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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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各区县党委、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能源局、市机关事务局,重庆水务环境集团 |
公示日期 |
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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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等4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更加有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绿色发展理念更加坚定”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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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各区县党委、相关市级部门党委(党组)开展学习500余次;市区两级党校(行政院校)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学习内容纳入主体班培训课程,在党校、行政学院开设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班等。 二是强化宣传,各区县及相关市级部门在人民日报、新华网、重庆日报等主流媒体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进行解读、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宣传报道8900余次,不断强化绿色发展理念。 三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推动建筑垃圾处置、污水溢流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潼南工业园区北区搬迁等重点整改事项取得积极进展,缙云山综合整治、锰污染治理等整改成效持续巩固。 四是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重点任务和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区县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各区县党委、相关市级部门党委(党组)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500余次;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年度评价细则,迭代升级“生态报表”和“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评价体系,建立定期晾晒机制,每季度在区县委书记和部门“一把手”例会上晾晒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标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并将相关结果运用到对区县和市级部门党政目标绩效管理中。深化以例行督察为主体,专项督察、驻点督察、日常督察、联动督察、暗查暗访互为补充的“1+5”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持续传导督察压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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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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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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