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5)涉市生态环境局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十五:生态保护修复不力涉及市生态环境局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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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市生态环境局 |
公示日期 |
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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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生态保护修复不力”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市生态环境局要通过“指导各区县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行为”的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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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市生态环境局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印发《2024年环境保护“利剑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将自然保护地纳入执法监督重点,督促各区县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并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对自然保护地开展多维度、全方位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涉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通过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培育典型案例等方式,营造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良好氛围。 三是与市林业局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问题线索清单,开展自然保护地市级联合专项督导行动,持续提升监管合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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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林业局牵头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市生态环境局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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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