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抓住率先融入重庆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国家级新材料和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上游有特色的商贸物流基地、都市康养休闲旅游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机遇;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更好地统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和目标要求,全面推动科技创新支撑与和管理创新,全面建成重庆工业高地、现代农业基地、休闲旅游胜地和区域物流中心“三地一中心”;努力将长寿区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基本原则
加强统筹协调,提升管理效能。通过“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梳理各部门固体废物管理职能职责,找出堵点难点,加强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推进固体废物管理效能全面提升,实现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链全面升级。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工作。以经济技术开发区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为重点,强化工业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保障危险废物全过程安全管控,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以农业农村领域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及资源化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秸秆高效资源化、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安全处置等工作。
坚持合作共享,倡导全民参与。加强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邻近城市在固体废物产生、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基础信息以及利用处置能力的资源共享,全面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营造全民共建共享良好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源自生态环境保护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建设范围和时限
按照《重庆市(主城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渝无废组〔2019〕1号)和《关于在万州等9个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函》,长寿区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建设分为3个阶段:2021年为启动阶段,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2022年-2023年为重点建设阶段,解决突出问题,在重点领域寻求突破。2024年-2025年为巩固深化阶段,全方位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利用处置能力基本满足需求,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初步形成,基本实现全民共建共享,初步建成“无废城市”。
四、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发挥长寿在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作用,充分结合区域特色、产业特点与发展趋势,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最终实现全区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
(二)阶段目标。
启动阶段(2021年):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
重点建设阶段(2022年-2023年):初步建立“无废城市”工作机制,基本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市场体系和技术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各类指标阶段目标全面达成,“无废理念”广为宣传,突出问题初步得到解决,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全面提升,在重点领域寻求突破,形成2-3个典型经验。其中,2023年组织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开展绩效评估。
巩固深化阶段(2024年-2025年):利用处置能力与需求基本匹配,基本实现全民共建共享,初步建成“无废城市”,形成“无废城市”长寿模式,总结推广5-8个典型经验。
五、工作任务
(一)推广全民绿色生活方式
1.加大源头减量措施。
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垃圾分类制度,实现垃圾分类制度全覆盖。
推进精准分类投放,鼓励居民在家中分类设置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桶,做好日常分类。
以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为基础,定期开展指导员专项培训,组织指导居民分类与投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村社、进家庭、进企业、进景区,促进绿色生活方式的推广。
规范餐饮、宾馆服务性行业绿色经营,倡导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洁具使用,全面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
在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推行按需配餐、少量多次取餐等要求,降低餐厨垃圾产生。
在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推行无纸化办公,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在快递行业开展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与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推广可循环快递箱(盒)使用,在邮政快递网点推广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
督促船舶制定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管理计划,并建立船舶污染物交接台账,强化对船舶船员的宣传教育,促进船舶污染物源头减量。
推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进绿色建筑,新建居住建筑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71-2020),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总建筑面积1000 m2以上新建公共建筑执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20),降低建设资源消耗,减少建设过程污染物、废弃物排放,降低建筑使用能耗,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到2022年底,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30%以上。
推行全装修成品住宅,推进住房设计、施工和装修一体化,实现房屋交付时套内所有功能空间装修全部完成,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需求。
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要求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有条件的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隧道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或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推行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底,全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
2.落实各类设施保障。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每个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企业至少应配置1个功能完善、设施齐备的集中收集点;完善有害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科学设置有害垃圾专门场所(容器),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置全区有害垃圾;在居民小区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投放和收存厨余垃圾,并做到“日产日清”;可回收垃圾由产生主体根据产生数量、种类分类设置临时存储容器或场所,回收企业定期按规定集中分类回收。
推进北部新城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在阳鹤山片区、站北片区新建垃圾压缩、收集设施,完善城市公厕等。
对凤城街道区域内楼式垃圾站实施升级改造。
加快推进长寿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
加快推进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以陶粒回转窑协同处置为主,推动形成城镇污水污泥多元化处理处置技术体系,提升城镇生活污泥处置水平,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
(二)推进工业园区绿色发展
1.优化产业结构
建立园区绿色发展相关制度,围绕吸引先进技术和项目落地,引导现有产业转型升级,延长产业发展链条,推进园区产业合理布局等方面编制实施园区工业绿色发展指南。
严格落实国家和市级产业发展负面清单,提高产业环境准入门槛,在产业准入条件中增加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与资源化利用率指标,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投入,限制新增低端落后企业入园。
2.推行绿色生产
