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做好构筑绿色屏障、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家园三篇大文章,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总体目标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发挥涪陵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和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作用,充分结合区域特色、产业特点与发展趋势,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最终实现全区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针对固体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措施,细化任务,并确保各项任务的针对性、实用性和长效性。
坚持统筹协调,提升管理水平。借助“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固体废物管理职能职责,加强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推进实现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全链条高效管理。紧扣重点领域,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源自生态环境保护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开展共建共创,倡导全民参与。全面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树立循环、绿色、低碳的生态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危险废物全过程安全管控,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统筹政府、企业、公众各方力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阶段步骤
启动阶段(2021年):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
重点建设阶段(2022年—2023年):初步建立“无废城市”工作机制,初步完成“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基本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市场体系和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类指标阶段目标全面达成,“无废理念”广为宣传,突出问题初步得到解决,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全面提升,在重点领域寻求突破,形成2—3个典型经验。2023年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绩效评估。
全面深入推进阶段(2024年—2025年):利用处置能力与需求基本匹配,基本实现全民共建共享,初步建成“无废城市”,形成“无废城市”涪陵模式,总结推广5—8个典型经验。
二、涪陵区“无废城市”建设任务
(一)积极推广绿色生活方式
1.推行源头减量
在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推行无纸化办公或倡导二次纸利用,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多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牵头部门:区机关事务中心)
大力倡导光盘行动,有效降低厨余垃圾产生。(牵头部门:区商务委)
规范商家绿色经营,倡导减少塑料袋使用或倡导使用可降解垃圾袋,降低一次性餐具、洁具使用。(牵头部门:区商务委)
规范菜市场管理,倡导净菜进城。(牵头部门:区商务委)
在快递行业开展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与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推广可循环快递箱(盒)使用,在邮政快递网点推广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牵头部门:市邮政管理三分局)
2.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
在城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实现垃圾分类制度全覆盖,2021年累计完成213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推广使用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平台,将全区各公共机构、小区内包含塑料类可回收物的收运情况纳入信息化、数字化管理。督促“探百村”电商平台在线下和线上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可降解塑料袋、打包带和防碰撞塑料产品通过专业回收机构进行回收,或分类后进行处理。(牵头部门:区商务委)
制定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建设职责明确、标准清晰、以垃圾分类质量为导向的考核奖惩体系,对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在每月城镇综合管理考评中纳入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巡检员队伍,开展分类指导,通过有效奖励的政策提升垃圾分类效果。将再生资源回收点纳入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完善有害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置全区有害垃圾。推进150吨/日餐厨垃圾处置设施二期建设。(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涪陵餐厨垃圾处置厂Ⅱ期餐厨垃圾处置生产线,处置规模150吨/天,扩建后处理能力达300吨/天。(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涪陵—长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二期,处理规模500吨/天。(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以现有设施/企业为基础,新增生活污泥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全区生活污泥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置。(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3.强化建筑行业管理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居住建筑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71-2020),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执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20)。(牵头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筑工程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或装配式建造方式,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广装配式建筑,2021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15%。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的宣传力度,推行绿色低碳,组织召开推广会、观摩会。(牵头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推广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替代。推广和积极引导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二)打造工业绿色发展模式
1.严格产业准入
奉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完善产业发展负面清单,提高产业环境准入门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倒逼作用,综合利用价格、信用、信贷等经济手段推动落后低端企业主动退出市场,限制新增低端落后企业。(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开展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建立完善的工业入园支持政策和管理机制,推动小微型工业企业入园发展,通过在园区高标准、集中式配套污染处理设施,提高工业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2.推行绿色生产
严格实施“双超双有”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推进工业园区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在完成市级下达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的基础上,鼓励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到2021年底,规模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比例达到90%以上。(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推动基础较好企业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到2022年底,新增市级绿色工厂2家。(牵头部门:区经济信息委)
