回收处置体系。贯彻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20年第7号)规定,合理布局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的集中贮存、运输及处理。到2022年,在试点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75%,处置率达100%。到2025年,回收率达到80%,处置率保持100%。
5.加强农作物肥药管理。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应用、水肥一体化和喷滴灌等减量施肥技术,加快技术集成创新,加大高效施肥技术推广力度,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残留农药,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完成市级每年下达的农药减量任务。到2022年,“两品一标”有效期内的产品数120个,完成市级下达化肥减量任务。到2025年,“两品一标”有效期内的产品数稳定在120个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以上,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争取达到45%。
(三)推动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1.引导居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严格落实《合川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合同,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行政执法结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记录。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行业督促、指导内容,纳入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果蔬生产、销售环节的管理,落实相关鼓励政策和规范要求,积极推行净菜上市。深入推进“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引导餐饮企业免费提供剩餐打包服务。
开展“绿色快递邮政”工作。落实“9796”工作目标,引导企业在不影响快件寄递安全的前提下,选择低克重高强度的包装材料,设计和使用规格统一的包装或缓冲物;推广使用循环快递箱、共享快递盒等新型快递容器,逐步减少包装耗材用量。鼓励寄递企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塑料包装袋。鼓励物流企业借助实体店、网店及互联网平台采购绿色、低碳产品,使用可循环、可降解的绿色包材,减少过度包装和二次包装。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在网点设置快递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装置,打通快递行业内包装快速微循环。
推进“限塑令”。落实《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对辖区内涉及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的企业进行产能摸排,引导企业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不得使用重金属、溶剂残留等特定物质超标的劣质包装袋,及时做好生产调整等工作。鼓励和引导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技术改造,指导禁止类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转产工作。将限塑有关规定纳入绿色饭店、星级农家乐、钻级酒店、绿色商场等评审要求,进一步推动宾馆、酒店、商场等行业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对餐饮行业及其打包外卖服务等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用品的监督管理,餐饮行业期限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打包行业限期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加强景区景点禁限塑的监督管理。将塑料污染治理情况纳入旅游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评定、复合检查内容,并结合文化旅游行业监督检查计划,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实地专项指导。
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依托重庆北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础及5个分拣中心,逐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环卫、再生资源龙头企业依托现有的垃圾收运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通过延伸产业链参与资源化利用,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两网融合”,促进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循环利用。积极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建立完善统计制度和行业信息管理系统。规划建设1批分拣中心,培育2-3家主营业务突出的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
持续推进农村厕改。全面扩大农村改厕覆盖范围,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引导农村新建和改造标准卫生厕所,并做好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到2022年,开展完成农村居民“卫生厕所”改造5000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7%,到2025年,实现基本普及。
2.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健全城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推进分类收集能力与收运范围内人口数量、垃圾产生量相协调,建立完善生活源有害垃圾(非危废环节)收运系统,依托重庆市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做好有害垃圾处置的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大件垃圾投放,合理配置(改造)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有效衔接分类投放端和处理端。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低、小、散、乱”的非正规垃圾收运队伍逐步向专业作业队伍转变,并逐步向社区、村组延伸,协助镇街开展分类工作。2022年前,建成1座日处理1000吨的垃圾焚烧厂,逐步实现全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在一期日处理150吨餐厨垃圾的基础上扩建1条处理规模为150吨/天的厨余垃圾处置线,并按需配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补齐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能力短板。到2022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城区达到100%,农村达到50%,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59个;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100%;餐厨垃圾镇街分类收运处理覆盖率80%。到2025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保持100%,农村完成市级下达任务;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保持在100%;餐厨垃圾镇街分类收运处理覆盖率90%。
3.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加强规划设计管理,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并监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体落实。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取缔建筑垃圾违法消纳场所。新建装修垃圾分选场1座。探索引进建筑垃圾高值化利用项目,生产骨料、砌块砖等高值化产品。探索研究制定合川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行方案,鼓励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在各类政府工程中优先推广使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到2022年,建筑垃圾实现100%规范消纳,2025年保持100%的规范消纳。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室内装修,从源头上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统筹协调全区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形成长效机制。逐步提高可装配、可重复使用的建材和部品部件在临时建筑、道路硬化、工地临时性设施等配套设施使用。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建项目推广装配式建造,合川区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项目推广装配式建造。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60%,2025年,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4.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在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基础上,拓宽污泥处理途径。利用焚烧厂以及电厂的高温蒸汽加热干化污泥,然后将市政污泥送入厂内锅炉,与垃圾进行协同焚烧,与燃煤进行耦合焚烧发电。污泥焚烧产生的灰渣可作为建筑材料,实现循环利用,从而实现市政污泥的无害化处理。构建以水泥窑处置、协同焚烧发电等处置方式为主的城镇污水污泥多元化低碳处置模式。于2022年,依托垃圾焚烧厂,建成一座日处理125吨的污泥处置中心,于2023年,依托双槐电厂,建设一座日处理规模为600吨的污泥处置中心。