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综合化工、钢铁冶金“精细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实施“一企一策”,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加大园区循环化改造力度,引导组团间、企业间、园区内、产业间循环链接,切实提高园区的资源利用效率。
以创新政策为指引,科技项目为支撑,龙头企业为主体,对开展固体废物管理、源头减量、资源化及处理处置提供政策、技术和智力支撑,大力培育并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严格实施“双超双有”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在完成市级下达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的基础上,鼓励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自愿实施清洁生产。鼓励企业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化及无害化。
推进重庆钢铁污泥压榨改造项目,分别针对一系列钢轧系统和二系列钢轧系统污泥新建污泥处置站,进行区域性集中处理。
推进江南钢城废旧钢材环保回收利用项目建设,配套购置高炉炼钢炉渣设备等相关生产设备,进行废钢加工生产。
推动鑫神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云台组团新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项目,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
推进重庆长寿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炉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建设,新建年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6万吨的生产线。
在长寿经开区鼓励、推进一批利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等设施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
3.创建无废化工园区
在全面调研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布局、企业分布及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和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科学设置“无废化工园区”指标体系,并开展指标达标分析,编制 “无废化工园区”标准和建设方案。
以园区各组团为基础,按照无废化工园区标准, 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的动态统计机制,实施清洁化改造,推进工业园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分类回收、资源化及处理处置。
对园区内企业实施循环化改造,推进固体废物在园区内循环利用,逐步退出碳排放量高的工艺、装置、设施。
逐步退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低、单位产品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大的企业。
(三)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1.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主体责任,构建农业包装废弃物的有效回收利用体系。督促农药生产企业承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主体责任;农药经销商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收集,并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设立关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台账;农药使用者应当主动将废弃后的农药包装物交给经销商,严禁随意丢弃。
探索推行有偿回收制度,对销售商进行奖励,引导建立使用者主动交回,销售单位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对农药废弃包装物实行有偿回收,并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集中处置。
鼓励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改进农药包装设计和生产工艺,使用易资源化利用和易处置包装物、水溶性高分子包装物或者在环境中可降解的包装物,逐步淘汰铝箔包装物。
推进农药化肥“双减量”工程建设,提高设施农业、经济园艺作物重点区域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力度;示范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双减量”。到2025年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8%,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60%以上。
2.强化农膜回收管理
进一步完善健全“村收—街镇回收转运—区级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模式,构建销售、回收、利用、推广为一体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在现有区级收贮分拣中心和每个赶集场镇设立回收站(点)的基础上,制定分拣中心及回收站(点)管理办法,推进全区农膜回收网络体系向村、用膜大户延伸布点,到2022年,各街镇的每个村(居)至少设立1个服务农村散户的废弃农膜收贮点,形成“村收、镇转、区贮”三级网络,实现农膜回收率达83%以上。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支持长寿本区域塑料加工企业升级改造,转型开展废弃农膜加工。积极引进规模化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督指导。加强对回收利用企业的服务保障,高效有序做好废弃农膜回收工作。
组织开展打击涉农膜违法行为联合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农用地膜和棚膜的企业或个人。
强化废弃农膜回收处理,推广加厚和全生物降解地膜。
3.强化秸秆综合利用
落实长寿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或奖励政策,建设完善秸秆收运与综合利用体系。
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应用,结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推广秸秆粉碎还田、腐熟还田、过腹还田等技术模式推进秸秆养分还田,充分利用长寿区有机肥推广使用补助资金,大力推广应用有机肥,协同实现化肥施用量缩减。
强化秸秆禁烧执法监管。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督促,落实不定期巡查制度,综合运用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加大实时监测和现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
健全秸秆回收储运和综合利用网络,2022年底前建成秸秆利用收储运中心5个,秸秆肥料化生产示范点1处,秸秆饲料化利用试点1个,秸秆基料化利用试点1个,在葛兰镇、云台镇、石堰镇、海棠镇等粮油主产区建设秸秆直接还田示范点,进一步推广水稻、玉米、蔬菜类秸秆还田技术。
4.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利用
落实《长寿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要求,禁养区严禁新建畜禽养殖场(户),严防禁养区已关闭、搬迁养殖场(户)恢复规模养殖;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存栏总量超过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时,区域内不得再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适养区内,严格环保、用地、防疫准入标准,从严控制。
开展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指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要求,指导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户)依法配备雨污分流、粪污或沼液贮存等污染防治设施。
促进畜禽养殖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农业,推广清洁化、生态化、规模化养殖模式。落实种养循环发展规划编制,推行干清粪工艺,雨污分流、粪污腐熟、粪肥贮存和还田利用。鼓励畜禽养殖场(户)采取粪污或沼液就近就地还田、生产有机肥、发展沼气等方式,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扶持和推广力度。
加大政策扶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种植业主、农民合作社、畜禽养殖业主、第三方企业开展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的开发研究,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
建设长寿区源创猪场环保升级改造项目,2023年底前新建1个规模3万吨/年的有机肥厂。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执法。强化禁养区执法,严防禁养区“复养反弹”。建立区、镇(街道)、村三级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网络,推进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完善日常环境监管制度,从源头减少畜禽养殖粪污产生量和排放量,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坚决杜绝粪污和沼液直排问题发生,巩固治理成效。
5.持续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和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鼓励村民实施分类收集、就地减量、循环利用等措施,减少垃圾转运量,减轻处理压力,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建立统一的可回收物回收机制,由各村提供场所,实行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公司组织回收。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程,2022年底前建立垃圾分类试点109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全覆盖。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适用于本区的农村卫生厕所标准和技术模式,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全面消灭旱厕及露天粪坑,做好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2025年底,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