建设掺烧污泥、电子废渣、中药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及城市固废综合处置项目,年处理能力10万吨。(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积极推进榨菜生产废物规范处置,规范处置率达100%。(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建设回收铝灰及铝渣、电解槽大修渣无害化处理项目。(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鼓励园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自行建设利用处置设施。(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加大园区循环化改造力度,引导企业间、园区内、产业间循环链接,切实提高园区的资源利用效率。(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3.强化矿山治理
组织开展全区采矿权基础情况调查,摸清全区位于自然保护区、“三线三区”、环保规划“红线区”范围内矿山底数,建立资料档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并及时组织开展生态修复。(牵头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对矿山实行规模化、集约化集中开采,2021年底前,全区在生产的大中型矿山需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全部建设完成,小型矿山参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对已废弃矿山,探索矿山修复与建筑垃圾协同处置的新模式。(牵头部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乡村振兴局)
(三)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1.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
持续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试点。对农药废弃包装物实行有偿回收,并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集中处置,探索研究通过押金制引导建立使用者主动交回、销售单位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2.强化农膜回收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回收点+乡镇街道回收站+区域分拣(加工)中心”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制定回收网点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快建设村级回收网点,各乡镇街道设置村级督导员,签订废弃农膜回收片区监察承包书,明确督导员权利义务。种植大户废弃农膜回收由乡镇回收站负责,散户废弃农膜主要依托村级回收网点进行。(牵头部门:区供销合作社)
3.强化秸秆综合利用
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或奖励政策,对秸秆综合利用率高、效果好的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适当的补贴或奖励。对加工利用农作物秸秆的经营实体,或从事农作物秸秆运输的物流企业,利用有关扶持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和奖励。(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现场示范,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技术,加强收储运体系建设,开展秸秆农业循环经济示范,重点推广秸秆用量大、技术成熟的综合利用技术,因地制宜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强化秸秆禁烧执法监管。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纳入村规民约,实行群防群治。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督促,加大实时监测和现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4.构建畜禽粪污利用生态循环农业
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快推进废弃物资源化项目建设,推广异位发酵床零排放新模式,持续推广“畜—沼—土(田)”种养结合模式。(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加快完善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到2021年底规模养殖场、大型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95%以上、100%。(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种植业产业模式生态化,2021年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3%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40%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40%以上。(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机肥生产)项目建设,有机肥生产规模10万吨/年。(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5.持续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建立统一的可回收物回收机制,由各村提供场所,安排人员兼职负责收集纸、金属、玻璃、纺织品等可回收物,定期交由第三方公司进行代收变卖处理。(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推进厕所粪污治理,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做好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
(四)全面开展三个能力建设
1.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鼓励企业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化及无害化。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引导企业自建危险废物资源化及处置设施,实行危险废物在企业内部优先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针对油气田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油基钻屑,督促相关企业加大先进资源化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开展医疗废物处理项目扩能提质项目,新购置6台医疗废物转运车辆,新建污水处理一体化装置一套,更换油气两用蒸汽锅炉一台,新增乡镇医疗废物周转箱1000只,更换医疗废物高温蒸汽灭菌处置系统一套。(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新建填埋库容50万立方米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2.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
对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运行情况进行排查,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检查经营许可、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情况等制度落实情况,摸清全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全面打击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整治。对照园区内企业环评、危险废物申报情况,全面梳理企业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情况,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沿江露天堆放、工业园区内违规堆存,以及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3.强化危险废物风险防范能力
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推进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设区级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管理队伍及专家团队,详细排查全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评估辖区内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环境安全。(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五)推动实现全民共建共享
1.全力营造“无废氛围”
制定“无废城市”宣传工作计划,加大绿色生活宣传力度,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具体工作,保障宣传引导取得实效,让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学校、家庭、企业、社区,形成绿色生活新格局。(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在巴渝都市报、涪陵广播电视台、巴渝传媒网等区内重点媒体平台上宣传报道“无废城市”建设理念、进展、成效、典型经验,普及绿色发展理念,动员全区民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2.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开展“无废知识”进课堂活动,在校园推广“无废知识”教育宣传,将绿色生活理念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健康教育等课程,在校园组织开展以无废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等为主题的活动,鼓励学生将无废理念带到家庭,以“小手拉大手”的模式,扩大无废理念宣传覆盖面。(牵头部门:区教委)
