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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0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6-17

雷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川渝跨界河流管理的建议》(第0809号)收悉,经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川渝跨界河流治理总体情况

川渝两地全面落实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系列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治模式,先后5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跨界河流污染防治方面的重难点问题;在全国首创成立跨省河长办,组织联合巡河、联合执法,推进污水“治三排”、河道“清四乱”等工作;联合印发4个重要跨界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川渝联合治理方案,共同投资26亿余元实施140余个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签订川渝两地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长江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和联动督察等协议,基本实现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治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2023年,25个川渝跨界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治被国家发改委作为成渝双城经济圈跨区域协作18条经验做法之一在全国推广。

二、荣昌区重点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状况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荣昌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荣昌区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工业企业、农业农村等污染系统治理,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荣昌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四五”以来,荣昌区濑溪河高洞电站、大清流河大埂国控断面和马鞍河天皇市控断面年度水质均达到类考核目标,区内河湖面貌持续向好。一是推动完善环境基础设施。荣昌区累计建成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19座、日设计处理能力超过10万吨,新改建污水管网约1000公里。二是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力度。“十三五”以来,累计安排荣昌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7亿元,支持实施城区配套管网建设、三拱桥河沿岸生态修复等19个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17个项目。三是督促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市级环保督察、市级警示片披露指出荣昌区“濑溪河水质不能稳定达标”、“荣昌污水处理厂能力不足”等50余个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并将问题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督促荣昌区制定整改方案,举一反三、闭环整改。四是强化川渝联防联治。与四川联合印发实施大清流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川渝联防联治方案并开展联动督察,在大清流河等河流开展川渝联合执法检查,在濑溪河流域举行跨界突发水污染事件川渝联合应急演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川渝两地跨界河流联防联治还存在部分河流水质不稳定,治理标准、措施和力度不一致等问题,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一是持续深化川渝跨界污染协同治理机制改革,协同推进濑溪河、大清流河、马鞍河等河流综合治理,有序推进川渝化工园区水污染物、页岩气开采水污染物等排放标准协同制(修)定;二是指导川渝毗邻区县加强跨界河流治理研究,策划一批跨界河流治理项目;三是指导支持荣昌区与四川省内江市就大清流河流域签订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开展进一步磋商;四是印发实施《成渝双城经济圈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推动建立跨区域、跨流域项目审批协调机制,完善跨界流域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的规划审批合作机制;五是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高效低毒用量农药推广应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六是不断深化河长制,抓好河长履职,促进川渝河长制合作走深走实。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吸纳您的建议,更好推动工作开展。

此答复函已经余国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523

联 系 人:李小波

联系电话:89181845

邮政编码:401120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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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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