(四)全面开展三个能力建设
1.全面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确保安全规范运行。
对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合法合规情况进行评估,重点检查经营许可、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情况等制度落实情况。调研全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需求的匹配度。
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等制度,健全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体系,对重点企业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精细化管理范畴,实现危险废物管理全过程可追溯,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智能化监管能力。
提升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巩固完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收运机制。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推动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建设,定期对医疗废弃物的收运和处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医疗废物合法安全处置。加快推动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督促辖区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执行电子联单管理,确保电子化管理落地落实。
2.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企业自建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及处置设施,实行危险废物在企业内部优先资源化利用。
推进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推进双象公司“30000吨/年危险废物处置项目”、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二期项目和经开区工业废弃物处置中心等3个危险废物处置设置项目建设。
3.重点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范
积极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将全区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
定期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排查,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
推进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设区级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管理队伍及专家团队,详细排查全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评估辖区内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全面打击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推动实现全民共建共享
1.全力营造“无废氛围”
制定“无废城市”宣传工作计划,将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生态文明小区等示范创建融入“无废城市”宣传内容。加大绿色生活宣传力度,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具体工作,保障宣传引导取得实效,让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学校、家庭、企业、区,形成绿色生活新格局。
在长寿人民广播电台、长寿电视台、长寿日报、长寿新闻网等区内重点媒体平台上宣传报道“无废城市”建设理念、进展、成效、典型经验,普及绿色发展理念,动员全区民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2.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综合开展以无废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跳蚤市场等为主题的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目标。
3.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宣传
通过制作横幅、宣传手册、宣传橱窗,以及借助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平面媒体等形式,指导村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村入户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污染危害进行深入宣传,提高村民对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意识和能力,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指导村民科学使用肥料。
组织召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和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等专题培训会,对街镇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解答相关政策及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技术问题。
4.组织开展工业企业宣传
组织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技术与理论培训,开展工业领域固体废物管理培训和交流研讨,推广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先进管理与技术,交流固体废物资源化与无害化技术与管理经验,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领域交流合作。
5.努力打造“无废细胞”
参照《关于开展重庆市“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活动的通知》(渝无废办〔2020〕2号)中对“无废细胞”建设的相关指标要求,结合长寿区自身特色,创建18个区级“无废细胞”。
(一)创建“无废机关”。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带头作用,在创建市级节约型机关的基础上,按照市“无废机关”建设指标要求,以“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基础,创建7个“无废机关”。
(二)创建“无废学校”。选择一批所硬件设施好,管理规范的学校,创建2个“无废学校”。
(三)创建“无废医院”创建。制定“无废医院”评价标准,在“美丽医院”创建的基础上,选择基础较好,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的医院,创建1家“无废医院”。
(四)创建“无废小区”。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选择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础较好的小区,创建2个“无废小区”。
(五)创建“无废公园”。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公园,按照市“无废公园”建设指标要求,创建2个“无废公园”。
(六)创建“无废景区”。以区内4A景区为基础,按照市“无废景区”创建要求,创建1个“无废景区”。
(七)创建“无废化工园区”。按照“无废化工园区”评价标准,以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基础,创建“无废化工园区”。
(八)创建“无废乡村”。制定“无废乡村区”评价标准,以建成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及美丽乡村建设为基础,择优选择一批工作基础较好的创建2个“无废乡村”。
(九)创建“无废商圈”。选择条件成熟的商圈,按照市“无废商圈”建设指标要求,创建1个“无废商圈”。
(六)深化成渝双城经济圈交流合作
1.构建资源信息共享机制
按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和建立长江上游四省市危险废物联防联控环境监管机制要求,在与广安市签署《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加强与广安市在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先进资源化技术、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共享,共同提升两地“无废城市”建设水平。
2.开展先进经验技术交流
每年组织一次“无废城市”交流研讨会,与广安市就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展研讨,利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促进科研成果优先在两地开展技术示范及工程应用。
3.推动与广安市协同发展
充分发挥两地区位、资源、生态等方面相近相似特点,推进两地互联互通、优势互补,在基础设施、产业协同、园区建设、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推动规划编制同步,推动主导产业互融互补,形成互动互促协同发展新格局,促进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建长寿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设立“无废城市”工作推动负责人,定期组织工作进展及问题交流研讨会,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协作和调度机制,形成职责明确、执行有力、推进有序的工作机制,切实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为“无废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责任落实
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大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大资金支持