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地开展大型公民活动、系列科普活动等活动介绍绿色生活方式,促进绿色生活方式的推广。(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3.加强固体废物各领域宣传
组织工业领域固体废物管理培训和交流研讨,推广绿色产业链建设理念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技术与管理经验,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领域交流合作。(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组织召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专题培训会,对村民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解答相关政策及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技术问题。(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
(六)努力打造“无废细胞”
“无废细胞”是“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成果体现,参照重庆市“无废细胞”建设相关指标要求,结合涪陵区自身特色,创建25个区级“无废细胞”。
1.“无废机关”创建。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带头作用。按照市“无废机关”建设指标要求,以“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基础,创建4个“无废机关”。(牵头部门:区机关事务中心)
2.“无废学校”创建。选择一批硬件设施好,管理规范的学校创建10个以上“无废学校”。(牵头部门:区教委)
3.“无废医院”创建。制定“无废医院”标准,选择基础较好,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的医院,创建1家“无废医院”。(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4.“无废小区”创建。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选择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础较好的小区,创建2个“无废小区”。(牵头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
5.“无废公园”创建。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公园,按照市“无废公园”建设指标要求,创建1个“无废公园”。(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6.“无废景区”创建。选择热门景点,按照市“无废景区”创建要求,创建2个“无废景区”。(牵头部门:区文化旅游委)
7.“无废商场”创建。选择条件较好的商场,创建2个“无废商场”。(牵头部门:区商务委)
8.“无废饭店”创建。选择条件较好的饭店,创建2个“无废饭店”。(牵头部门:区商务委)
9.“无废工厂”创建。选择一批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减量化资源化效果明显的企业,在绿色工厂创建的基础上,创建2家“无废工厂”。(牵头部门:区经济信息委)
10.“无废井场”创建。全面加强页岩气开采行业固体废物管理,研究制定“无废井场”细胞标准,选择基础设施完善,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水平较高的井场,创建2个“无废井场”。(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七)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流合作
1.构建资源信息共享机制
按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和建立长江上游四省市危险废物联防联控环境监管机制要求,在与宜宾市签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领域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加强与宜宾市在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处置能力、先进资源化技术、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共享,落实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共同提升两地“无废城市”建设水平。(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2.推进重点领域区域合作
联合页岩气勘探开发重点企业,共同组织开发页岩气勘探开发行业绿色开采及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推动先进技术工程化应用。(牵头部门:区科技局)
加强涪陵、宜宾两地页岩气开采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经验交流,针对油基钻屑处置及利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难点开展联合技术攻关。(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对油基钻屑及脱油残渣开展危险废物鉴别,或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3.开展先进经验技术交流
组织绿色发展交流研讨会,与宜宾市就加强长江上游“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协同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开展研讨,总结“无废城市”建设经验成果,并开展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经验和利用处置先进技术交流。(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开展产学研交流与合作,促进科研成果在涪陵区、泸州市、眉山市和宜宾市开展技术示范及工程应用。(牵头部门:区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无废城市”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在区生态环境局设立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工作推进会及问题交流研讨会,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大资金投入
区财政加大“无废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区级各部门在固体废物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合理利用市场金融工具,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等多种政策,积极引进和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为“无废城市”提供社会资金保障。将“无废城市”重点工程纳入优先申报范围,争取国家和市级相关资金支持。
(三)强化宣传引导
综合运用户外大屏、景区宣传册、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短视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全方位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解读“无废城市”相关政策和建设理念,营造“无废城市”建设良好舆论氛围。鼓励包括游客在内的全民共同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将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等相关内容纳入市民教育体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通过“无废细胞”建设,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对“无废城市”先进经验进行全面推广,推动全社会参与和监督,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严格监督考核
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任务、指标及目标分解细化,明确各项任务和指标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工作模式,构建强有力的保障体系,确保按进度推进相关工作。
附件:1.涪陵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指标与目标设置
2.涪陵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任务清单
附件1
涪陵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指标与目标设置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2019年-2020年现状 |
2021-2022年目标 |
2023-2025年目标 |
责任单位 |
1 |
固体废物 源头减量 |
工业源头减量 |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2019年工业增加值4934200万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171027.294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0.64吨/万元。 |
工业增加值达5900000万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小于170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0.30吨/万元。 |
