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911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安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跨界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提案》(第0911号)被列为2026年度市领导重点督办提案,杜惠平副主席高度重视,先后指导我局赴大溪河流域开展专项调研、带队开展提案督办调研,我局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26年市领导重点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渝督领办发〔2026〕3号)要求,科学制定办理工作方案,会同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委、九龙坡区政府、江津区政府等协办单位推进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制度框架,深化市内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改革
近年来,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我市先后启动实施了三轮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2018年,首轮补偿以“推动水质快速改善”为目标,将市内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跨区县的19条重要河流全部纳入实施范围,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内跨区县重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2023年,第二轮补偿以“保持水质稳中向好”为目标,从补偿基准、补偿标准等方面对机制进行优化。2026年4月30日,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启动第三轮补偿机制迭代升级,以精准治污为导向,在19条河流上建立“基础水质月度补偿+特征指标年度补偿+生态流量试点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机制,在水质目标的基础上,将特征污染物因子纳入补偿核算,并实行动态调整,同时在濑溪河流域试点引入水量作为补偿指标;鼓励区县在市级方案基础上自主深化补偿机制建设,丰富补偿要素,创新补偿形式,并积极开展覆盖全辖区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通过实施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充分调动了上下游共同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促进我市水环境质量整体改善。截至2025年底,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9连优”,全市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三年达到100%、位居全国第一,改革成效显著。
(二)完善工作体系,加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完善治水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体检监测、驻点帮扶、水质“五级预警”及水质日分析、月调度、季复盘工作制度;联合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出台涉水环境重大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等12个部门建立水生态环境风险“防火墙”机制,全面强化水环境风险防控与舆情处置能力,提升流域精准靶向治污水平。编制我市“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强化跨区县河流联防联控、生态共建共保,推动建立跨部门、跨区县协同联动的常态化风险早期识别、预警响应与联防联控机制,形成“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协同、干支流共治”的治理格局。
针对大溪河跨界治理痛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一是强化联防联控。指导沿线区县建立常态化联防联控机制,通过联合巡查、定期议事、交叉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污水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完善水质异常快速溯源响应机制,缩短污染排查处置周期,推动形成权责明晰、溯源迅速、协同高效的跨界治理模式,合力推进流域水质稳步提升。二是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市住房城乡建委指导九龙坡区、江津区、重庆高新区等沿线地区深入实施排水管网建设改造攻坚行动,“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建改造城镇排水管网1005公里,消除管网雨污错混接点1883个,整治排水管网存量三、四级结构性缺陷1.7万处,新改扩建白含、金凤等城市污水处理厂4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6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约72%,流域治污硬件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三是推动重点项目实施。2025年,重庆高新区走马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成功获批中央资金,项目总投资1630万元,新建改造排水管网5公里,并于2026年上半年竣工。走马镇污水处理厂已于2018年完成提标改造,出水已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助力大溪河流域水质改善提升。
(三)统筹资金保障,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支持
“十四五”期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紧扣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方向,系统谋划项目储备、精准对接政策导向,累计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0.37亿元,支持全市所有区县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工程项目224个。其中,统筹拨付大溪河流域资金1.64亿元,落地实施大溪河流域生态修复与治理类项目3个,具体包括:重庆高新区巴福镇大溪河水系生态修复工程、长江支流大溪河团结水库生态治理工程(一期)、西部(重庆)科学城九龙坡片区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大溪河干流水生态环境修复(一期)工程,通过人工湿地构建、生态缓冲带布设、河道岸线生态化改造等工程措施,推动大溪河干支流水质稳步提升。
同时,自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以来,市级财政深度参与流域首尾端补偿,构建闭环资金保障体系,每年统筹7000—9000万元专项用于补偿资金兑付,保障补偿机制平稳有序运行。同步建立联防共治激励机制,对协同治理成效显著的区县给予资金奖励,充分调动各区县治水护水积极性;补偿及激励资金优先投向流域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领域,切实提升资金使用精准度与综合效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建议精准契合我市流域治理实际,对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国控断面稳定达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指导区县全面签署19条重要河流第三轮市内流域生态补偿协议,支持区县在市级层面的统一框架下拓展全域生态补偿覆盖范围;针对大溪河这类流域规模偏小、水质改善攻坚压力突出的跨界河流,指导上下游区县协商签订专项补偿协议,落实差异化考核要求,健全机制实施成效评估体系,保障补偿机制长效规范运行。
二是持续深化完善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以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重要抓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三是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拓宽多元资金保障渠道,指导区县积极申报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两重”“两新”等资金,加强大溪河等重要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策划与储备,以项目实施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吸纳您的建议,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此复函已经余国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12日
联 系 人:许怡然
联系电话:887347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