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4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零碳券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低碳转型的建议》(第0942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加快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诚如您提出的建议,与“零碳券”作为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的手段和工具相类似,我们开展了系列工作,加快完善制度、丰富手段、强化保障。
一是健全机制体制。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2+6+N”政策体系,强化“双碳”工作顶层设计,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进度安排,抓好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为碳排放双控。
二是完善市场手段。改革升级重庆碳市场,推动出台《重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截至2023年底,重庆碳市场累计交易碳排放指标4753万吨、10.6亿元。建好用活“碳惠通”生态价值实现平台,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截至2023年底,重庆“碳惠通”核证减排量(CQCER)累计交易398万吨、1.02亿元。
三是推动绿色金融改革。推进全域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建,截至2023年底,全市绿色贷款余额超6800亿元,同比增长31%。依托“渝融通”“信易贷·渝惠融”等系统,开展绿色项目(企业)申报认定,2023年形成两批次绿色项目(企业)名单300余家。用好绿色货币政策工具,2023年,会同发改、经信、人行等部门征集形成四批次碳减排重点项目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重点项目360余个、绿色贷款需求超1000亿元。
四是创新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组建全国首个区域性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储备减污降碳、节能环保类项目400余个。指导两江新区气候投融资国家试点,构建“1+3”试点政策体系。策划银企对接,落地一批示范项目,30个项目完成融资,融资总金额超74亿元,带动碳减排效益约260万吨。建成投用全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入驻企业14886家,入库项目497个,意向融资需求4073亿元。全面推动包括万州、黔江、涪陵等区县在内的首批市级11个地方气候投融资试点。今年年初,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做好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量化试点年度任务。
五是有序推进近零碳试点。推动建桥工业园区等9家园区开展近零碳园区试点,打造一批近零碳试点建设优秀案例。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为主的绿色制造标杆和领军力量。截至目前,累计创建市级绿色工厂330家,绿色园区28个,国家级绿色工厂133家,绿色园区12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7家。
六是强化绿色低碳宣传。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宣传,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成功举办首届西部碳中和技术成果博览会,单设绿色金融和气候投融资发展论坛,邀请国内知名学者专家来渝交流。大会期间,宁德时代与重庆公交公司、华宝证券与重庆联交所集团等10余组代表性项目签约,招商银行与中涪南热电等7组银企签约。
二、对重庆实施零碳券的研判
(一)有关背景。
经充分调研掌握,成都市正在推动发放“零碳券”。2023年10月1日,成都市正式施行有效期为2年的《成都市零碳券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成都市零碳券是政府部门向开展节能减碳建设的有关企业、公共机构发放的定额电子代金券。零碳券的申领对象包括在蓉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共机构,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企业环境信用未被评为“环保不良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申领碳减排挂钩贷零碳券的企业、公共机构,需成功获得金融机构碳减排挂钩贷服务。
企业、公共机构在零碳券管理平台注册账户,通过零碳券管理平台采购零碳券支持的服务,服务机构签署并上传服务合同,企业、公共机构确认合同并申领零碳券。企业、公共机构所在地区(市)县发改部门按照零碳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企业申领零碳券资格进行初审,市发改委确认通过后,通过零碳券管理平台向申报的企业、公共机构发放零碳券。企业、公共机构成功申领零碳券后,可在完成零碳券支持的服务后,使用零碳券申请兑付,用于补贴企业、公共机构的服务费用。
成都市共设计了四种零碳券:能力建设零碳券,每张面额4000元;碳足迹认证零碳券,每张面额3万元;碳核算零碳券,每张面额2万元;碳减排挂钩贷零碳券,每张面额5万元。每种零碳券,每个企业、公共机构每年最多申领1张,用于补贴服务费用,补贴金额不超过服务费用总额和零碳券面额。
(二)我市实际。
成都市发放“零碳券”的初衷和目的在于通过措施激励,引导企业、公共机构更加积极主动践行绿色发展,实施节能降碳服务,更好营造绿色低碳、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氛围。这一做法,对我市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成都市相比,我市基础条件等实际情况也有所区别。我市是西部地区唯一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和全域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市场、金融等领域初步探索出一条符合市情的路子。我们聚焦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通过创建能效“领跑者”,鼓励支持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专项行动。2023年争取1.1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积极推动绿电交易,启动市内绿色电力交易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市内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多措并举激发各类用户自愿消费绿色电力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十四五”时期以来,我市新建民用建筑已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探索多元投融资途径,通过绿色发展基金、碳金融、碳交易等,加大交通运输低碳发展资金支持力度,指导交通运输领域重点企业参与碳排放权、碳惠通交易。强化重点行业中节能降碳效益明显的绿色转型技改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多频次组织企业“双碳”工作(碳排放统计、碳足迹、碳资产、碳金融等)培训,不断提升企业及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三)下一步考虑。
您提出的建议,为我市进一步推动企业和公共机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颗粒化、具体化的思路和方法。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将进一步梳理研究现有各类政策(包括碳市场、绿色金融和近零碳创建等)的协同和联动效应,评估相关政策的效果,在有关政策措施中合理吸纳实施“零碳券”的建议,持续完善绿色低碳支持政策。
此答复函已经余国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0日
联 系 人:许 君
联系电话:023-88563228
邮政编码:401121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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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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