工业增加值达7200000万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小于165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0.23吨/万元。 |
区经济信息委、生态环境局 |
2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肥分公司、天原化工有限公司、华新水泥重庆涪陵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2018年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获批市级绿色工厂,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于2019年获批市级绿色工厂,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重庆三爱海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获批市级绿色工厂,截至2020年底有8家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建设。 |
累计有10家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建设。 |
累计分别有14家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建设。 |
区经济信息委 | ||
3 |
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
2020年,涪陵区共28家矿山,其中20家大中型矿山,已创建完成15家。 |
累计建成绿色矿山的数量为17个。 |
累计建成绿色矿山的数量为20个。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4 |
实施清洁生产工业企业占比 |
根据市级部门2019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涪陵区应实行清洁生产审核的有4家企业,实际完成10家。 |
100%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100%完成市级下达任务 |
区生态环境局 | ||
5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30% |
30%以上 |
50%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6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 |
全区共有9个街道,303个行政村。 2020年完成6个街道、196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比例达65%,城区街道活垃圾分类试点比例达到67%,基本建成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 |
实现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比例到76%。 |
实现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双双全覆盖。 |
区城市管理局 | |
7 |
各领域源头减量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
/ |
25 |
>25 |
区教委、住房城乡建委、农业农村委、商务委、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文化旅游委、卫生健康委、机关事务中心 | |
8 |
固体废物 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202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量为156.83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8.34%。 |
88% |
>88% |
区生态环境局 |
8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2020年,涪陵区农作物秸秆产生量37.26万吨,秸秆可收集量31.81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量28.83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0.61%。 |
稳定保持在90%以上 |
稳定保持在90%以上 |
区农业农村委 | |
9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2020年全区畜禽养殖产生的粪污总量为253万吨,其中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量230万吨,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8%。 |
稳定保持在91%以上 |
稳定保持在 91%以上 |
区农业农村委 | ||
10 |
废弃农膜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
涪陵区涉农行政村总数为303个。 2019年仅覆盖所有乡镇。 2020年,建有村级农膜回收点12个,废弃农膜收储运体系覆盖率为3.96%。 |
80% |
80% |
区供销合作社 | ||
11 |
农膜回收率 |
2020年农膜使用量为373吨,回收量为335.7吨,回收量与使用量的比值为90%。 |
90% |
90% |
区供销合作社 | ||
12 |
固体废物 资源化利用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
尚未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制度。 |
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制度,完成2021年再生资源回收量统计。 |
>0 |
区商务委 |
13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2020年,涪陵区生活垃圾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之前,可回收物和餐厨垃圾的回收利用量为10万3千余吨,占生活垃圾产生量的百分率为35%。 |
40% |
40% |
区城市管理局 | ||
14 |
固体废物处置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量 |
90922.27吨 |
在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化的前提下,实现100%安全处置。 |
在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化的前提下,实现100%安全处置。 |
区生态环境局 |
15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16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率 |
约为12.49% |
12% |
<12% |
区生态环境局 | |
17 |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 |
建筑垃圾规范消纳率 |
100% |
100% |
100% |
区城市管理局 | |
18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2020年涪陵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8% |
88% |
88.5% |
区农业农村委 | |
19 |
生活垃圾填埋量 |
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
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
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
区城市管理局 | ||
20 |
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2020年,城市建成区内纳入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的居民小区数量占居民小区总数的百分率为100%。 |
100% |
100% |
区城市管理局 | ||
21 |
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整治完成率 |
2019年及2020年,我区范围内均未发现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堆放点)。 |
100% |
100% |
区城市管理局 | ||
22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 |
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建立 |
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建立 |
区生态环境局 |
23 |
市场体系建设 |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 |
/ |
50% |
≥50% |
区生态环境局 | |
24 |
重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
/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25 |
监管体系建设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2020年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100%、产废单位抽查合格率95%以上。 |
95%(产废单位)、100%(经营单位) |
100%(产废单位)、100%(经营单位) |
区生态环境局 | |
26 |
发现、处置、侦破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数量 |
/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00%处置、侦破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00%处置、侦破 |
区生态环境局 | ||
