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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92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6-05-22

昌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重庆国家级水质考核断面建立支流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0921)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制度框架,持续深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改革

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我市持续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2018年、2023先后实施两轮改革2026年,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启动第三轮补偿机制迭代升级,以精准治污为导向,探索差异化补偿路径。目前,我市已构建跨省市、跨区县、跨乡镇三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体系。跨省层面,全面签署渝湘、渝鄂、渝黔、川渝补偿协议,实现重庆与上下游省域间,长江干流和嘉陵江、乌江等重要支流补偿机制全面建立,形成川、渝、鄂、黔、湘五省市协同共治格局,为持续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奠定坚实制度基础市内层面,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跨区县的19长江重要支流,全部纳入补偿机制实施范围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内跨区县重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基层层面,推动荣昌区等11个区县建立乡镇间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市、区县、乡镇三级贯通,让奖好水惩差水在基层落地见效我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工作得到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相关成果入选新华社国家高端智库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报告并获评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成果十大案例

(二)科学设定补偿标准,不断完善补偿核算体系

我市坚持因地制宜,精准选取特征污染物和水生态指标,持续优化补偿核算体系,不断提升补偿机制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在渝湘酉水河流域补偿协议中,增加锰浓度单项考核,着力推动锰三角地区治理提质增效;在渝黔乌江流域补偿协议中,双方统筹乌江流域高水平保护与贵州磷化工支柱产业高质量发展,将总磷作为核心指标实施双向补偿;在第二轮川渝补偿协议中,紧密衔接十五五国家水生态环境考核,在全国率先将生态流量、自然岸线率、鱼类多样性等水生态指标纳入补偿机制,实现补偿从水质单科得分看成绩向水生态综合得分论英雄转变。在第三轮市内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方案中建立基础水质月度补偿+特征指标年度补偿+生态流量试点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机制,在水质目标的基础上,将特征污染物因子纳入补偿核算,并实行动态调整,同时在濑溪河流域试点引入水量作为补偿指标,进一步提升补偿机制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强化补偿机制保障

市财政局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环保能力建设等领域财政保障,持续深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促进地区间共抓生态环境保护。20222025年,中央累计下达我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超125亿元,市财政充分考虑污染减排、水质达标率等生态环保因素,将中央下达我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全部统筹下达区县,用于对相关区县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给予财力补偿。2018年以来,通过实施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市内相关方累计支付补偿资金14.11亿元,有效发挥了经济杠杆在地方环境治理中的撬动作用,充分调动了上下游区县共同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促进我市水环境质量整体改善。

健全监测考核体系,夯实科学治理基础

我市持续优化水环境监测网络,完善补偿断面评价规则,为生态补偿和流域治理提供精准数据支撑。组织优化调整十五五重庆市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断面全市地表水市级及以上断面共设245个,较十四五断面数量增加7其中国控断面63个、市控考核断面67个、市控评价断面115个(含外省入境断面45个)总体覆盖全市主要流域干支流、重要水体区(县)界,强化源头区、上下游、干支流、河湖系统入江口等流域单元协同监测,突出网络布局代表性,科学客观反映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印发《重庆市市内流域补偿断面监测数据评价规则》,明确已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跨区县河流所涉53个补偿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评价细则引导机制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

您提出的建议精准契合我市流域治理实际,对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国控断面稳定达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建议,健全完善横向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多维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参考第二轮川渝流域补偿经验,探索将水生态、水资源指标纳入市内考核体系,推动补偿标准从单一水质向“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多维融合转变。配合市财政局等部门,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GEP)成果融入补偿标准体系,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生态功能价值纳入补偿核算权重。相关成果将应用于下一轮改革,进一步丰富补偿机制实践内涵。

(二)建立科学的流域生态补偿绩效评估体系

以生态环境改善效果、资金使用质效、经济社会效益为导向,探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评估体系,对前两轮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绩效评估,客观分析政策执行效果和存在问题,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和流域水质变化趋势,适时优化补偿标准、考核指标和补偿方式,引导机制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推进智慧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管理建设

积极探索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成效评估数字化引入AI算法定期进行数据提取和分析,依托生态环境大数据,验证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与准确性,不断迭代提升生态补偿智能评价体系,逐步打通污染治理投入、流域监测监管、环境质量改善、生态功能提升全链条,系统评价和反映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监管能力短板以及重点流域污染治理难点,不断强化财政资金精准投放,推动流域污染防治从人治制治向智治转变,持续提升治水效能。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吸纳您的建议,更好推动工作开展。

此复函已经余国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6522

人:许怡然

联系电话:13160275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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