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6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能力的建议》(第0768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主要内容,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2019年国家机构改革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按照“摸底数、抓重点、定标准、强支撑、推示范、严监管、建机制”的工作步骤,牵头推进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700余座,设计处理能力18万吨/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61.8%,处于全国中上游水平。其中长寿区16座,设计处理能力3350吨/天。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位推动,规划引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市委一号文件连续7年进行安排部署,
成立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高规格组织召开现场会,有力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市39个涉农区县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在全市“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建制乡镇及农村常住人口1000人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建设,计划新建350座设施,900公里配套管网,目前已完成规划任务的80%、67%。
(二)分类施策,强化监管。综合考虑我市山区库区、山地丘陵环境敏感程度、环境承载力、排放去向等因素,因地制宜采用纳管处理、集中达标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模式,
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和资源化利用指南、技术汇编。涪陵区和合川区模式入选生态环境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案例(连续2年),《人民日报》《人民日报内参》刊登、采访相关做法。持续开展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督性监测。坚持问题导向,对运行负荷异常、水质不达标、管网破损等问题,按照“一站一策”要求推进整改,确保实施。
(三)长效运行,强化保障。全市39个涉农区县1278座设施采取由81家第三方平台公司实施“投、建、管、运”一体化运营,占比达到74%。各区县财政强化真金白银投入,2023年共投入近9214万元保障设施运营维护。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出台文件,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绩效管理。市生态环境局按年度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编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核算细则》等文件,将核算结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与资金项目安排挂钩。完善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智慧监管系统,纳入“巴渝治水”数字应用场景。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组织编制《重庆市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计划按照“1446”工作体系(1个治理目标,4项治理标准,4种技术路径,6大专项行动),坚持“以人为本、可感可及,因地制宜、因需施策,建管并重、长效可靠,数字赋能、智慧监管”的基本原则,以杜绝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未经处理直排环境为重点,实现整村推进、分类治理,整体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水平,探索山区库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模式。
一是以区县为基本单元,推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着力构建“区县政府主导+法人主体运营+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乡镇日常监督巡查+村民参与”的治理机制。二是推进已建设施提质增效,结合当地自然经济及环境现状,管理保障能力水平、生产生活习惯,对现有设施实施改造,提升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三是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成效常态化调研评估要求,确保治理完成的行政村社满足“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群众反映”。
四是强化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的财政投入责任,加强公众参与监督,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感谢您对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吸纳您的建议,更好推动工作开展。
此函已经我局余国东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4日
联 系 人:于波
联系电话:13637804514
邮政编码:401122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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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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