27 |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2020年,涪陵区内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中,经及时调查处理、回复的案件占比为100%。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28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 |
80% |
≥80% |
区生态环境局 |
29 |
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 |
≥90% |
≥95% |
区生态环境局 | ||
30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 |
≥90% |
≥95% |
区生态环境局 | ||
31 |
特色指标 |
特色指标 |
城市生活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2019年城市生活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 2020年城市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3%。 |
稳定在93%以上 |
稳定在93%以上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32 |
分类收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2020年,城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为100%。 |
城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保持100% |
城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保持100% |
区城市管理局 | ||
33 |
快递包装废物源头/过程减量控制 |
2020年,涪陵区邮政快递业“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100%,电子面单使用率达99.5%,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90%,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95%,2020年邮政快递营业网点新增配置128个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 |
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稳定在90%以上,年底可循环快递箱(盒)使用量及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的邮政快递网点达到市邮政管理局下达的目标数量。 |
完成市级任务 |
市邮政管理三分局 |
附件2
涪陵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任务清单
任务 |
主要内容 |
措 施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1 |
积极推广绿色生活方式 |
推进源头减量 |
在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推行无纸化办公或倡导二次纸利用,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多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 |
区机关事务中心 |
2022年 | ||
2 |
大力倡导光盘行动,有效降低餐厨垃圾产生。 |
区商务委 |
2022年 | ||||
3 |
规范菜市场管理,倡导净菜进城。 |
区商务委 |
2022年 | ||||
4 |
规范商家绿色经营,倡导减少塑料袋使用或倡导使用可降解垃圾袋,降低一次性餐具、洁具使用。 |
区商务委 |
2022年 | ||||
5 |
推广使用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平台,将全区各公共机构、小区内包含塑料类可回收物的收运情况纳入信息化、数字化管理。督促“探百村”电商平台在线下和线上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可降解塑料袋、打包带和防碰撞塑料产品通过专业回收机构进行回收,或分类后进行处理。 |
区商务委 |
2021年 | ||||
6 |
在快递行业开展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与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推广可循环快递箱(盒)使用,在邮政快递网点推广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牵头部门:市邮政管理三分局)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1年 | ||||
7 |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 |
在城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实现垃圾分类制度全覆盖,2021年累计完成207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财政局 |
2021年 | ||
8 |
制定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建设职责明确、标准清晰、以垃圾分类质量为导向的考核奖惩体系,对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在每月城镇综合管理考评中纳入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2年 | ||||
9 |
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巡检员队伍,开展分类指导,通过有效奖励的政策积极促进垃圾分类效果。将再生资源回收点纳入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商务委 |
2022年 | |||
10 |
积极推广绿色生活方式 |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 |
利用巡检员队伍,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开展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1年 | ||
11 |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完善有害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置全区有害垃圾。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12 |
建设涪陵-长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二期,处理规模500吨/天。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财政局 |
2022年 | |||
13 |
完成涪陵餐厨垃圾处置厂二期家庭厨余垃圾处置生产线,处置规模150吨/天,扩建后处理能力达300吨/天。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财政局 |
2025年 | |||
14 |
以现有设施/企业为基础,新增一个污泥处置资源化单位,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配套建设污泥预处理设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财政局、住房城乡建委 |
相关乡镇街道、各园区 |
2025年 | ||
15 |
强化建筑行业管理 |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居住建筑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71-2020),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总建筑面积1000m2以上新建公共建筑执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20)。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1年 | |||
16 |
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筑工程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或装配式建造方式,房地产开发项目推行装配式建筑,2021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15%。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的宣传力度,推行绿色低碳,组织召开推广会、观摩会。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1年 | ||||
17 |
推广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替代。推广和积极引导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 |
区城市管理局 |
各乡镇街道 |
2022年 | |||
18 |
打造工业绿色发展模式 |
严格产业准入 |
开展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建立完善的工业入园支持政策和管理机制,推动小微型工业企业入园发展,通过在园区高标准、集中式配套污染处理设施,提高工业企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委 |
2022年 | |
19 |
奉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完善产业发展负面清单,提高产业环境准入门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倒逼作用,综合利用价格、信用、信贷等经济手段推动落后低端企业主动退出市场,限制新增低端落后企业。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济信息委、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20 |