区财政要加大“无废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全面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固体废物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完善投融资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等多种政策,积极引进和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到“无废城市”建设中。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面向党政机关、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将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相关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及市民教育体系,动员全区上下积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用好新媒体矩阵,全方位展示“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的突出成绩和重要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增强群众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强化信息公开,各部门依法公开相关执法文书,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线上线下交流互动,邀请专家和利益相关方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完善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健全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将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列为重点有奖举报内容,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附表1
长寿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与目标设置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长寿区2019年~2020年现状 |
2022年目标 |
2025年目标 |
责任单位 |
1. |
固体废物 源头减量 |
工业源头减量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2020年工业增加值339.6亿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22.11万吨(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03.81万吨,工业危险废物18.30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1.54吨/万元。 |
≤1.72吨/万元 |
≤1.72吨/万元 |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
2. |
实施清洁生产工业企业占比 |
根据市级部门2019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长寿区应实行清洁生产的企业有8家,通过评估(验收)的有10家。2020年应实行清洁生产的企业有9家,通过验收的有18家。 |
100%完成市级任务 |
100%完成市级任务 |
区生态环境局 | ||
3.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公司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巴斯夫聚氨酯(重庆)有限公司、重庆市映天辉氯碱化工有限公司、重庆欣欣向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重庆九橡化大橡胶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成功创建市级绿色工厂。 |
新增2家市级绿色工厂 |
新增4家市级绿色工厂 |
区经济信息委 | ||
4. |
固体废物 源头减量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2019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在竣工验收阶段达到绿色建筑相关标准的项目有4个,面积达40390.26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总面积644283.55平方米的比例为6.29%。 2020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在竣工验收阶段达到绿色建筑相关标准的项目有11个,面积达46468.12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总面积905077.76平方米的比例为5.13%。 |
30% |
>30%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5.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 |
全区共有31个社区,221个行政村。 2020年完成11个社区和35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为35%,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为15.84%。 |
城区全覆盖。 |
100% |
区城市管理局 | |
6.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
/ |
20 |
>20 |
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 | ||
7.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2020年长寿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
稳定保持95%左右 |
稳定保持95%左右 |
区生态环境局 |
8.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废弃农膜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
2019年长寿区行政村总数为221个,纳入废弃农膜收储运体系的行政村数量为22个,废弃农膜收储运体系覆盖率为9.95%。 |
50% |
100% |
区供销合作社 | |
9.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2020年,长寿区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1.38%。 |
92% |
93% |
区农业农村委 | ||
10.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 |
>90% |
保持90%以上 |
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 | ||
11. |
农膜回收率 |
2019年,长寿区农膜回收率为80%,2020年农膜回收率达82%。 |
83%以上 |
85%以上 |
区供销合作社 | ||
12.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
2020年建筑装修垃圾产生量为2.51万方(不含建筑渣土),暂未统计综合利用率。 |
4% |
8% |
区城市管理局 | |
13. |
固体废物处置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量 |
2020年,长寿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6.19万吨,自行利用处置8.78万吨,委外利用处置7.43万吨。 |
在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化的前提下,实现100%安全处置。 |
在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化的前提下,实现100%安全处置。 |
区生态环境局 |
14.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全区有卫生机构504个,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15. |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16.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吨) |
2020年,长寿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为75.66万吨。 |
≤50万吨/年 |
≤50万吨/年 |
区生态环境局 | |
17. |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 |
建筑垃圾(弃土)规范消纳率 |
2020年,全区工程渣土产生量为203.17万方,处置方式主要为工程回填。长寿区规划建设渣土填埋场1座,目前正在开展选址等前期工作。 |
100% |
100% |
区城市管理局 | |
18. |
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填埋量 |
2019年,全区生活垃圾主要送往涪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 |
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
实现“零填埋” |
区城市管理局 |
19.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2019年新改建户厕7373户,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2020年新改建户厕8998户,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7%。 |
90% |
95% |
区农业农村委 | ||
20. |
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整治完成率 |
2020年全面完成3个农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
100%消除 |
100%消除 |
区城市管理局 | ||
21.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 |
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建立 |
/ |
区生态环境局 |
22. |
市场体系建设 |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 |
2020年纳入重庆市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60家。 |
90家 |
100家 |
区生态环境局 | |
23. |
重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
/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24. |
保障能力 |
监管体系建设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2019-2020年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100%,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100%。 |