5.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对完成整治销号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加强整治后的场地维护使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常态巡查,防止乱倾乱倒,对继续违规倾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处罚。
(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
1.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推进重庆太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建设,在危险废物处置规模6.14万吨/年不变情况下,结合合川区实际,调整危险废物处置种类,降低合川区产废企业的处置成本和贮存环境风险,实现处置能力与处置需求相匹配。完善城乡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等管理机制,收集服务范围逐步向村卫生室延伸,并积极推进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建设。2022年前,建成一座日处理规模为5吨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实现全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100%。
2.强化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全面实施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充分依托重庆市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等管理制度。2021年起对全区年产生5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及人民医院、中医院、中西院结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4家区级医疗机构开展“一物一码”精细化管理,并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精细化管理对像,实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贯彻落实《重庆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源清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清单、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等“三个清单”。打造社会源危险废物直通模式,开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引导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上门服务,提前申报统计,开展直通收运处置工作,保证社会源危险废物及时规范处置。
3.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并纳入环境信用评价,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强化与检察院、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运输、利用和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线索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按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激发举报动力,营造全社会联防联控环境违法行为氛围,形成全社会防控格局。
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指导机动车维修行业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依法将涉及的废机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强统筹协调管理。
1.强化制度集成。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控制新建、改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准入规定,在新改扩建工业项目中,明确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控制要求。按照上级要求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动实现重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全覆盖。实行固废相关企业信用评分,实施环境信用评价红黑名单制度。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及规范化管理情况等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配合市级部门在动力电池、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农药包装物、农用地膜等重点领域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方式改革。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收费机制。建立健全船舶水污染物防治联动机制,明确职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强化船舶污染物(包括生活垃圾)贮存、转移、运输、处置全环节环境监管,互通污染物处理处置能力信息,合力做好船舶水污染物监管。
2.提升智慧化管理管理水平。依托合川区现有的“智慧环保”平台,优化完善固体废物申报信息系统,形成固体废物智慧管理平台。探索实施固体废物定期申报制,督促企业做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流向、利用、处置等信息填报。动态调度工业源固体废物的产生、转移、贮存、处置全过程情况,提升管理部门的管理、决策等综合能力。
3.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监管执法,协调负有餐厨垃圾监管执法责任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未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和厕所等行为进行查处。强化夜间非法收集运输餐厨垃圾行为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依法对快递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根据职责受理快递包装相关违法行为的举报,依法查处快递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和生态破坏行为。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加强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按照《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对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开展执法工作。
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联合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回收站点,引导推动绿色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4.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合川区环保产业民间资本活跃优势,积极推进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培育扶持和开放引资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产品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等支持力度,激发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活力,培育一批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按照国家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对依法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优惠政策的企业,依据国家税收政策实行减免。