打造工业绿色发展模式 |
推行绿色生产 |
严格实施“双超双有”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推进工业园区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在完成市级下达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的基础上,鼓励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到2021年,规模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比例达到90%以上。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济信息委、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21 |
推动基础较好企业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到2022年底,新增市级绿色工厂2家。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2年 | ||||
22 |
积极推进榨菜生产废物规范处置,规范处置率达100%。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2年 | ||||
23 |
建设掺烧污泥、电子废渣、中药渣等一般工业固废及城市固废综合处置项目,年处理能力10万吨。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相关园区 |
2023年 | |||
24 |
建设回收铝灰及铝渣、电解槽大修渣无害化处理项目。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3年 | |||
25 |
鼓励园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自行建设利用处置设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26 |
加大园区循环化改造力度,引导企业间、园区内、产业间循环链接,切实提高园区的资源利用效率。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济信息委、生态环境局 |
涪陵工业园区、临港经济区、白涛园区 |
2023年 | ||
27 |
强化矿山治理 |
组织开展全区采矿权基础情况调查,摸清全区位于自然保护区、“三线三区”、环保规划“红线区”范围内矿山底数,建立资料档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并及时组织开展生态修复。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乡镇街道 |
2021年 | |
28 |
打造工业绿色发展模式 |
强化矿山治理 |
对矿山实行规模化、集约化集中开采,2021年底前,全区在生产的大中型矿山需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全部建设完成(新设矿权、调整矿区范围增划资源严格按照“三同时”同步进行,即投产时需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所有工作并达到建设标准),小型矿山参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对已废弃矿山,结合涪陵特色,探索矿山修复与建筑垃圾协同处置的新模式。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 |
相关乡镇街道 |
2021年 | |
29 |
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
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 |
持续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试点,逐步扩大工作试点范围。对农药废弃包装物实行有偿回收,并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集中处置,探索研究通过押金制引导建立使用者主动交回、销售单位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财政局 |
涉农乡镇街道 |
2022年 |
30 |
强化农膜回收管理 |
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回收点+乡镇街道回收站+区域分拣(加工)中心”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制定回收中心及回收网点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快建设村级回收网点,督导各乡镇街道设置村级督导员,并与之签订废弃农膜回收片区监察承包书,明确督导员的权利义务。对于区内种植大户的废弃农膜,由乡镇回收站进行现场回收。对于散户,主要依托村级回收网点进行回收。 |
区供销合作社 |
涉农乡镇街道 |
2022年 | ||
31 |
强化秸秆综合利用 |
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或奖励政策,对秸秆综合利用率高、效果好的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适当的补贴或奖励。对加工利用农作物秸秆的经营实体,或从事农作物秸秆运输的物流企业,利用有关扶持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和奖励。 |
区农业农村委 |
涉农乡镇街道 |
2022年 | ||
32 |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现场示范,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技术,加强收储运体系建设,开展秸秆农业循环经济示范,重点推广秸秆用量大、技术成熟的综合利用技术,因地制宜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 |
区农业农村委 |
涉农乡镇街道 |
2022年 | |||
33 |
强化秸秆禁烧执法监管。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纳入村规民约,实行群防群治。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督促,加大实时监测和现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农业农村委、公安局 |
涉农乡镇街道 |
2022年 | ||
34 |
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
构建畜禽粪污利用生态循环农业 |
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项目建设,推广异位发酵床零排放新模式,持续推广“畜-沼-土(田)”种养结合模式。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
涉农乡镇街道 |
2022年 |
35 |
加快完善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到2021年底规模养殖场、大型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95%以上、100%。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
涉农乡镇街道 |
2021年 | ||
36 |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种植业产业模式生态化,2021年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3%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40%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40%以上。 |
区农业农村委 |
涉农乡镇街道 |
2021年 | |||
37 |
推进涪陵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机肥生产)项目建设,有机肥生产规模10万吨/年。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供销合作社 |
青羊镇 |
2022年 | ||
38 |
持续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建立统一的可回收物回收机制,由各村提供场所,安排人员兼职负责收、记纸张、金属、玻璃、纺织品等可回收物,定期交由第三方公司进行代收变卖处理。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农业农村委、商务委、生态环境局 |
涉农乡镇街道 |
2022年 | |
39 |
推进厕所粪污治理,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做好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农业农村委 |
涉农乡镇街道 |
2022年 | ||
40 |
全面开展三个能力建设 |
全面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
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 |
区生态环境局 |
涪陵银保监分局 |
2021年 | |
41 |
对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运行情况进行排查,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检查经营许可、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情况等制度落实情况,摸清全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 | ||||
42 |
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
鼓励企业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化及无害化。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引导企业自建危险废物资源化及处置设施,实行危险废物在企业内部优先资源化利用。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 | |||
