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政协三次会议第031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市六届政协三次会议第0312号《关于加快我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供答复委员时参考。
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系统推进美丽重庆建设。经认真研究,我局原则支持加快我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氢能产业发展涉及化工项目建设,化工项目准入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自然资源部“三区三线”管理文件、国家和市级产业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要求,生态环境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置换管理要求,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重庆市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等。市生态环境局支持出台对氢能项目产业布局准入差异化管理的政策文件。
市生态环境局将全力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齐抓共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加快符合法律规定的项目落地建设,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乔 雷,联系电话:88521845。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