(六)聚焦亮点示范效应
1.打造“六废共治”治理体系
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危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厨余垃圾)垃圾处理、污泥处置中心、装修垃圾分选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置设施、畜禽粪污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秸秆收储中心等项目建设,打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污水污泥、危险废物等“六废”协同共治的治理体系。
2.推进污泥处置中心建设
依托我区的水泥生产、火力发电等产业优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和焚烧发电协同处置污泥,立足合川,服务重庆,打造全市市政污泥处置中心,实际市政污泥的资源化利用。
3.打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示范
以南溪组团为试点,依托合川区现有的“智慧环保”平台,探索实施固体废物定期申报制,采集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流向、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打通园区企业固体废物互联互通关键节点,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流程管理示范。
4.打造再生铝循环产业链
以重庆顺博铝合股份有限公司的再生铝生产工艺为链接点,聚焦产品、培育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围绕再生金属加工产业链条延伸产业链,完善含油金属铝屑、铝灰等回收利用体系,打造完整的“废铝产生-废铝回收-冶炼再生-制造再产”的再生铝循环利用产业链,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提供一种经济、可行的循环模式。
5.推广种养结合绿色循环发展模式
以畜禽粪污废物综合利用为关键节点,助力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闭环。依托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将畜禽粪污转化为固态有机肥和水溶肥,为种植业提供肥源,构筑由畜牧业承上启下的农作物生产、动物转化、微生物还原的循环生态系统,构建农牧结合、资源循环、养殖健康、高效生态的现代生态畜牧业体系。
6.打造船舶污染物“水上收运、岸上处理”绿色航运
环卫船舶与清漂船按照“巡航收集与定点接收相结合”的原则,接收停泊区、待闸区的船舶污染物,并将其集中转运上岸,依托港口码头,增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箱等设施,构建“水上收运-港口码头接收-上岸分类处置”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系统,实现船舶污染物无害化处置,打造船舶污染物“水上收运、岸上处理”绿色航运。
(七)创建“无废细胞”
根据《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评价标准》,2022年建成不少于40个“无废城市细胞”。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带头作用,创建“无废机关”15个;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创建“无废医院”5个;加强学校“无废城市”建设教育,创建“无废学校”5个;在商业区域全面宣传贯彻无废理念,创建“无废商场”3个;宣传“光盘行动”,创建“无废饭店”2个;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创建“无废社区”5个;选择条件成熟的公园,创建“无废公园”3个;在钓鱼城、涞滩古镇等热门景点创建“无废景区”2个;推广畜禽粪污全量利用技术,选择条件成熟的畜牧养殖场创建“无废畜牧”1个。2025年,扩大覆盖范围,持续推进“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川区成立“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责任清单,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强化激励,协同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要抓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中(终)期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予以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三)加大要素投入。各有关部门要统筹相关政策,加大财政、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保障力度。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明确“无废城市”建设资金范围和规模。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定期邀请专家指导和技术帮扶。依托产学研合作平台,鼓励固体废物处置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集成示范和推广应用,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并促进转化落地。
(四)严格监管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业源固体废物、农业源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督导检查。从“生产源头、转移过程、处置末端”等三个环节重点突破,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以及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与处置经营活动。对固体废物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宣传,深入开展“无废城市”理念推广工作。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凝聚民心、汇集民智,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引导公众转变传统观念,有效化解“邻避效应”,引导形成“邻利效应”。将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加强“无废城市细胞”创建。依法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营造政府有效引导、企业自觉执行、公众积极参与的氛围,有效引导绿色、健康、可持续的消费需求,形成有力的市场终端推动力。
附件:1.合川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与目标设置表
2.合川区“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分解表
3.合川区“无废城市”建设重大工程项目清单
附件1
合川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与目标设置表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2022年目标 |
2025年目标 |
责任部门 |
1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工业源头减量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0.21吨/万元 (排除火力发电行业) |
0.20吨/万元 (排除火力发电行业) |
区经济信息委 |
2 |
实施清洁生产工业企业占比★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区发展改革委 | ||
3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
2家 |
5家 |
区经济信息委 | ||
4 |
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山数量 |
大中型生产矿山100%建成绿色矿山 |
保持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5 |
农业源头减量 |
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基地 |
20 |
50 |
区畜牧兽医中心 | |
6 |
农药、化肥使用量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区农业农村委 | ||
7 |
“两品一标”有效期内的产品数 |
120个 根据国家要求,提高“两品一标”产品质量 |
稳定在120个以上 |
区农业农村委 | ||
8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60%(城镇新建建筑) |
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9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 |
增长率≤人均GDP增长率 |
保持 |
区城市管理局 | |
10 |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 |
城区:100% 农村:50% |
城区:100% 农村: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区城市管理局 | ||
11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家庭) |
建成不少于40个“无废城市细胞”(机关15个、医院5个、学校5个、商场3个、饭店2个、社区5个、公园3个、景区2个、畜牧1个) |
