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0)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二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还有明显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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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各区县党委、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 |
公示日期 |
2026年8月17日至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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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还有明显短板。重庆市有关部门和区县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力度不足,排查整治问题不够深入,一些重点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通过排查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建设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加强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等3条整改措施,达到“排查整治生活污水、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工业园区等领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问题,持续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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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市级层面已印发排查生活污水、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工业园区等方面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问题的指导性文件,各区县按要求开展排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建设一批环境基础设施。二是着力提升生活污水、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工业园区等方面环境基础设施能力,2024年—2025年全市已新改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14座、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2700公里;新改扩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6座、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20余座;新建4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1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2025年底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为43.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三是市、区县均制定实施生活污水、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工业园区等方面环境基础设施日常监管制度规范,保障已建设施运行,动态清零不正常运行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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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级验收单位对整改任务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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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