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8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重庆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的建议》(第0984号)收悉,经与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重庆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强化“上游意识”,扛起“上游责任”,展现“上游担当”,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2023年,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连续7年保持为Ⅱ类,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境内水生生物资源量不断增长、物种数量不断增多,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水资源利用保障。一是强化用水总量管理。全市用水总量从2018年的77.2亿立方米下降到2023年的70.8亿立方米。二是强化河流生态流量管控。建立健全河流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机制,完成龙溪河、澎溪河等12条重点河流生态流量确定和全市1180座小水电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值核定。三是探索再生水利用配置新模式。全市非常规水利用量由2018年的2160万立方米提高到2023年的63500万立方米。四是扎实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累计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1425座、退出241座。五是有序推进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18.1亿元、完成实物工作量81.9%。
(二)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印发《重庆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等文件,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二是大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三江”干流4012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整治完成率达到94%。三是深化生活污染治理。全市累计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91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657万吨/日,48段原城市黑臭水体未发生返黑返臭,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治理基本实现“旱季不溢流、雨季有缓解”的阶段性目标。四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完成全市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实现133个工业聚集区(组团)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覆盖。五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累计治理水产养殖尾水直排量13636万吨,建成186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行动。六是加强船舶污染治理。建成16处船舶污染物集中上岸点,3200余艘重庆籍船舶全部实现水污染物“零排放”。七是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与鄂、湘、川、黔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与四川在嘉陵江、濑溪河等流域联合举行跨界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全市连续17年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三)强化水生态保护修复。一是开展河流水生态状况监测摸底。完成澎溪河等5条重要支流和嘉陵江流域水生态健康综合调查评估,在“三江”干流、三峡水库及重要支流上布设120余个水生态监测点位,逐步摸清全市河流水生态健康状况。二是坚定推行“十年禁渔”。禁捕秩序稳定向好,2023年全市非法捕捞案件数较2020年下降24.2%,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监测到鱼类种类较禁捕前增加13种、资源量增长147%。三是提质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累计完成“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145万亩,全市森林蓄积量达到2.7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5%。四是积极争取生态修复资金。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9.5亿元和中央奖补资金20亿元,实施嘉陵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等5项重大工程。五是持续完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与湖南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分别签署酉水河和长江跨省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市内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跨区县的19条重要河流(涉及33个区县)先后建立补偿机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全覆盖。
二、下一步工作
诚如您在建议中提到,当前我市在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方面还存在系统观念不强、治水力量分散、保障措施不足等问题,部分中小支流水质状况还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在强化系统共治意识方面,深化河长制治水效能,利用好“生态报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等督查激励手段,推动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建设完善“巴渝治水”“智慧河长”等大数据平台,数字赋能智慧治水,推动实现由“治”到“制”再向“智”的跃迁;深化健全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治水主体责任。在增强协同共治合力方面,加快推进全市河流水生态状况摸底工作,研究建立水生态监测网络和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我市水生态考核机制;推动与四川续签新一轮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与湖北、贵州磋商签订长江、乌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积极向国家呼吁建立长江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充分凝聚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治水合力,鼓励“河小青”等环保志愿者参与巡河护水。在落实政策化解风险方面,有序推进川渝化工园区水污染物、页岩气开采水污染物等排放标准协同制(修)定;积极向中央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发挥市级以奖促治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以化工园区、水上运输、尾矿库为重点,常态化开展突发水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演练,持续提升突发水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吸纳您的建议,更好推动工作开展。
此答复函已经余国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1日
联 系 人:李小波
联系电话:89181845
邮政编码:401120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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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