扩大覆盖范围,持续推进“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
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等 | ||
12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5% |
87% |
区生态环境局 |
13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
90% |
稳定在90%以上 |
区农业农村委 | |
14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稳定在90%以上 |
稳定在91%以上 |
区农业农村委 | ||
15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稳定在93%以上 |
稳定在94%以上 |
区畜牧兽医中心 | ||
16 |
农膜回收率 |
90% |
稳定在90%以上 |
区供销合作社 | ||
17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
4% |
逐步提高 |
区城市管理局 | |
18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城市生活垃圾:37% |
城市生活垃圾:40% |
区城市管理局 | |
19 |
>0 |
区商务委 | ||||
20 |
餐厨垃圾镇街分类收运处理覆盖率 |
80% |
90% |
区城市管理局 | ||
21 |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100% |
保持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22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
保持 |
区生态环境局 | |
23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保持 |
区生态环境局 | ||
24 |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保持 |
区生态环境局、区教委、区交通局 | ||
25 |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 |
≤24万吨 |
≤23万吨 |
区生态环境局 |
26 |
农业废弃物处置 |
100% |
保持 |
区畜牧兽医中心 | ||
27 |
在试点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 |
回收率:75% 处置率:100% |
回收率:80% 处置率:保持 |
区农业农村委 | ||
28 |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 |
建筑垃圾消纳量 |
建筑垃圾实现100%规范化消纳 |
保持 |
区城市管理局 | |
29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填埋量★ |
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
保持 |
区城市管理局 | |
30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87% |
基本普及 |
区农业农村委 | ||
31 |
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保持 |
区城市管理局、 区生态环境局 | ||
32 |
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完成率 |
100% |
保持 |
区城市管理局 | ||
33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基本建立协调机制 |
完善健全协调机制 |
区生态环境局 |
34 |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
纳入政绩考核 |
完善健全考核机制 |
区组织部、 区生态环境局 | ||
35 |
市场体系建设 |
重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
100% |
保持 |
区生态环境局 | |
36 |
技术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 |
1 |
3(其中,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2个) |
区生态环境局(利用处置企业1家) 区商务委(回收企业2家) | |
37 |
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技术示范★ |
1 |
2 |
区生态环境局 | ||
38 |
监管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 |
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体系 |
保持 |
区生态环境局 | |
39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产生单位:100% 经营单位:100% |
保持 |
区生态环境局 | ||
40 |
发现、处置、侦破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 |
100%处置或侦破 |
保持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局 | ||
41 |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100% |
保持 |
区生态环境局 | ||
42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80% |
90% |
区生态环境局 |
43 |
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90% |
95% |
区生态环境局 | ||
44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90% |
95% |
区生态环境局 |
注:
(1) ★表示必选指标。
(2) 指标5.“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原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提出指标“开展生态农业示范县、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县建设数量”。
(3) 指标7.“‘两品一标’有效期内的产品数”,原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推广面积占比”。“两品一标”是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两品一标”作为今后生产消费的主导农产品,开展种植推广是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战略选择。“两品一标”农产品有效期为3年。
(4) 指标22.“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原为“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量★”。
(5) 指标26.“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专业规范无害化处理率”,原为“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率”。
(6) 指标27.“在试点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原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量”。
(7) 指标35.“重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原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8) 指标37.“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技术示范★”,原为“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技术示范★”。
(9) 自选指标包括1)20.“餐厨垃圾镇街分类收运处理覆盖率”;2)21.“城镇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率”。
附件2
合川区“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制度体系建设 | ||||
1 |
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控制新建、改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2 |
严格落实环境准入规定,在新改扩建工业项目中,明确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控制要求。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3 |
加强规划方案编制。推动农作物秸秆信息化管理,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4 |
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收费机制。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5 |
按照上级要求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动实现重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全覆盖。2022年,重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100%;2025年保持。 |
区生态环境局 |