43 |
针对油气田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油基钻屑,督促相关企业加大先进资源化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乡镇街道 |
2022年 | |||
44 |
全面开展三个能力建设 |
开展医疗废物处理项目扩能提质项目,新购置6台医疗废物转运车辆,新建污水处理一体化装置一套,更换油气两用蒸汽锅炉一台,新增乡镇医疗废物周转箱1000只,更换医疗废物高温蒸汽灭菌处置系统一套。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45 |
新建填埋库容50万m3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财政局 |
2025年 | |||
46 |
重点加强危险废物风险防范 |
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全面打击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
2022年 | ||
47 |
推进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设区级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管理队伍及专家团队,详细排查全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评估辖区内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48 |
开展化工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整治。对照园区内企业环评、危险废物申报情况,全面梳理企业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情况,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沿江露天堆放、化工园区内违规堆存,以及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49 |
推动实现全民共建共享 |
全力营造 “无废氛围” |
制定“无废城市”宣传工作计划,加大绿色生活宣传力度,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具体工作,保障宣传引导取得实效,让绿色生活方式深入学校、家庭、企业、社区,形成绿色生活新格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经济信息委、教委、住房城乡建委、交通局、农业农村委、商务委、民政局、城市管理局、文化旅游委、卫生健康委、国资委、 |
各乡镇街道 |
2022年 |
50 |
运用多元化手段进行宣传 |
在巴渝都市报、涪陵电视台、巴渝传媒网等区内重点媒体平台上宣传报道“无废城市”建设理念、进展、成效、典型经验,普及绿色发展理念,动员全区民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住房城乡建委、农业农村委、商务委、规划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供销合作社 |
2021年 | ||
51 |
推动实现全民共建共享 |
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
开展无废知识进课堂活动,在校园推广“无废知识”教育宣传,将绿色生活理念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健康教育等课程,在校园组织开展以无废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等为主题的活动,鼓励学生将无废理念带到家庭,以“小手拉大手”的模式,扩大无废理念宣传覆盖面。 |
区教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 | |
52 |
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地开展大型公民活动、系列科普活动等活动介绍绿色生活方式,促进绿色生活方式的推广。 |
区民政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 | |||
53 |
组织工业领域固体废物管理培训和交流研讨,推广绿色产业链建设理念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技术与管理经验,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领域交流合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 |
各乡镇街道 |
2022年 | ||
54 |
组织召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专题培训会,对村民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解答相关政策及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技术问题。 |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乡镇街道 |
2022年 | ||
55 |
努力打造 “无废细胞” |
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带头作用。按照市“无废机关”建设指标要求,以“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基础,创建4个“无废机关”。 |
区机关事务中心 |
2022年 | |||
56 |
选择一批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减量化资源化效果明显的企业,在绿色工厂创建的基础上,创建2家“无废工厂”。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2年 | ||||
57 |
选择一批硬件设施好,管理规范的学校创建10个以上“无废学校”。 |
区教委 |
2022年 | ||||
58 |
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选择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础较好的小区,创建2个“无废小区”。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2年 | ||||
59 |
选择条件较好的商场,创建2个“无废商场”。 |
区商务委 |
2022年 | ||||
60 |
选择条件较好的饭店,创建2个“无废饭店”。 |
区商务委 |
2022年 | ||||
61 |
全面加强页岩气开采行业固体废物管理,研究制定“无废井场”细胞标准,选择基础设施完善,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水平较高的井场,创建2个“无废井场”。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62 |
推动实现全民共建共享 |
努力打造 “无废细胞” |
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公园,按照市“无废公园”建设指标要求,创建1个“无废公园”。 |
区城市管理局 |
荔枝街道 |
2022年 | |
63 |
选择热门景点,按照市“无废景区”创建要求,创建2个“无废景区”。 |
区文化旅游委 |
白涛街道(816工程)、武陵山乡(武陵山大裂谷) |
2022年 | |||
64 |
制定“无废医院”标准,选择基础较好,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的医院,创建1家“无废医院”。 |
区卫生健康委 |
2022年 | ||||
65 |
深化成渝经济圈交流合作 |
构建资源信息共享机制 |
按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和建立长江上游四省市危险废物联防联控环境监管机制要求,在与宜宾市签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领域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加强与宜宾市在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处置能力、先进资源化技术、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共享,落实与宜宾市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共同提升两地“无废城市”建设水平。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66 |
推动页岩气开采绿色发展 |
联合页岩气勘探开发重点企业,共同组织开发页岩气勘探开发行业绿色开采及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推动先进技术工程化应用。 |
区科技局 |
2023年 | |||
67 |
加强涪陵、宜宾两地页岩气开采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经验交流,针对油基钻屑处置及利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难点开展联合技术攻关。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68 |
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对油基钻屑及脱油残渣开展危险废物鉴别,或实行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2年 | ||||
69 |
开展先进经验技术交流 |
开展产学研交流与合作,促进科研成果在涪陵区、泸州市、眉山市和宜宾市开展技术示范及工程应用。 |
区科技局 |
2025年 | |||
70 |
组织绿色发展交流研讨会,与宜宾市就加强长江上游“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协同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展开研讨,总结“无废城市”建设经验成果,并开展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经验和利用处置先进技术交流。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