100%(产废单位)、100%(经营单位) |
100%(产废单位)、100%(经营单位) |
区生态环境局 |
25. |
发现、处置、侦破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 |
2020年,长寿区域范围内发现、处置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为6起,发现、处置、侦破率为100%。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00%处置、侦破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00%处置、侦破 |
区生态环境局 | ||
26. |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2020年,全区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有7起,经及时调查处理、回复的案件数量为7起,占比为100%。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27.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 |
80% |
>85% |
区生态环境局 |
28. |
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 |
≥90% |
≥95% |
区生态环境局 | ||
29.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 |
≥90% |
≥95% |
区生态环境局 |
30. |
特色指标 |
特色指标 |
餐饮单位餐厨垃圾签约率 |
2020年餐馆餐厨垃圾收运协议签约率达到90%。 |
≥90% |
≥90% |
区城市管理局 |
31. |
快递包装废物源头/过程减量控制 |
2020年,长寿区邮政快递业“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90%,电子面单使用率达95%,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60%,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70%,邮政快递营业网点新增配置30个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 |
开展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与过度包装专项治理,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80%,年底可循环快递箱(盒)使用量及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的邮政快递网点达到目标数量。 |
2025年,长寿区邮政快递业“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99%,电子面单使用率达99%,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80%,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80%,邮政快递营业网点新全面配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 |
市邮政管理局五分局 | ||
32. |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2020年全区城镇污水污泥产生量为26226吨,无害化处置量为26226吨,无害化处置率为100%。 |
100% |
100%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附表2
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
序号 |
任务 |
主要内容 |
措施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1. |
推广全民绿色生活方式 |
加大源头减量措施 |
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垃圾分类制度,实现垃圾分类制度全覆盖。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有关部门 |
各镇街 |
2022年 | |
2. |
推进精准分类投放,鼓励居民在家中分类设置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桶,做好日常分类。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镇街 |
2022年 | ||||
3. |
以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为基础,定期开展指导员专项培训,组织指导居民分类与投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村社、进家庭、进企业、进景区,促进绿色生活方式的推广。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文化旅游委等 |
各镇街 |
2022年 | |||
4. |
规范餐饮、宾馆服务性行业绿色经营,倡导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洁具使用,全面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 |
区商务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 |
2022年 | ||||
5. |
推广全民绿色生活方式 |
加大源头减量措施 |
在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推行按需配餐、少量多次取餐等要求,降低餐厨垃圾产生。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机关事业单位 |
2021年 | |
6. |
在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推行无纸化办公,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各机关事业单位 |
2021年 | ||||
7. |
在快递行业开展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与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推广可循环快递箱(盒)使用,在邮政快递网点推广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 |
市邮政管理局五分局 |
区商务委 |
2021年 | ||||
8. |
督促船舶制定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管理计划,并建立船舶污染物交台账,强化对船舶船员的宣传教育,促进船舶污染物源头减量。 |
长寿海事处 |
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 | ||||
9. |
推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推进绿色建筑,新建居住建筑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71-2020),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总建筑面积1000 m2以上新建公共建筑执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20),降低建设资源消耗,减少建设过程污染物、废弃物排放,降低建筑使用能耗,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到2022年底,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30%以上。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2年 | ||||
10. |
推行全装修成品住宅,推进住房设计、施工和装修一体化,实现房屋交付时套内所有功能空间装修全部完成,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需求。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5年 | ||||
11. |
推广全民绿色生活方式 |
加大源头减量措施 |
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要求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有条件的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隧道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或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推行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底,全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5年 | ||
12. |
落实各类设施保障 |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每个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企业至少应配置1个功能完善、设施齐备的集中收集点;完善有害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科学设置有害垃圾专门场所(容器),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置全区有害垃圾;在居民小区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投放和收存厨余垃圾,并做到“日产日清”;可回收垃圾由产生主体根据产生数量、种类分类设置临时存储容器或场所,回收企业定期按规定集中分类回收。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2021年 | ||
13. |
推进北部新城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在阳鹤山片区、站北片区新建垃圾压缩、收集设施,完善城市公厕等。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
14. |
对凤城街道区域内楼式垃圾站实施升级改造。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 | ||||
15. |
加快推进长寿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 |
区商务委 |
区供销合作社 |
2022年 | ||||
16. |
加快推进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17. |
推广全民绿色生活方式 |
落实各类设施保障 |
以陶粒回转窑协同处置为主,推动形成城镇污水污泥多元化处理处置技术体系,提升城镇生活污泥处置水平,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 | ||
18. |
推进工业园区绿色发展 |
优化产业结构 |
