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907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文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国三国四轻型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覆盖范围的提案》(第0907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市级补贴覆盖范围
为加快国三排放标准车辆淘汰,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委于2025年12月26日联合印发《关于再次扩大国三排放标准轻型柴油货车淘汰补贴范围的补充通知》,已将国三轻型柴油货车淘汰补贴范围扩大至全市。
目前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中,全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国四中重型柴油货车均可申报淘汰、更新补贴,中心城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国四轻型柴油货车可申报淘汰补贴。我局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扩大国四标准轻型柴油货车淘汰补贴范围,目前已将包含远郊区县国四轻型柴油货车淘汰补贴的方案报送国家有关部门。
二、关于市级专项转移支付
目前淘汰补贴所需资金均由中央和市级资金承担,无需远郊区县财政资金进行补贴。2025年以来,市财政局已安排“以奖促治”资金3900余万元,支持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8200余万元,分别用于实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实施的中心城区国四国三排放标准轻型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贴项目、2025年重庆市非营运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项目。
三、关于优化补贴申领实施流程
将进一步优化“渝快办”线上申领渠道,方便车主申报补贴,对无法使用“渝快办”渠道的车主,开放了线下申报渠道。同时,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商务部门将加快审核进度,提高拨付效率。
四、关于建立协同考核激励机制
已将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纳入《美丽重庆建设2026年区县重点目标任务》。有力推进各区县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推动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吸纳您的建议,更好推动工作开展。
此复函已经余国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2日
联 系 人:汪凌韬
联系电话:88521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