合川银保监分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6 |
实行固废相关企业信用评分,实施环境信用评价红黑名单制度。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及规范化管理情况等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
/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7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 |
2025年 | |
提高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合川区现有的“智慧环保”平台,优化完善固体废物申报信息系统,形成固体废物智慧管理平台。探索实施固体废物定期申报制。 |
区生态环境局 |
工业园区管委会、区信息安全发展中心、区汽车产业发展中心、各镇街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
9 |
积极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建立完善统计制度和行业信息管理系统。 |
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 |
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10 |
建立健全船舶水污染物防治联动机制,明确职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强化船舶污染物(包括生活垃圾)贮存、转移、运输、处置全环节环境监管,互通污染物处理处置能力信息,合力做好船舶水污染物监管。 |
区交通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11 |
充分依托重庆市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等管理制度。 |
区生态环境局 |
工业园区管委会、区信息安全发展中心、区汽车产业发展中心、各镇街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二、技术体系建设 | ||||
12 |
淘汰各行业中的落后工艺,推广清洁化生产工艺,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和水平。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13 |
推动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对“双超双有”和能耗超标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应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必须100%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加大自愿清洁生产审核普及力度,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14 |
选择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引导企业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开发生产绿色产品,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等,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到2022年,创建2家绿色工厂;2025年创建5家绿色工厂。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区信息安全发展中心、区汽车产业发展中心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15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
2022年 | |
16 |
推广种养结合绿色循环发展模式,2025年建成50个种养生态循环示范基地,对100个畜禽养殖场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改造升级。通过与水稻、牧草、绿色蔬菜、优质水果等种植大户或龙头企业签订粪污消纳利用合作协议或者联合运营等方式,实现畜禽粪污就地消纳或异地利用。扶持德康生猪养殖有限公司,从畜禽摄入品调控粪肥养分,制造新型特定的有机肥,实现畜禽粪肥类有机肥的高效安全利用,打造畜禽粪污全量利用技术示范点。到2022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2025年,稳定在94%以上。 |
区畜牧兽医中心 |
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
2025年 |
17 |
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残留农药,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0%以上,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争取达到45%。完成市级每年下达的农药减量任务。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
2025年 |
18 |
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应用、水肥一体化和喷滴灌等减量施肥技术,加快技术集成创新,加大高效施肥技术推广力度,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到2022年,“两品一标”有效期内的产品数120个;到2025年,“两品一标”有效期内的产品数稳定在120个以上。完成市级每年的下达化肥减量任务。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19 |
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室内装修。提高装配式建筑覆盖面。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建项目推广装配式建造;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项目推广装配式建造。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60%;2025年,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20 |
在固体废物智慧管理平台上搭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交易信息对接渠道,实现产废企业和利用处置企业信息互通,打破行业信息壁垒,改善营商环境,实现固体废物资源交易的市场化、透明化和公平化。 |
区生态环境局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三、市场体系建设 | ||||
21 |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建设,以南溪组团为试点,探索开展政府监督、企业付费、第三方运营的园区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运试点工作。其中,有价废弃物,按照企业现有出售渠道处理,但需完善收运处置手续,签订相关合同等;低价、无价部分,企业应按照合法渠道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完善相关手续。试点区域内探索集中处置降低企业成本的方式,由产废企业集中与处置公司签订处置协议的方式开展园区集中收运试点。 |
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 |
/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22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镇街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
23 |
工业园区管委会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
24 |
以重庆顺博铝合股份有限公司的再生铝生产工艺为链接点,围绕再生金属加工产业链条延伸产业链,完善回收利用含油金属铝屑、铝灰等体系,打造完整的“废铝产生-废铝回收-冶炼再生-制造再产”的再生铝循环利用产业链。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25 |
因地制宜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开展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引导秸秆综合利用化、产业化发展。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稳定在91%以上。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26 |
进一步摸清农膜和肥料包装物用量底数,建立健全农膜和肥料包装物使用台账。加快推进农膜回收村级网点建设,建成“村、乡镇(街道)回收转运—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的有偿回收利用体系,示范推广可降解地膜,探索地膜使用量控制机制,推进减量替代。到2022年,农膜回收率达到90%。或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27 |
按照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属地管理的原则,探索建立押金回收制度,建立以“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专业机构处置、市场主体承担、公共财政补充”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可追溯回收处置体系。合理布局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的集中贮存、运输及处理。到2022年,在试点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75%,处置率达到100%。到2025年,回收率达到80%,处置率维持100%。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28 |