建立园区绿色发展相关制度,围绕吸引先进技术和项目落地,引导现有产业转型升级,延长产业发展链条,推进园区产业合理布局等方面编制实施园区工业绿色发展指南。 |
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服务中心 |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
19. |
严格落实国家和市级产业发展负面清单,提高产业环境准入门槛,在产业准入条件中增加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与资源化利用率指标,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投入,限制新增低端落后企业入园。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
各园区管委会 |
2021年 | |||
20. |
推行绿色生产 |
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综合化工、钢铁冶金“精细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实施“一企一策”,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4年 | |||
21. |
加大园区循环化改造力度,引导组团间、企业间、园区内、产业间循环链接,切实提高园区的资源利用效率。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2021年 | |||
22. |
以创新政策为指引,科技项目为支撑,龙头企业为主体,对开展固体废物管理、源头减量、资源化及处理处置提供政策、技术和智力支撑,大力培育并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
区科技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服务中心 |
2021年 | ||||
23. |
推进工业园区绿色发展 |
推行绿色生产 |
严格实施“双超双有”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在完成市级下达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的基础上,鼓励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自愿实施清洁生产。鼓励企业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化及无害化。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
2021年 | ||
24. |
推进重庆钢铁污泥压榨改造项目,分别针对一系列钢轧系统和二系列钢轧系统污泥新建污泥处置站,进行区域性集中处理。 |
经开区管委会 |
区生态环境局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 | |||
25. |
推进江南钢城废旧钢材环保回收利用项目建设,配套购置高炉炼钢炉渣设备等相关生产设备,进行废钢加工生产。 |
经开区管委会 |
区生态环境局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2025年 | |||
26. |
推动鑫神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云台组团新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项目,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 |
高新区服务中心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鑫神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 | |||
27. |
推进重庆长寿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炉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建设,新建年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6万吨的生产线。 |
经开区管委会 |
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
重庆长寿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
2022年 | |||
28. |
在长寿经开区鼓励、推进一批利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等设施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 |
经开区管委会 |
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
2025 | ||||
29. |
创建无废化工园区 |
在全面调研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布局、企业分布及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和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科学设置“无废化工园区”指标体系,并开展指标达标分析,编制 “无废化工园区”标准和建设方案。 |
区生态环境局 |
经开区有关部门 |
2025年 | |||
30. |
推进工业园区绿色发展 |
创建无废化工园区 |
以园区各组团为基础,按照无废化工园区标准, 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的动态统计机制,实施清洁化改造,推进工业园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分类回收、资源化及处理处置。 |
经开区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 |
经开区有关部门 |
2025年 | ||
31. |
对园区内企业实施循环化改造,推进固体废物在园区内循环利用,逐步退出碳排放量高的工艺、装置、设施。 |
区发展改革委 |
经开区有关部门 |
2025年 | ||||
32. |
逐步退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低、单位产品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大的企业。 |
区经济信息委 |
经开区有关部门 |
2025年 | ||||
33. |
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
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 |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主体责任,构建农业包装废弃物的有效回收利用体系。督促农药生产企业承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主体责任;农药经销商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收集,并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设立关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台账;农药使用者应当主动将废弃后的农药包装物交给经销商,严禁随意丢弃。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镇 |
2021年 | |
34. |
探索推行有偿回收制度,对销售商进行奖励,引导建立使用者主动交回,销售单位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对农药废弃包装物实行有偿回收,并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集中处置。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街镇 |
2021年 | ||||
35. |
鼓励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改进农药包装设计和生产工艺,使用易资源化利用和易处置包装物、水溶性高分子包装物或者在环境中可降解的包装物,逐步淘汰铝箔包装物。 |
区生态环境局 |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
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2021年 | |||
36. |
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
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 |
推进农药化肥“双减量”工程建设,提高设施农业、经济园艺作物重点区域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力度;示范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双减量”。到2025年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8%,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60%以上。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街镇 |
2025年 | ||
37. |
强化农膜回收管理 |
进一步完善健全“村收—街镇回收转运—区级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模式,构建销售、回收、利用、推广为一体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在现有区级收贮分拣中心和每个赶集场镇设立回收站(点)的基础上,制定分拣中心及回收站点(点)管理办法,推进全区农膜回收网络体系向村、用膜大户延伸布点,到2022年,各街镇的每个村(居)至少设立1个服务农村散户的废弃农膜收贮点,形成“村收、镇转、区贮”三级网络,实现农膜回收率达83%以上。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街镇 |
2022年 | ||
38. |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支持长寿本区域塑料加工企业升级改造,转型开展废弃农膜加工。积极引进规模化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督指导。加强对回收利用企业的服务保障,高效有序做好废弃农膜回收工作。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 | ||||
39. |
组织开展打击涉农膜违法行为联合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农用地膜和棚膜的企业或个人。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区经济信息委 |
2021年 | ||||
40. |
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
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
强化废弃农膜回收处理,推广加厚和全生物降解地膜。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街镇 |
2021年 | |
41. |
强化秸秆综合利用 |
