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6)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二十六:一些重点工作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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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各区县党委、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机关事务局 |
公示日期 |
2026年8月17日至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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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一些重点工作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矛盾新旧交织,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通过制定实施节能降碳工作举措、推进工业领域绿色化和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责任目标落实等3条整改措施,达到“制定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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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2024年印发《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配套指南》《重庆市节能监察指南》等指导性文件,开展项目节能审查问题排查整治等方式组织实施节能降碳工作。2025年印发实施《重庆市2025年节能降碳工作举措》,配套建立《重庆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政策体系,深入推动节能降碳工作。二是2024年全市新建绿色工厂70家、绿色园区5个。2025年中心城区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数量为24151辆,其中纯电化公交车和电动巡游出租车数量为18583量、占比76.9%。2024年—2025年新购置的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需要或无适配新能源汽车车型外,均为电动车。三是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作为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重点关注事项,开展第二轮市级例行督察,切实传导责任压力。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建统领“885”工作体系,在“生态报表”设置绿色转型发展跑道,配置2个核心指标,绿色转型发展考评权重占比达33.3%;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中明确绿色发展领域的问题纳管类型和标准,每季度对各区县推进绿色发展的实绩实效进行晾晒评价,有力推动工作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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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级验收单位对整改任务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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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