推广“小份菜”、“按需取餐”、“剩菜打包”等措施,引导餐饮企业免费提供剩餐打包服务,持续开展“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 |
区商务委 |
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29 |
落实“9796”工作目标,引导企业在不影响快件寄递安全的前提下,选择低克重高强度的包装材料,设计和使用规格统一的包装或缓冲物;推广使用循环快递箱、共享快递盒等新型快递容器,逐步减少包装耗材用量。鼓励寄递企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塑料包装袋。 |
市邮政管理局五分局 |
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30 |
鼓励物流企业借助实体店、网店及互联网平台采购绿色、低碳产品,使用可循环、可降解的绿色包材,减少过度包装和二次包装。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在网点设置快递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装置,打通快递行业内包装快速微循环。 |
市邮政管理局五分局 |
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31 |
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低、小、散、乱”的非正规垃圾收运队伍逐步向专业分类作业队伍转变,并逐步向社区、村组延伸,协助镇街开展分类工作。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镇街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32 |
鼓励环卫、再生资源龙头企业依托现有的垃圾收运处理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通过延伸产业链参与资源化利用,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两网融合”,促进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循环利用。规划建设1批分拣中心,培育2-3家主营业务突出的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 |
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 |
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33 |
探索引进建筑垃圾高值化利用项目,生产骨料、砌块砖等高值化产品。探索研究制定合川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行方案,鼓励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在各类政府工程中优先推广使用,加大产品财政补贴,激发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活力。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34 |
打造社会源危险废物直通模式。开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引导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上门服务,提前申报统计,开展直通收运处置工作,保证社会源危险废物得到及时处置。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交通局、区教委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35 |
按照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培育扶持和开放引资相结合的原则,培育至少1个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城市管理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36 |
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带头作用,按照市“无废机关”建设指标要求,创建“无废机关”15个。 |
区机关事务中心 |
/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37 |
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办公等工作,创建“无废医院”5个。 |
区卫生健康委 |
/ | |
38 |
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加强学校“无废城市”建设教育,创建“无废学校”5个。 |
区教委 |
/ | |
39 |
在商业区域全面宣传贯彻无废理念,创建“无废商场”3个。 |
区商务委 |
/ | |
40 |
推行绿色采购,宣传“光盘行动”,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饭店,创建“无废饭店”2个。 |
区商务委 |
/ | |
41 |
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选择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础较好的社区,创建“无废社区”5个。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42 |
选择条件成熟的公园,创建“无废公园”3个。 |
区城市管理局 |
/ | |
43 |
在钓鱼城、涞滩古镇等热门景点创建“无废景区”2个。 |
区文化旅游委 |
区城市管理局 | |
44 |
推广畜禽粪污全量利用技术,选择条件成熟的畜牧养殖场创建“无废畜牧”1个。 |
区畜牧兽医中心 |
/ | |
45 |
总结试点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的经验,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从规范管理、技术改造各方面带动其他企业提升。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
2022年 |
46 |
以德康“畜-沼-果(菜)”种养循环示范基地建设为基础,充分总结种养结合技术运用、畜禽粪污收运模式等方面的经验,编制种养循环基地建设要点等文件,形成可推广模式。 |
区畜牧兽医中心 |
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47 |
凝炼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分质分流资源利用,污泥生活垃圾协同处理等方面经验,形成可推广生活垃圾趋零填埋模式。 |
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
/ |
2022年 |
48 |
区委宣传部 |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
49 |
区教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
50 |
依托合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建立科普放映厅、环保展厅以及垃圾发电厂参观廊道等展示设施,通过声像、图片和现场参观相结合的方式,传播焚烧发电行业知识、开展垃圾分类科普与“无废城市”理念宣教,打造集展览、体验、互动于一体的现代化环保教育基地。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5年 |
四、工程建设 | ||||
51 |
严格执行《重庆市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持续推进合川区大中型生产矿山进行绿色矿山建设,因矿制宜采用充填采矿技术,推动利用矿业固体废物(例如煤矸石)生产建筑材料或治理采空区和塌陷区等,到2022年,大中型生产矿山100%建成绿色矿山;2025年,保持大中型生产矿山100%建成绿色矿山。根据“一矿一策”思路,到2022年,以15公顷/年,完成30公顷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探索将矿山修复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土地整治、园区建设等相结合,积极引导企业多元化经营,实现“废弃矿山”向“绿水青山”“金山银山”转变。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52 |
构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收储运平台5个,建立“六有”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2个。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2025年 |
53 |
在隆兴、龙市等镇街建设5个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有机肥厂),配套建设相应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及还田管网。 |
区畜牧兽医中心 |
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 |
54 |
建成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年处理能力4000吨的现代智能化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1座及相应的收贮系统。到2022年,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专业规范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2025年保持100%。 |