落实长寿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或奖励政策,建设完善秸秆收运与综合利用体系。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街镇 |
2022年 | |||
42. |
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应用,结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推广秸秆粉碎还田、腐熟还田、过腹还田等技术模式推进秸秆养分还田,充分利用长寿区有机肥推广使用补助资金,大力推广应用有机肥,协同实现化肥施用量缩减。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街镇 |
2021年 | ||||
43. |
强化秸秆禁烧执法监管。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督促,落实不定期巡查制度,综合运用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加大实时监测和现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2021年 | |||
44. |
健全秸秆回收储运和综合利用网络,2022年底前建成秸秆利用收储运中心5个,秸秆肥料化生产示范点1处,秸秆饲料化利用试点1个,秸秆基料化利用试点1个,在葛兰镇、云台镇、石堰镇、海棠镇等粮油主产区建设秸秆直接还田示范点,进一步推广水稻、玉米、蔬菜类秸秆还田技术。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2022年 | ||||
45. |
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
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利用 |
落实《长寿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要求,禁养区严禁新建畜禽养殖场(户),严防禁养区已关闭、搬迁养殖场(户)恢复规模养殖;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存栏总量超过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时,区域内不得再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适养区内,严格环保、用地、防疫准入标准,从严控制。 |
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2021年 | |
46. |
开展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指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要求,指导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户)依法配备雨污分流、粪污或沼液贮存等污染防治设施。 |
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2021年 | |||
47. |
促进畜禽养殖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农业,推广清洁化、生态化、规模化养殖模式。落实种养循环发展规划编制,推行干清粪工艺,雨污分流、粪污腐熟、粪肥贮存和还田利用。鼓励畜禽养殖场(户)采取粪污或沼液就近就地还田、生产有机肥、发展沼气等方式,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扶持和推广力度。 |
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2021年 | |||
48. |
加大政策扶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种植业主、农民合作社、畜禽养殖业主、第三方企业开展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的开发研究,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1年 | ||||
49. |
建设长寿区源创猪场环保升级改造项目,2023年底前新建1个规模3万吨/年的有机肥厂。 |
区畜牧兽医事务中心 |
重庆长寿乡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3年 | ||||
50. |
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
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利用 |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督执法。强化禁养区执法,严防禁养区“复养反弹”。建立区、镇(街道)、村三级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网络,推进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完善日常环境监管制度,从源头减少畜禽养殖粪污产生量和排放量,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坚决杜绝粪污和沼液直排问题发生,巩固治理成效。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镇街 |
2021年 | |
51. |
持续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和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鼓励村民实施分类收集、就地减量、循环利用等措施,减少垃圾转运量,减轻处理压力,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建立统一的可回收物回收机制,由各村提供场所,实行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公司组织回收。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镇街 |
2021年 | |||
52. |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程,2022年底前建立垃圾分类试点109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全覆盖。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农业农村委 |
各相关街镇 |
2022年 | |||
53. |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适用于本区的农村卫生厕所标准和技术模式,推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全面消灭旱厕及露天粪坑,做好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2025年底,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 |
各镇街 |
2025年 | |||
54. |
全面开展三个能力建设 |
全面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
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监管,确保安全规范运行。 |
区生态环境局 |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 |
2021年 | ||
55. |
全面开展三个能力建设 |
全面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
对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合法合规情况进行评估,重点检查经营许可、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情况等制度落实情况。调研全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需求的匹配度。 |
区生态环境局 |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 |
2021年 | ||
56. |
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等制度,健全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管理体系,对重点企业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精细化管理范畴,实现危险废物管理全过程可追溯,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智能化监管能力。 |
区生态环境局 |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 |
2021年 | ||||
57. |
提升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巩固完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收运机制。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推动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建设,定期对医疗废弃物的收运和处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医疗废物合法安全处置。加快推动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督促辖区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执行电子联单管理,确保电子化管理落地落实。 |
区卫生健康委 区生态环境局 |
各医疗机构 |
2021年 | ||||
58. |
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
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企业自建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及处置设施,实行危险废物在企业内部优先资源化利用。 |
区生态环境局 |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 |
2025年 | |||
59. |
全面开展三个能力建设 |
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
推进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
推进双象公司30000吨/年危险废物处置项目,采用“回转窑焚烧炉+二次高温焚烧”技术,内含回转窑焚烧系统、余热回收系统、配套烟气处置设备、辅助装置等,年处置规模为30000吨/年。 |
区生态环境局 |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
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 |
推进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二期项目建设,新建100吨/日焚烧线一条,并对现有50吨/日焚烧线技改;新建设二期29.9万m3填埋场,填埋处理规模3万吨/年。 |
