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474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市经济信息委:
现将《关于重庆市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474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委员时参考。
一是我局积极支持企业规范回收利用动力电池。目前全市建成的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3家,再生利用企业1家。2024年,根据企业申请我局审批通过了5个动力电池相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二是我局已将动力电池回收拆解利用工作作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内容之一,着力强化宣传普及。每年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会,详细解读《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等相关文件,指导回收企业规范现场贮存和警示标识标志。三是积极配合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等部门统筹区域再生资源分类收集及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推进毗邻地区设施共建共享,积极引导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提档升级,促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有色金属、可用件、可再制造件回收利用。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86-2021)等有关规定,继续开展退役动力电池拆解利用污染防治工作和宣传培训工作。
联系人:张剑飞,联系电话:88521707。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