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372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建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强化我市噪声污染治理的提案》(第1372号)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关于优化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加快新工艺新方法应用等3个事项均已经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事项
(一)加强运输车辆错峰出行管理
当前,市公安局在我市中心城区实施货车限行及通行证管理措施,引导货车“错峰出行、夜间运输”,有效缓解了道路交通拥堵和交通尾气排放污染。同时,为缓解夜间施工噪声污染压力,市公安局交管部门结合项目建设需求、夜间噪声污染防治需要等情况,为市、区两级重点工程的渣车、商品车、水泥运输车等工程运输车辆,按照错峰通行原则办理通行证,保障在白天平峰时段运输通行。今年以来,已为中心城区工程运输车辆核发通行证1.19万余张,切实保障了建设项目工程车辆错峰运输。
(二)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监管
一是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专项治理的通知》,将施工现场噪声污染作为专项整治重要内容之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全覆盖整治。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严格要求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禁止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同时建设单位应当于开始施工1日前将夜间施工证明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要求各项目参建单位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强噪声机械设备位置,同步采取设置隔声棚、错时施工等措施,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严控施工现场运输噪声,车辆严禁鸣笛,装卸材料轻搬、轻放。二是严格发放夜间施工证明材料。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需要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城市管理或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证明,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按照“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施工,且无法避免夜间(晚22时至次日6时)施工”要求,严格审核夜间施工证明申请,今年以来,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出具夜间施工证明3487件。
(三)开展“绿色护考”联合巡查行动
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教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2025年高中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和《2025年重庆市“严查噪声污染 确保高中考环境”专项巡查方案》,明确5月23日至6月14日,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教育、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文化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聚焦群众投诉热点和考点周边,开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联合执法抽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扰企,有效减少噪声污染。高中考期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巡查点位4915个,指导立行立改问题563个,约谈问题企业87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5起。1—10月,全市受理生态环境举报投诉14870件,同比下降38.5%,其中,建筑施工噪声7096件,同比下降23%。
二、关于社会生活噪声管理事项
(一)深入开展宁静小区建设
我市作为国家宁静小区试点建设城市,已全面开展宁静小区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全市累计建设宁静小区640余个。一是完善制度,制定《重庆市宁静小区创建指标及评分细则(2024年版)》,明确了宁静小区建设模式、指标体系,创新质量控制、结果应用,推动宁静小区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二是通过报纸、公众号、电视、党员进社区宣讲等形式,大力开展宁静小区建设宣传活动,提升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鼓励措施得力,将宁静小区建设工作纳入物业信用评价、星级评价等加分依据中,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强化社会生活噪声监管
一是强化智能防范。推动大型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在九龙坡、綦江、江津、渝北、万州、南岸、綦江等区县广场舞、坝坝舞场地安装噪声监测控制设备“守望者”智能终端设备共计154台套。二是强化机制防范。落实“主动警务”,如针对巴南区人民广场唱歌、跳舞队伍长期噪声扰民问题,市公安局牵头联合出台“望闻问切”管控降噪新举措,制定《广场活动文明公约》,噪声扰民警情同比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宣传防范。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发放宣传资料 10万份以上,开展宣传学习约2000余次,提升群众守法意识。四是强化执法处置。持续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专项整治遏制或降低噪声持续扰民的现象。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开展生活噪声联合执法800余次,行政处罚约200余人次,通过整治遏制或降低噪声持续扰民的现象。
三、关于加快新工艺新方法应用事项
(一)完善声环境质量监测平台建设
我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共4901个,其中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3719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929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53个(其中自动监测站60个)。2024年,我市进一步完善了60个功能区自动监测站及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联网工作,审核并上传监测数据3000万余条,监督检查260余次。
(二)强化科技支撑应用成效
依托市内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支持开展了噪声污染防治、噪声监测等工作,相继开展了《重庆市建筑施工噪声防治技术研究》、《重庆市噪声扰民投诉问题调查研究》、《重庆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成效评估研究》等项目及《基于环境声信息学的城市噪声健康风险评估关键技术研究》等科研课题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噪声源治理示范的支持和引导,推动噪声污染防治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同时,为支持加快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的研发和应用推广,市经济信息委联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第一批低噪音施工设备推荐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低噪声设备推荐目录,推动噪声治理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三)探索构建噪声地图应用
2024年,重庆市持续优化我市现有渝中区及中心城区部分区域约100平方公里噪声地图试点范围,充分借助于CIM(城市信息模型)、DSM(数字表面模型)等数智技术,以高精度倾斜摄影为底座,根据实况监测,探索构建山地城市3D动态噪声地图,深度剖析区域内复杂的山地地形以及多元的噪声源状况,针对不同噪声源“量体裁衣”,采用与噪声源精准适配的图层架构与时间尺度,精准预测噪声污染防治效果。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吸纳您的意见建议,扎实做好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此复函已经余国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5日
联 系 人:刘丹丹;联系电话:88521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