区生态环境局 |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
重庆市禾润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推进经开区工业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新建危险废物焚烧30000吨/年,物化10000吨/年,安全填埋场库容79万m3,其中柔性填埋场库容75万m3,刚性填埋场库容4万m3,处置能力36500吨/年。 |
区生态环境局 |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 |
重庆信维环保有限公司 | |||||
60. |
重点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范 |
积极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将全区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 |
区生态环境局 |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 |
2025年 | |||
61. |
定期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排查,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 |
区生态环境局 |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 |
2021年 | ||||
62. |
全面开展三个能力建设 |
重点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范 |
推进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设区级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管理队伍及专家团队,详细排查全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评估辖区内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
区生态环境局 |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 |
2021年 | ||
63. |
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全面打击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公安局、区检察院 |
2021年 | ||||
64. |
推动实现全民共建共享 |
全力营造“无废氛围” |
制定“无废城市”宣传工作计划,将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生态文明小区等示范创建融入“无废城市”宣传内容。加大绿色生活宣传力度,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具体工作,保障宣传引导取得实效,让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学校、家庭、企业、区,形成绿色生活新格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机关事务局、区教委、区商务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 |
各镇街 |
2021年 | |
65. |
在长寿人民广播电台、长寿电视台、长寿日报、长寿新闻网等区内重点媒体平台上宣传报道“无废城市”建设理念、进展、成效、典型经验,普及绿色发展理念,动员全区民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融媒体中心 |
各镇街 |
2021年 | |||
66. |
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
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综合开展以无废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跳蚤市场等为主题的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目标。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有关单位 |
各镇街 |
2021年 | ||
67. |
推动实现全民共建共享 |
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宣传 |
通过制作横幅、宣传手册、宣传橱窗,以及借助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平面媒体等形式,指导村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村入户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污染危害进行深入宣传,提高村民对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意识和能力,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指导村民科学使用肥料。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城市管理局、区供销合作社 |
各镇街 |
2021年 | |
68. |
组织召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和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等专题培训会,对街镇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解答相关政策及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技术问题。 |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 |
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 |
各镇街 |
2021年 | |||
69. |
组织开展工业企业宣传 |
组织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技术与理论培训,开展工业领域固体废物管理培训和交流研讨,推广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先进管理与技术,交流固体废物资源化与无害化技术与管理经验,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领域交流合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经开区生态环境局、长寿高新区服务中心 |
2021年 | |||
70. |
努力打造“无废细胞” |
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带头作用,在创建市级节约型机关的基础上,按照市“无废机关”建设指标要求,以“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基础,创建7个“无废机关”。 |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71. |
选择一批所硬件设施好,管理规范的学校,创建2个“无废学校”。 |
区教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72. |
制定“无废医院”评价标准,在“美丽医院”创建的基础上,选择基础较好,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的医院,创建1家“无废医院”。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73. |
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选择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础较好的小区,创建2个“无废小区”。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74. |
推动实现全民共建共享 |
努力打造“无废细胞” |
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公园,按照市“无废公园”建设指标要求,创建2个“无废公园”。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75. |
以区内4A景区为基础,按照市“无废景区”创建要求,创建1个“无废景区”。 |
区文化旅游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旅发集团 |
2022年 | |||
76. |
按照“无废化工园区”评价标准,以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基础,创建“无废化工园区”。 |
区生态环境局 |
经开区管委会 |
2022年 | ||||
77. |
制定“无废乡村区”评价标准,以建成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及美丽乡村建设为基础,择优选择一批工作基础较好的创建2个“无废乡村”。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78. |
创建“无废商圈”。选择条件成熟的商圈,按照市“无废商圈”建设指标要求,创建1个“无废商圈”。(牵头部门:区商务委) |
区商务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79. |
深化成渝双城经济圈交流合作 |
构建资源信息共享机制 |
按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和建立长江上游四省市危险废物联防联控环境监管机制要求,在与广安市签署《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加强与广安市在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先进资源化技术、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共享,共同提升两地“无废城市”建设水平。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 |||
80. |
开展先进经验技术交流 |
每年组织一次“无废城市”交流研讨会,与广安市就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展研讨,利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促进科研成果优先在两地开展技术示范及工程应用。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科技局 |
2025年 | |||
81. |
深化成渝双城经济圈交流合作 |
推动与广安市协同发展 |
充分发挥两地区位、资源、生态等方面相近相似特点,推进两地互联互通、优势互补,在基础设施、产业协同、园区建设、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推动规划编制同步,推动主导产业互融互补,形成互动互促协同发展新格局,促进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科技局 |
20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