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
规划时限: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规划目标年为2025 年
规划布局:
(1)规划建设江津、潼南、荣昌、丰都、城口、彭水、万盛经开区等7座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改扩建涪陵龙桥、长寿川维等2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
(2)投运万州、长寿、永川、潼南、万盛经开区、城口等区县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实现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与需求总体匹配。鼓励新(扩)建璧山、江津、涪陵、大足、黔江等区县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填埋设施;
(3)到2025年,在主城区及周边区县补齐中心城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以及其他新建合川、大足、铜梁、潼南、荣昌、武隆、城口、垫江、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酉阳、彭水、万盛经开区等17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改扩建万州、黔江、涪陵、南川、璧山、忠县等6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预计新增日处置能力110吨以上;依托万州、黔江、涪陵、渝北、长寿、永川、璧山等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改造或新建医疗废物集中应急处置设施,保障区域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补齐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短板;
(4)到2025年,全市新建、扩建24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新增处理能力6160吨/日,总处理能力10460吨/日,其中主城都市区新增处理能力4550吨/日,处理能力为8400吨/日;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新增处理能力1260吨/日,处理能力为1560吨/日;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处理能力350吨/日,处理能力为500吨/日;
(5)规划在现状有条件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增设装修垃圾填埋场,确有必要的,经论证后可另行选址新建装修垃圾填埋场。中心城区建设洛碛和接龙等装修垃圾填埋场,其他区县应同步配套1座装修垃圾填埋场,实现装修垃圾处理全覆盖;
(6)全市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15座,新增污泥处理能力2000吨/天以上。鼓励大足区、潼南区、荣昌区、铜梁区等桥头堡城市及高竹新区一体化规划建设成渝双城污泥处置中心,服务成渝双城经济圈;
(7)推进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设施建设,提升处理能力,鼓励并提倡企业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精深加工试点示范,延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产业链;
(8)到2025年,新增污染土壤处置能力30万吨/年;
(9)到2025年,在黔江、江津、合川、綦江、荣昌、垫江、忠县等区县规划新建或改扩(迁)建7个病死及病害动物区域性无害化处理中心。
二、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电话:023-88521836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
邮箱:cqhbgtc@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23-67826599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扬子江商务大厦7楼
Email:287011823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Email:2870118232@qq.com,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日