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870号提案的答复函
刘德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心城区大气污染一体推进联合治理的建议》(第0870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能源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概况
(一)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是科学编制规划,加强宏观指导。立足重庆能源资源禀赋,编制完成了能源、电力、可再生能源“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印发《重庆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通过不断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坚持先立后破,不断发展低碳产业,持续推动全市产业体系向集约化、高端化升级,逐步控制碳排放指标,实现电能消费的清洁化发展。
二是深挖清洁能源潜力,持续优化供给结构。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加快实施“百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和“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建成奉节七曜山风电等一批新能源项目及配套电网送出工程,探索开展火风光储打捆送出,新能源消纳率保持100%,推动2024年新能源新增装机约160万千瓦。
三是提速推进“外电入渝”,提升市外清洁能源入渝能力。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于2024年年底建成投运,川渝断面输电能力提升400万千瓦。“疆电入渝”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双极低端已建成投运、年底整体投运,项目建成后将具备800万千瓦输电能力,年送渝电量最大可达360亿千瓦时,其中清洁能源电量占比超50%。推动疆电(南疆)送电川渝、渝黔直流背靠背、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加强工程顺利增补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
(二)机动车尾气排放总量降低
一是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严查机动车尾气污染,2025年全市累计查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超标或机动车尾气冒黑烟1287起。市公安局利用电子警察、卡口等执法设备,持续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实施高排放车辆限行管控,2025年已查处高排放车辆闯禁违法1545起。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局组建4个现场检查组,与各区县部门联动全覆盖排查整治辖区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等,同时,在物流园区、堆场料场、营运企业、物流公司等中重型柴油货车集中停放点抽查柴油货车1500余辆,发现检验机构及M站问题154个、中重型柴油货车问题50个,立案查处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44件,重型柴油货车弄虚作假违法行为31件。
二是大力推广新能源车。2024年,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等部门印发《重庆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提前报废1691辆国三及以下的柴油营运车辆,并发放报废补贴5882万元;通过鼓励淘汰及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推进低排放及新能源机动车替代,中心城区国三及以下车辆的出行量占比从2015年的36.6%下降到2024年的2.4%;新能源车出行量占比从2015年的0.03%上升到2024年的35.7%,车辆出行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汽车保有量从2015年的279万辆增加到2023年底的607万辆,年均增长41万辆(年均增长10.2%),而每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从10.7万吨下降到8.3万吨左右。
(三)联防联控格局稳中提升
一是摸清底数,数字管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通过在线监控远程感知等“线上”手段,结合督导帮扶人员大量“线下”摸排情况,按行业、主要污染物类别、空间位置等多维度进行分类,形成了全市各区涉气污染源清单;汇聚气象数据和国控点、市控点、区控点、交通站、园区站等空气质量数据,形成“巴渝治气”大数据系统数智管控平台,通过在线监测数据、企业用电数据、焚烧火点数据、活跃工地数据、重型货车轨迹数据、帮扶历史情况等,筛查重点管控污染源,分析研判涉气管控重点区域、行业、问题,并与所涉区及毗邻区开展会商,确定管控范围及路径。
二是综合调度,分类帮扶。建立“日调度、周会商、月评估”全周期“治气”攻坚综合调度机制,构建“三级贯通、多跨协同、闭环管理”工作体系,提升构建市、区县、镇街“治气”攻坚合力,加快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针对存在污染源底数不清、基层技术薄弱、治理措施碎片化等问题的区县,成立系统帮扶组,重点帮扶区县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提升问题分析和溯源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优化我市能源结构
一是加快开展江津珞璜一二期等老旧机组等容量替代研究论证,有序推动市内亚临界煤电机组“上大压小”或退役转备用。二是加快推动疆电(南疆)送电川渝、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加强工程、渝黔直流背靠背等工程前期工作,力争早日核准并开工建设。三是持续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实施“煤改电”,减少燃煤消费,进一步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利用。
(二)多向协同,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一是部门协同,推动高排放车辆淘汰。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推动国四以下柴油货车及国一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力争2025年底前,中心城区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及国一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2027年底前,中心城区基本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二是多向联动,开展长效监管。对区县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机构开展一对一、“理论+实操”培训,提升重型柴油车尾气造假执法监管能力。对机动车定期检验机构开展柴油车尾气处理装置检验能力培训,从机动车尾气年检这一关键环节发现并处置造假问题。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机动车定期检验机构监管,对机动车定期检验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公安部门依法开展刑事处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机构取消检验资质。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柴油货车违法违规信息共享,将柴油货车的超标排放、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行为与交通执法、运渣证、营运证等进行联动管理,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柴油货车规范运营。
(三)推进区域联防联控走深走实
一是优化指挥调度机制。以国控站点空气质量常规因子高值、冒泡、陡升、异常为调度指标,以国控点所在区及污染物输入毗邻区及各督企、督政要素部门为调度对象,以“巴渝治气”数字应用平台为支撑,开展智慧化指挥调度,强化“日调度、周会商、月评估”全周期综合调度管理机制,推动形成“市—区—镇街”联防联控“治气”攻坚合力,统筹推进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
二是改进督促及考核方式。以降低全市污染物浓度,改善全域空气质量,达成空气质量目标为导向,对问题整改不到位、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空气质量垫底或完成目标任务差距过大、空气质量恶化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进展滞后、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期间防控不到位、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整改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及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分层级采取督政督企、约谈约见、专项督察等方式开展督促。
大气污染物生成、传输、累积、扩散机制具有复杂性,加上重庆市中心城区特殊的地貌及气象条件,大气污染防治的调度及考核的确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作,我市目前空气质量考核机制主要参照国家对各省市的考核方式。我局将探索在对区内国控站点优良天数、细颗粒物浓度及重污染天数进行考核的同时,加入对全市空气质量改善和恶化的分值权重,对拉低全市平均污染物浓度,为全市空气质量改善作出正贡献的区进行加分,对拔高全市平均污染物浓度,为全市空气质量改善作出负贡献的区进行扣分,建立更为科学完善的考核制度,提升联防联控工作实效。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切实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和绿色发展水平。
此答复函已经余国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6日
(联 系 人:黄燚,联系电话:13983646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