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07年度辐射环境状况
状况
全市有放射源应用单位166家,在用放射源1311枚。全市有电磁辐射设备单位84家,有输电线路系统设备的单位3家。在用电磁辐射设备22665台(套),总功率79716245瓦。在用输电线路系统设备,110千伏以上的变电站有223座,总功率为1.92×1010瓦;110千伏以上的输电线路533条,总长度10022.812公里。移动通信发射装置22369台(套)。
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平均值为63纳戈瑞/小时;主城区空气中氡浓度年平均值为12.06 贝可/立方米;主城区空气中氚放射性比活度低于22.6毫贝可/立方米;主城区气溶胶总α平均值为0.72毫贝可/立方米,总β平均值为1.92毫贝可/立方米;主城区沉降物总α平均值为0.42 贝可/平方米·天,总β平均值为1.23贝可/平方米·天;环境综合电场强度平均值0.36伏/米,功率密度平均值0.0005 瓦/平方米,与往年相比无显著性差异,处于正常水平。全市土壤中238U 、232Th、226Ra、40K、137Cs、90Sr放射性指标均处于正常水平。三江重庆段水中总α、总β、226Ra、Th、40K、U、90Sr、137Cs放射性指标均处于正常水平。
措施与行动
建立了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全面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清理、整顿无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放射源使用单位,共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26个。积极推进放射性废物库建设,及时收贮废旧放射源,共计收贮249枚。以国家确定的8个行业11个类别为重点,对全市煤、铅/锌矿、钢铁、磷酸盐工业、铝、钒、锶、汞、锰、钡等17种矿物资源的开采、冶炼和加工企业,共计714家,开展了伴生放射性矿的调查工作。
严格执行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及时妥善处理辐射事件及投诉,处理电磁辐射类环保投诉案件共计170件。建立了核安全及辐射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了我市核安全及辐射事故的处置和响应能力。推行了辐射工作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强化辐射安全防护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