区畜牧兽医中心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2年 |
55 |
全面扩大农村改厕覆盖范围,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引导农村新建和改造标准卫生厕所,推进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并做好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到2022年,开展完成农村居民“卫生厕所”改造5000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7%;到2025年,实现基本普及。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镇街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56 |
结合合川实际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合理布局居住社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站点等设施,配足标识规范、清晰的分类运输车辆。建立完善生活源有害垃圾(非危废环节)收运系统。规范大件垃圾投放,合理配置(改造)分类收运设施设备。到2022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城区达到100%,农村达到50%;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100%;餐厨垃圾镇街分类收运处理覆盖率80%。到2025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保持100%,农村完成市级下达任务;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保持在100%;餐厨垃圾镇街分类收运处理覆盖率90%。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机关事务中心、各镇街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57 |
依托重庆市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做好有害垃圾处置的污染防治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58 |
推广船舶污染物水上收运模式,环卫船舶与清漂船按照“巡航收集与定点接收相结合”的原则,接收停泊区、待闸区的船舶污染物,并将其集中转运上岸。依托港口码头建设,改建思居、渭沱等码头港口,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点,增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增设危废暂存间以及油桶、生活垃圾分类接收桶,实现船舶污染物转运上岸处理。 |
区交通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2年 |
59 |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2022年,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59个。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60 |
新建1座日处理1000吨的垃圾焚烧厂。到2022年,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2年 |
61 |
实施餐厨垃圾处理厂扩建工程,在一期日处理150吨餐厨垃圾的基础上扩建日处理150吨厨余垃圾处置线,并按需配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3年 |
62 |
新建1座日处理100吨的装修垃圾分选场。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63 |
依托垃圾焚烧厂,新建1座日处理125吨的污泥处置中心。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64 |
依托双槐电厂,新建1座日处理1200吨的污泥处置中心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 |
65 |
推进重庆太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建设,在危险废物处置规模6.14万吨/年不变情况下,结合合川区实际,调整危险废物处置种类,降低合川区产废企业的处置成本和贮存环境风险,实现处置能力与处置需求相匹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2025年 |
66 |
新建1座日处理5吨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五、监管体系建设 | ||||
67 |
结合合川区现有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将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制度管理,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
区生态环境局 |
工业园区管委会、区信息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区汽车产业发展中心、各镇街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68 |
落实《合川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严格执行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三区”管理规定,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 |
区畜牧兽医中心 |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69 |
加强对果蔬生产、销售环节的管理,落实相关鼓励政策和规范要求,积极推行净菜上市。 |
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
区商务委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70 |
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合同,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行政执法结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记录,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71 |
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行业督促、指导内容,纳入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
区文化旅游委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72 |
加强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mm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按照《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对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开展执法工作。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73 |
对辖区内涉及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的企业进行产能摸排,引导企业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等工作。鼓励和引导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技术改造,指导禁止类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转产工作。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产业服务中心、各镇街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74 |
将限塑有关规定纳入绿色饭店、星级农家乐、钻级酒店、绿色商场等评审要求,进一步推动宾馆、酒店、商场等行业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对餐饮行业及其打包外卖服务等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用品的监督管理,餐饮行业期限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打包行业限期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区商务委 |
/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75 |
推动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 |
区商务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76 |
加强景区景点禁限塑的监督管理。将塑料污染治理情况纳入旅游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评定、复合检查内容,并结合文化旅游行业监督检查计划,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实地专项指导。 |
