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87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陈元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重庆市固废全过程无害化处置水平的建议》(第1087号)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加强固废源头管理”“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实施飞灰资源化减量化”“健全固废治理保障机制”等事项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源头管理事项
坚持源头管控、减量优先,持续强化固废全生命周期管理。一是强化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管理,指导企业科学确定固废利用处置方式,推动资源化利用,及时完善环评验收、变更排污许可相关手续。二是推动工业固废源头减量,支持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强化工业生产精细化管控,降低固体废弃物产生强度,2024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降至0.35吨/万元。三是深化清洁生产审核,2020—2024年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392家,实施清洁生产方案5074个,实现一般固体废物减量1.5万吨、危险废物减量51.35万吨。
二、关于优化设施布局,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事项
统筹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与协同处置,不断提升设施综合效能。一是科学布局焚烧处置设施,全市建成投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25座(含焚烧和水泥窑协同设施),总处理能力达2.32万吨/日,设施网络覆盖城乡全域,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焚烧”。二是规范协同处置管理,在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达标和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协同处置医疗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2025年全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共协同处置各类垃圾约36万吨。三是打造协同处置污泥示范项目,合川市政污泥协同处理项目一期125吨/日设施建成投用,污泥经热干化后送入焚烧厂处置,为全市推广污泥协同处置积累经验。
三、关于开展飞灰资源化和减量化工作事项
聚焦飞灰处置短板,全力推进飞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一是政策顶层设计方面。出台《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必须同步配套飞灰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并逐步提高资源化利用率,从源头推动飞灰由填埋向资源化转型,严格限制飞灰跨省填埋,推动川渝地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减少跨区域环境风险。编制《重庆市豁免利用企业管理指南》,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利用豁免活动,推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降低处置成本,助力企业发展。发布《重庆市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综合利用项目列为优先鼓励方向,严控新增填埋能力,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飞灰资源化领域。二是重点项目推进方面。加快建设西南地区特殊危废(飞灰)集中处置中心,建成后将新增5万吨/年飞灰利用能力。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水泥企业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大宗危险废物,印发《重庆市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行业环境管理指南》,重庆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环评批复8000吨/年飞灰资源化能力,重庆华新地维水泥有限公司80吨/天飞灰自行利用处置能力。三是技术标准引领方面。依托本土企业技术优势,由重庆三峰卡万塔牵头制定行业标准《垃圾发电厂飞灰低温处理技术规范》(DL/T 2934—2025),为全国飞灰低温热解资源化提供统一技术依据。并指导三峰企业开展完成全市13座垃圾焚烧厂飞灰减量化整改,有效降低飞灰产生量和危害性,为后续资源化利用奠定基础。四是结构优化与监管方面。将危险废物填埋率纳入市委“885”生态报表考核,倒逼飞灰资源化率稳步提升,逐步实现飞灰零填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经营许可管理,强化资源化产物环境风险管控,严防二次污染。
四、关于健全保障机制事项
紧扣国家《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部署,构建全方位保障体系。一是强化政策制度保障,初步形成重庆市贯彻落实《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构建“1+N”闭环管控政策制度体系,“十四五”期间出台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五大领域规划方案30余项。二是强化要素资源保障,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支持,“十四五”期间市级财政累计安排86亿元支持“无废城市”建设。三是强化绿色金融支撑,深入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工业绿效贷”等产品,发放绿色贷款1.2亿元,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固废综合治理。四是强化跨区域协同保障,建立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2022年以来白名单直接审批转移申请558件共29.03万吨,审批效率提升85%,企业处置成本降低1/3以上。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生态环境局将紧扣国家及市级工作部署,聚焦代表建议,全力提升固废全过程无害化处置水平。一是强化源头管控,健全工业固废分级分类管理,将大宗固废产废企业纳入重点管理,推进固废源头减量与规范化管控。委托第三方单位定期抽检污泥含水率、有机质等指标,严格执行污泥转移联单制度,强化污泥外运处置全过程管控。二是攻坚飞灰治理,2026年底前完成13座焚烧厂飞灰减量化项目,加快资源化项目落地。三是健全保障体系,落实产业用地、资金及绿色金融支持,重点保障远郊区县设施建设与技术升级。四是强化数智赋能,迭代“巴渝治废”应用,完善“无废指数”评价体系,构建全链条数字化监管闭环,推动固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此答复函已经余国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2日
联 系 人:李习勇
联系电话:88521746
邮政编码:40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