区文化旅游委 |
/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77 |
加大对市场销售的农膜抽检力度,将厚度小于0.01mm的聚乙烯农用地膜、违规用于农田覆盖的包装类塑料薄膜等纳入农资打假行动。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供销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委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78 |
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监管执法,协调负有餐厨垃圾监管执法责任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未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和厕所等行为进行查处。强化夜间非法收集运输餐厨垃圾行为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畜牧兽医中心、区公安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79 |
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持续加强完成整治的堆放点后期监管,巩固整治成效。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80 |
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联合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回收站点,引导推动绿色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
区商务委 |
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81 |
依法对快递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根据职责受理快递包装相关违法行为的举报,依法查处快递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和生态破坏行为。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
市邮政管理局五分局 |
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82 |
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并监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体落实。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83 |
严格审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定期检查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是否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是否存在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行为。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交通局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84 |
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取缔建筑垃圾违法消纳场所。到2022年,建筑垃圾实现100%规范消纳,2025年保持。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85 |
2021年起对全区年产生50吨以上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及人民医院、中医院、中西院结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4家区级医疗机构开展“一物一码”精细化管理,并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精细化管理对像,实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贯彻落实《重庆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源清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清单、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等“三个清单”。到2022年,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均达到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应急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等部门,各镇街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86 |
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并纳入环境信用评价,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强化与检察院、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运输、利用和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线索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按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激发举报动力,营造全社会联防联控环境违法行为氛围,形成全社会防控格局。到2022年,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00%处置或侦破。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公安局、区应急局等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87 |
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指导机动车维修行业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依法将涉及的废机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局 |
各镇街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88 |
建立完善城乡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等管理机制,加强医疗机构产生医疗废物、生活垃圾、输液瓶(袋)等分类管理,规范收集服务范围逐步向村卫生室延伸。到2022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2025年保持100%。 |
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2022年; 2025年持续推进 |
附件3
合川区“无废城市”建设重大工程项目清单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牵头部门 |
完成年限 | |
1 |
工业源 |
5万吨/年 |
3000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2 |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15公顷/年 |
5000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5年 | |
3 |
农业源 |
20个 |
10000 |
区畜牧兽医中心 |
2022年 | |
4 |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工程 |
4000吨/年 |
5000 |
区畜牧兽医中心 |
2022年 | |
5 |
畜禽废弃物收集处理与利用网络建设项目 |
50万头生猪当量畜禽粪/年 |
30000 |
区畜牧兽医中心 |
2023年 | |
6 |
秸秆“五化”综合利用项目 |
2.5万吨/年 |
1350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5年 | |
7 |
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 |
2个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5年 | ||
8 |
生活源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1000吨/天 |
60000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2年 |
9 |
餐厨垃圾处理厂扩建工程(厨余垃圾) |
150吨/天 |
15000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3年 | |
10 |
污泥处置中心(焚烧发电) |
125吨/天 |
3360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2年 | |
11 |
装修垃圾分选场建设工程 |
100吨/天 |
1000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2年 | |
12 |
危险废物 |
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工程 |
5吨/天 |
1900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